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79839060/2018-00017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2-12
文号: 关键词: 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8-02-12 10:20文章来源: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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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4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政府出台了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意见》起草背景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2017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市参照国务院和省上的《意见》内容和体例,国务院、省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

  二、《意见》起草框架及内容

  《意见》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企业内部监督,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加强企业监事会建设、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发挥企业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和严格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6个方面的内容;第三部分,企业外部监督,包括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增强纪检监察和巡察的监督作用以及建立高效顺畅的外部监督协同机制等4个方面的内容;第四部分,社会监督;第五部分,责任追究;第六部分,制度和能力建设。

  三、《意见》主要特点

  (一)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精神。《意见》形式体例及内在精神总体上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并按近期新出台的改革文件精神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要求做了相应调整完善。一是参照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修改完善了董事会建设、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等方面的内容;二是参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对国有企业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专门强调;三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对国有企业与境外投资者开展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

  (二)《意见》虽然在形式、体例上参照了省上的文件,但在具体内容上更多考虑了绵阳实际。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对加强董事会建设和监事会建设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四、积极意义

  深化国企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和底线。《意见》的出台,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筑牢国有资产流失防线,推动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国企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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