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434/202101-00005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1-07
文号: 关键词: 绵卫函〔2020〕150号(A类)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7号回复的函

绵卫函〔2020〕150号(A类)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7号回复的函

2021-01-07 14:49文章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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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247 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陈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第 24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人才引进充实村医队伍

一是与医学院校合作开设“乡村医生定向班”,纳入正规中专或大专学历教育,学员由各县市区、园区选派,毕业后回到选派地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服务期不低于 8 年;二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参加国家职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服务期限不限;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12〕50 号)文件要求,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结合实行“六统一”紧密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目标,对乡村医生实行“确定总量、乡聘村用”,工资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发放,乡村医生可以按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扣代缴,或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每年按当地的常住人口数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最初的人均 15 元增加到2020 年的人均 74 元,历年来,我市都按照省级文件精神要求,及时足额将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下沉村卫生室。

二、关于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

一是每年开设公需科目课程 30 个学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免费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二是优先安排乡村医生骨干人员参加全科医生培养,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组织和引导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三是依托县级医疗机构或中心卫生院开展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 2 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周;各县(区)可选派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 3至 5 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个月。

三、关于建立乡村医生养老及退出机制解决后顾之忧

按照 2015 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4号)、2016年1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16〕2 号)文件要求,已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支持劳动年龄内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从2016 年起,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 5 年及以上、超过劳动年龄且已经离开岗位的乡村医生,按其累计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按照我市解决被清退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补助标准给予退出生活补助。关于提高退出生活补助标准,目前,全省无统一的退出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政策。针对部分退出乡村医生退出生活补助标准低的问题,我委积极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市人民政府汇报并争取政策,待新的政策出台后我市将立即遵照执行。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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