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469/202312-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3-12-29
文号: 无[2023]无号 关键词: 财政收支、审计

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12-29 16:35文章来源: 审计执行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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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省市具体措施,严格执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各类问题正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

    (一)强化统筹,高位推动。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审计重大问题,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阅审计报告、审计专报等,副市长多次专题调度分管领域审计查出问题,高位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强化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建议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要求,确保整改实效。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落实整改要求与加强行业治理相结合,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市审计局抓实督促责任,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办法、整改结果认定办法,组织开展整改“清零行动”行动,召开审计整改通报会,促进审计整改全周期闭环管理。

    (三)贯通协作,构建合力。持续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协同配合工作实施办法,对1个单位同步实施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共享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作为监督重点和重要案源。市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市委目标绩效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市人大预算委、市委组织部统计审计专项工作组与市审计局对8个地区、部门(单位)开展整改专项督查。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总体进展顺利,持续整改类问题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采取收缴追回财政资金、盘活闲置存量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5.15亿元,建立健全《绵阳市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145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四本预算统筹不够精准问题。财政部门专题研究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工作,强化财源建设,科学统筹四本预算。

    二是预算编制到位率较低问题。财政部门拟将住房补贴等事项编入年初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三是预算执行效率不高问题。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市级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进度,收回资金1.62亿元。

    四是资金后续使用监管不严问题。财政部门责成相关地区、部门严格资金分配,强化资金后续使用监管,大力推动项目建设,督促收回闲置资金298万元、追回财政资金80.5万元。

    2.关于收入征收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

    一是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市财政局已将1.03亿元非税收入上缴国库。10个单位(部门)强化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已上缴财政6876.96万元。

    二是部分单位收入管理不到位问题。5个部门(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追缴方案,建立催收台帐,已追收欠费3792.09万元,久拖不缴的拟采取法律途径追缴。

    3.关于部分债券资金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相关园区、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研究项目推进事宜,规范债券资金管理,完善监管机制,督促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已拨付项目资金21125.19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决算管理不精细的问题。4个部门严格资金管理,加强会计核算,督促相关地区加快资金拨付,已安排(拨付)资金694万元。1个部门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学习,按要求编制预算,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2个部门已上缴财政存量资金421.89万元。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1个部门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及时上缴财政。1个部门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自主采购行为。

    3.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1个部门引入专业财务团队对以往年度账务进行清理,规范会计核算。3个单位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收回职工借款0.23万元、支付设备款1.34万元。1个部门规范票据管理使用。

    (三)民生资金及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立医院采购和医疗数据安全管理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药械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11家医院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完善采购内控制度,规范设备采购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把采购评审质量关。

    二是医患数据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相关医院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对敏感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出台数据查询管理制度,制定第三方运维人员接触医患数据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敏感数据查询台账,确保网络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关于农业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实施方案执行不到位问题。9个县(市、区)健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前期规划布局,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年度实施方案执行到位。对相近项目重复布局问题,4个县(区)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杜绝建设内容重复现象,已追回财政资金2.09万元。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粗放的问题。对前期环节不规范问题,相关县(市、区)强化项目前期招投标环节过程管理,对相关单位处以罚款3.87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建设过程管控不到位问题,9个县(市、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将设计与实际不符纳入合同管理,组织开展农田建设质量专项检查,对工程质量差、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建少报多等问题进行整治、修复,对工程量进行全面核实、复审,追回多付工程款或审减工程价款138.66万元,处以相关单位罚款5.03万元。对监管和验收流于形式问题,5个区(县)对问题监理单位进行约谈,限制监理公司和监理人员后续投标,细化验收程序和内容,确保验收不走过场。

    三是部分建成项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对配套设施建设缺乏统筹问题,相关县(市、区)加强高标准农田蓄引水源统筹规划,通过延长引水沟渠、提高蓄水量等方式完善田间排灌渠系,确保高标准农田灌溉有稳定水源供给。对管护不力导致部分设施损毁问题,8个县(市、区)对损毁设施进行修复,建立完善“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将设施使用管护情况纳入各级田长和网格员巡田内容,落实具体管护人员。

    四是部分财政土地政策未落实的问题。对财政投入保障不够问题,9个县(市、区)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筹资投劳、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已统筹各类资金33485.76万元。对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措施落实不力问题,7个县(市、区)分类制定“非粮化”整改计划,对已形成“非粮化”的地块通过套种、间种等方式进行有效化解,通过政策宣传、落实监管责任、资金补助等措施,引导支持小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良田粮用,同时,强化项目验收,坚决执行“非粮化”一票否决制度,确保“非粮化”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3.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保障对象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园区已追回救助资金6.91万元。

    二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4个园区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专项资金;3个园区已按规定使用结余资金256.89万元,减少资金拨付107.13万元;1个单位已归垫专项资金14.2万元。

    三是救助机构履职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完善寄养协议,建立家庭收养回访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送养儿童进行回访,支付生活费5.18万元,确保儿童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1个单位加强与受助人员公安户籍地或住所地政府、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联系,依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低收入人口资源库等平台核实甄别救助人员身份信息。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涉企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家国有平台公司已取消施工劳务合作库并全部退还入库保证金。对违规限制保证金缴纳形式问题,3个园区7家平台公司已退还企业2911.26万元,今后不再限制保证金缴纳形式。对违规加收市场主体费用问题,相关部门已对19家转供电主体开展现场检查,责令限期退还多收费用,并对违规加价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全市转供电主体按5%的比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检查,督促转供电主体履行收费公示,清退违规收费750余万元,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43.81万元。对部分补助减免政策未落实问题,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对新开办企业逐一进行合规性审核及刻章情况核实,发放首套印章补助35.08万元。

    二是政务服务不够优化的问题。对部分事项未按要求限时办结问题,相关部门建立开办企业指标工作定期通报制度,优化窗口人员配备,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建立检查、联席会议和培训制度。对部分审批服务事项未简化问题,9个部门按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要求,已在四川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中进行了简化。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落实不到位问题,3个部门已申请在四川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修正,推行了“告知承诺制”。3个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容缺受理”落实不到位情况逐项清查,并在四川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予以整改更新。

    三是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各地已基本形成区域评估成果,地灾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等区域评估成果已通过《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使用。5个县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全市通办”将通过绵阳市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平台项目建设实现。

    2.关于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方面的问题。

    一是企业服务和要素保障不强的问题。对主动引导不足问题,各园区加强对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方向落户到符合要求的园区。对用工保障不足问题,相关园区加强职业能力培训,协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现场招聘会,为企业用工提供更好服务。对土地保障不足问题,相关园区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和土地供应后监督力度,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积极拓展发展空间。

    二是部分招商项目推进不力问题。2个高新区大力筹措资金,积极对上争取,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产业聚集效应不强问题。3个高新区根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进行梳理,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积极打造产业链,建立产业集聚集群优势。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抓项目促投资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对制度保障不到位问题,发改部门强化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数据采集、管理和运用,做到数据共享和综合运用;2个区已出台内涝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对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2个县(区)多渠道筹措资金,已到位资金41808.86万元。对土地保障不到位问题,相关地区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土地报征和征地拆迁工作进度,落实社保缴纳。

    2.关于合同条款不完善或未严格执行的问题。相关地区、单位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合同,完善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及合同签订制度,规范招标,强化合同条款执行。

    3.关于参建单位履约履职不力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大对履约履职不力参建单位的监管,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16.9万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属国有资产审计调查方面的问题。

    一是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对资产闲置问题,1个单位已发出招租广告,同时与房产租赁中介代理机构合作对外招租。对部分承租人转租资产问题,1个单位组建专项巡查小组,对出租资产进行拉网式清查,发动群众举报转租行为。对拖欠租金追收不力问题,10户企业实时更新清收台账,修订资产出租相关制度,已追收租金2931.16万元。

    二是新增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财政部门发文要求各单位对已使用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对已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加快办理竣工验收和决算。2户企业加快办理资产过户手续。

    三是资产处置(含流转)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已完成资产报废,今后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处置事项。2户企业制定出台《减亏扭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其中1户企业于2022年实现了实质性经营,实现营收586万元、利润总额4万元,1户企业将进行股权出让或公司清算。

    2.关于国有企业房地产项目运营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变更合同条款问题,相关企业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开展国家工程总承包相关法规和政策专题培训。对违背招投标文件订立合同问题,1户企业对责任人进行谈话,组织招投标培训,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管。

    二是项目结算造价不实的问题。相关企业对多结算工程款进行再次复核,追回超付工程款108.49万元,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警告处理,对初审、复审、监理等单位处以罚款5.74万元。1户企业严格按照“认质认价”办理工程项目结算,采取多种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降低成本。

    三、审计移送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查处审计反映的重要事项和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收到的处理结果反映,有77人次受到问责处理,追收追缴问题资金522.2万元。

    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原因

    截至目前尚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力不足、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不到位、项目推进难度大等原因,需要持续加大力度推进整改。二是由于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事项较复杂等原因,需要逐项梳理落实整改。三是由于相关政策把握不准、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需要完善体制机制解决。

    五、下步整改工作措施

    (一)细化整改要求。坚持“治”“防”并举,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等,加快落实、一抓到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和跟踪问效,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同时,加强审计研究,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主体的整体分析和综合研判,精准提出审计建议,实现标本兼治。

    (二)强化多方责任。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向“面上改、深化改”延伸。审计机关继续完善“体系化”整改机制,多杀“回马枪”、打好“组合拳”,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相关部门与审计机关加强协作,及时办理审计线索、督办审计事项,推动形成“责任单位落实、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督查督办”的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

    (三)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约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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