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434/202101-00008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1-07
文号: 关键词: 绵卫函〔2020〕158号(A类)绵阳市卫健委-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答复的函(关于支持医院创办康养让医院医疗特性与社会特性完美结合的建议)

绵卫函〔2020〕158号(A类)绵阳市卫健委-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答复的函(关于支持医院创办康养让医院医疗特性与社会特性完美结合的建议)

2021-01-07 14:53文章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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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210 号建议答复的函

严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医院创办康养让医院医疗特性与社会特性完美结合的建议》(第 210 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养结合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和十九大报告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创新探索医养结合模式,试点智慧健康养老,支持推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中有医”、“医中有养”的医养互融共生格局初步形成。

截止 2019 年底,全市共 17 家医养结合机构(养办医 7 家,医办养 10 家),其中社会办 5 家。建立了 139 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关系。医养结合床位 2016 张,较 2018 年同期增长12%。医养结合服务覆盖范围和人群逐年扩大,服务内容得到拓展。同时,我市医养结合模式较为丰富。探索建立集养老托老、老年护理、医疗康复、老年养生、保健功能为一体,以“医养结合”为特色的“医护型”综合养老机构,突出以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以养为主”为核心,高标准、规范化建设的民办养老机构,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如游仙民办养老机构富乐康复护理服务中心设立社区卫生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与卫生服务相结合;经开区民办养老机构九九佳苑颐养苑通过引进民办雨辰医院的方式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社会办的仙海区益康老年护理院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医疗治疗和养老服务;三台县公办养老机构三台县光荣院和三台县精神病院举办民政医院,为政府兜底对象提供医疗治疗和养老服务;江油市公办养老机构江油精神病院内设养老康复中心为政府兜底对象提供医疗治疗和养老服务;江油市公办老年病医院、公办江油市铁路医院、民办江油让水医院(让水医院老年医养中心)分别内设养老机构;市中心福利院拟通过与市中心医院全资子公司四川康健医疗管理公司合作在福利院内开设老年康复专科医院的办法进行医养深度融合。江油市正在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两院一体”试点工作,将农村医疗和养老资源整合,进一步释放和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目前,我市正在创新试点“互联网+医养结合”。我市作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示范城市(全国共 6 个),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2016 年至 2018 年,在游仙区试点全国首批“智慧养老健康基地示范项目”,建设了“游仙区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平台”,25 家养老和医养结合机构普及应用,惠及两万以上机构养老和五千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应用,提升了养老机构管理水平;通过智能化穿戴设备和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应用,将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全面融入服务流程,让健康检测和健康管理变得更加高效及时;通过数据互通共享让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公卫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更有针对性;通过建立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通道的医养结合新路径,激活了基层医疗资源,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总量得以显著提升,2019 年以来,游仙辖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增长近 30%。

今年,我委在前期游仙试点经验基础上,我市开始建设全市统一的“老年健康智慧信息服务平台”,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基于绵阳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和服务,综合运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医疗服务资源对老年人的及时配给,满足全市医养结合需求,形成有效的老年健康信息服务机制,让老年人在医养领域,享受到现代科技带来的智能、精准、便捷和安全的服务。2020 年建成后力争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运用该系统,大力推广社会办医养结合和养老机构使用,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效率。另外,拟引入社会资本在我市开展小区健康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二、相关建议回复

(一)关于“由国有企业主导建设。国有企业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筹集资金形式多样,土地使用方式灵活,更能保障建设的需要。”的建议。

2019 年,国家卫健委等 12 个部委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 号),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并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我市出台了《绵阳市养老与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绵阳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优先发展老年病、慢性病等医院,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建立医养融合的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强化政策支持。出台《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先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养结合专业机构。

(二)关于“国有企业主导经营,医院参与管理,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建议。

医院可以与养老机构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合作。收费方面,《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 号)文件提出“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目前,对于医养结合服务,属于养老范畴的费用,按养老服务收费有关价格规定执行,属于医疗服务范畴的费用,按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

(三)关于“选址要与医院相连,方便入住老人就医,也方便医院参与开展工作。”的建议。我市出台《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先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养结合专业机构。取消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留足发展空间。社会资本举办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可以自行选址。

同时,我市建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并纳入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设置审批,实行执业登记备案,简化机构设置审批环节,缩减机构申办时间,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感谢你对绵阳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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