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469/2016-00064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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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11-03 |
文号: | 关键词: | 审计 |
市审计局完成我市医保基金部分地区抽样审计工作
为了促进医保医保政策落地、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2016年8至9月,绵阳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我市涪城区和游仙区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大病保险)政策制度落实和改革措施推进情况,以及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通过审计表明,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涪城区、游仙区两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医保政策等多项有效措施,推进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加强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管理,落实城乡大病保险政策,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截至2016年6月底,涪城区、游仙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未实现市级统筹。在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如医保政策制度落实中还存在未实现应保尽保、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疾病未纳入大病门诊特殊重症报销范围;医保改革措施推进中还存在个别医院超标准加价销售中药(饮片)或医用耗材等、重复收取诊疗项目费用和医用服务设施费用、未严格按规定通过集中平台采购药品、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全省异地住院即时报销率低、部分人员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复获取财政补助;在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及补贴资金未及时到位、未及时清收城镇职工医保欠费、医院多计药品费用、挂床住院报销职工医保资金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共涉及问题金额11533.89万元、问题涉及人数8185人。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分析和依法进行了分类处置,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依法进行了移送处理,对其他问题责成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机制、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质量。
通过审计表明,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涪城区、游仙区两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医保政策等多项有效措施,推进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加强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管理,落实城乡大病保险政策,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截至2016年6月底,涪城区、游仙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未实现市级统筹。在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如医保政策制度落实中还存在未实现应保尽保、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疾病未纳入大病门诊特殊重症报销范围;医保改革措施推进中还存在个别医院超标准加价销售中药(饮片)或医用耗材等、重复收取诊疗项目费用和医用服务设施费用、未严格按规定通过集中平台采购药品、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全省异地住院即时报销率低、部分人员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复获取财政补助;在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及补贴资金未及时到位、未及时清收城镇职工医保欠费、医院多计药品费用、挂床住院报销职工医保资金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共涉及问题金额11533.89万元、问题涉及人数8185人。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分析和依法进行了分类处置,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依法进行了移送处理,对其他问题责成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机制、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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