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79839060/2017-00061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1-10
文号: 关键词: 长虹

四川长虹成功发行行业首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规模达10.55亿元

2017-11-10 16:08文章来源: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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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导的“招商创融-四川长虹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并拟于近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招商证券担任此项目的项目安排人以及承销商,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这是家电制造行业首单ABS,也是四川省首单应收账款ABS产品,其成功发行,标志着四川长虹在家电制造行业和四川省的资产证券化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四川长虹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达10.55亿元,这是继2016年四川长虹控股股东长虹集团非公开成功发行30亿公司债券后,又成功发行的家电制造行业首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四川长虹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积极探索,为国有企业灵活运用金融创新产品起到了示范性引领作用,通过创新融资的方式,优化了企业的资本结构,提升了企业的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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