索引号: 779839060/202303-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3-08
文号: 绵国资委发[2023]7号 关键词: 减免房租

市国资委 市财政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减免房租的通知

2023-03-08 21:53文章来源: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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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相关市级部门,市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振民营经济信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 2023 年度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减免房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各级国有企业(包括市级各部门所属国有企业)。

二、减免对象

承租市属国有房屋,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实质性开展生产经营

业务且正常生产经营,承租我市辖区(包括县市区,下同)范围内的市属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

(二)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实质性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且正常生产经营,承租市属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以相关文件、证书为准)的:一是 2023 年底前“升规入统”的民营企业。二是  2022 年度绵阳市民营企业营业收入 50 强;2022 年度绵阳市民营企业科技研发 30 强;绵阳市民营企业创新型高成长 30 强;经国、省评选认定并正常经营的各类优质民营企业,包括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 500 强、四川省民营企业 100 强、国家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四川省“贡嘎培优”企业 100 强、四川省瞪羚企业、创业明星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三是税收贡献大,为绵阳市民营企业 2022 年度纳税 100 强的企业。

三、政策标准

以合同(协议)金额作为计算依据,对 2023 年的房租进行减免。其中:对满足条件的个体工商户、2023 年底前“升规入统”的民营企业减免 6 个月房租;其他满足条件的民营企业减免3 个月房租。

四、相关说明

(一)减免租金须直接落实到实际承租人,禁止转租人享受政策。

(二)市属国有企业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按企业内部程序决策减免。主营业务为批发市场经营与租赁的市属国有企业不作为本次减免实施主体。

(三)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租期不满一年的,以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实施主体前期已自行出台减免政策的,应做好政策衔接,但减免标准应不低于本通知要求。

五、办理流程

在房屋租期内,由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直接向出租方提交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实施主体根据内部审批程序,及时审批承租企业减免申请。审批通过后,实施主体应及时书面告知承租人并办理租金减免手续。不符合减免条件的,由实施主体负责解释。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减免政策。相关市级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要扎实

推进此项工作。实施主体应通过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减免对象,力争做到应知尽知。

(二)明确配套政策。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业绩的,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认定时视同利润予以加回。

(三)及时反馈信息。实施主体减免租金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主管部门或上级企业,主管部门汇总后于每月 1 日前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所属单位和企业房租减免情况(填报格式见附件)。其中: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屋房租减免情况由市级部门报市财政局;市属国有企业房屋房租减免情况由企业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汇总后报市国资委(富达公司受委托管理的房屋租金减免情况同时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由市国资委进行汇总。减免情况将作为后续制定支持政策的依据。

(四)严肃工作纪律。实施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程序,公开公正操作,严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对于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资流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园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减免房租的实施政策。

(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减免房租其他未尽事项,由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附件: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减免房租汇总表


绵阳市国资委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政策解读:《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减免房租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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