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434/202110-00019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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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10-13 |
文号: | 关键词: |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0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0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0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服务工作的建议》(第011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建议
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由医改办牵头,卫健委、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中医药管理局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医改目标考核、民生工程考核、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考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改革相衔接,协同推进。
二、关于“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的建议
我市签约居民目前能享受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外的部分差异化服务政策:一是部分乡镇卫生院使用“长虹妥妥医”等智慧公共卫生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推行电子化签约,实现基本医疗、基本公卫等健康检查信息实时获取以及在线进行疾病监测和预警、在线咨询、预约诊疗和随访、健康教育、健康体检报告调阅等线上服务;二是通过二级以上医院为家庭医生团队预留30%的专家号、上级医院专家下沉会诊及驻点服务、“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服务模式等方式,在家庭医生处就能享受上级专家医疗服务。
为进一步增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吸引力,不断提高签约服务率和群众满意度,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建设,在就医绿色通道、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政策、个性化签约服务、健康档案调阅等方面不断优化服务内涵。
三、关于“强化分工协作”的建议
市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绵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其收付费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签约服务包的分类、签约服务经费、个性化服务包和收费标准等问题。人社局印发《关于对参保人员签约家庭医生有关由医保基金承担部分的支付意见》,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础包和个性化服务包医保支付费用,2018年签约服务费已由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协同落实。市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原渠道落实签约服务经费,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计提的奖励基金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建立健全以公益性服务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发挥考核对提高工作积极性的优势。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医保局、财政局、人社局在签约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医保支付政策、人事政策、签约服务行为监管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
四、关于“加强各县(区)域内医共体建设”的建议
平武县作为全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组建以平武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平武县中医医院、平武县妇幼保健院及全县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平武县医院集团”,县级医院的优势医疗资源重点向水晶、南坝、平通、豆叩四个中心集聚,提升其医疗服务功能,使其成为片区医疗分中心,周边乡镇重点提供院前急救、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常见病诊疗服务,不断提高签约居民的感受度。目前尚在实施阶段,需全面总结评估后再扩面。
五、关于“以医共体为载体做大做强做实家庭医生服务”的建议
2021年7月,平武县医保局、卫健局联合印发《平武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包”实施方案(试行)》,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包,服务包经费纳入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出预算,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服务包”内容进行测算,预算资金年初一次性拨付给医院集团牵头单位,再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算。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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