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469/2017-00009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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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23 |
文号: | 关键词: | 提升审计效能 |
强化审计整改 提升审计效能
目前,按照国家审计署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完成了全市“十二五”时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专项审计,审计中发现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营、环境风险隐患等方面的问题。我局坚持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切实加强监督督查力度,促进审计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是坚持审改同步。审计过程中,及时与环保、发改、
财政、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沟通,要求审计与整改同步开展。相关部门按照审计意见,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收缴财政3427.8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519.38万元,促进拨付项目资金5289.22万元。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出台《平武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管理办法》、《平武县BT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9项,切实堵住管理漏洞。
三是加强跟踪整改。对整改不实、效果不好的问题,及时下发《关于敦促执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处理决定和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紧急函》,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与审计对象之间的整改联动,推动8个项目开工,59个项目办理环保验收,11个项目完成环境影响审批,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到位。
一是坚持审改同步。审计过程中,及时与环保、发改、
财政、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沟通,要求审计与整改同步开展。相关部门按照审计意见,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收缴财政3427.8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519.38万元,促进拨付项目资金5289.22万元。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出台《平武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管理办法》、《平武县BT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9项,切实堵住管理漏洞。
三是加强跟踪整改。对整改不实、效果不好的问题,及时下发《关于敦促执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处理决定和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紧急函》,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与审计对象之间的整改联动,推动8个项目开工,59个项目办理环保验收,11个项目完成环境影响审批,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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