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434/202110-00025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10-13
文号: 关键词: 关于对政协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六次会0239号提案答复的

关于对政协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六次会0239号提案答复的

2021-10-13 09:56文章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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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政协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六次会0239号提案答复的函

蒋正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绵阳市重大传染疾病救治能力的建议》(第02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绵阳市传染病医院建立“绵阳市传染病疾病培训基地”建议

一是传染病质控中心和传染疾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均在绵阳四0四医院,每年均在开展传染病相关的培训、继教项目;二是绵阳市公共卫生中心医疗项目建设目前正在积极筹建中:“一案两书”通过专家评审并纳入专项债券发行备选库,取得勘察与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费用预算控制价的评审结果函,完成勘察设计招标,完成用地预审报告编制,完成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及管网建设方案编制并通过市自规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正在勘察设计阶段,项目拟建地拆迁工作也在有序进行。待公共卫生中心医疗项目建成后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绵阳市传染病疾病培训基地”的建设。三是我市卫健委疾控科每年会计划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经费配合传染病专业人才和社区防控相关人员的培养和储备。

二、关于传染病相关医保政策支撑,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议

一是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将40种法定传染病纳入定点医院收治管理,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以专业的队伍对传染病集中进行诊治,切实提高病人治疗疗效,提高传染科专业队伍的诊疗水平,加强传染病防控,减少其感染扩散的风险;新冠肺炎患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委也多次下发文件要求集中优质资源、优质专家,集中在四零四医院救治,对于其他传染疾病,明确结核疾病必须在定点医院治疗,其他传染性疾病并积极引导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二是在文件范围内,加强监管,严格管理治疗机构,曾对定点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收治结核病患者给与了查处。三是后期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新进展,探索传染病管理新方式,将其他传染疾病尽可能纳入定点医院集中治疗。

三、关于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医保局对非定点医院收治40种法定传染病降低报销比例,共同促进传染病防治法规的进一步落实的问题建议。

一是针对新冠疫情收治患者和入院筛查核酸检测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全市6家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基金2000万,确保推进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及时兑现。第一时间研究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调整有关医保业务经办流程的通知》,推进掌上办、线上办、预约办、延后办,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现场办理数较年前平均减少80%。第一时间完成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25人医保基金支付46.23万元,确保患者救治费用零支付。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门诊长期处方报销工作的通知》,将门诊慢性病用药由原来的一张处方只能开30天延长至90天。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关于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的通知》,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从2月29日延长至5月31日。第一时间研究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对全市1.46万家各类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由6%调整为3%,医保缴费企业减征3.13亿元。第一时间联合养老保险公司免费为全市近4万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为全市医疗救治和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在2021年新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政策时,明确艾滋病患者可不执行基本医保分级诊疗规定,直接在高级别医院治疗;艾滋病患者在医疗及机构住院治疗不支付起付线。其他相关政策正在进一步探索。

四、关于切实提高传染病诊疗人员待遇,加强传染病救治设施建设,建立平战结合的传染病应急体系建议

2020年3月26日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通知中名规定了卫生防疫津贴的执行范围标准、发放办法、津贴渠道等相关内容,且明确提出:原相关卫生防疫津贴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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