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434/202002-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2-21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2-21 15:28文章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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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市卫健委)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发和处理工作。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进生育政策落实。

9.指导县 (市、区)、园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2.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卫健委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冲刺之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创新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落实作表率”行动精神,以建设西部三中心一高地为总目标,创新实施“健康绵阳”战略,按照“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苦干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全市“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圆满收关。

1.坚持一个统领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统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全面落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始终,推进“一三四四”党建模式,全面深化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强化思想宣传和医德医风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健康绵阳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奋力建设西部健康城市示范市。

2.实施两大驱动

一是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与创新为驱动。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多元化监管、持续巩固取消药品加成耗材改革成果,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更加公平、更加高效、更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二是以大健康发展为驱动。以落实《健康中国行动规划(2019-2030年)》为行动纲领,围绕健康绵阳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健康素养提升等合力攻坚,推动转变理念,落实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让每个人承担起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动员各方共同参与,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早期干预,延长健康寿命。实施“健康+”行动,推进“健康+养老”,打造西部健康养老中心;推进“健康+旅游”,打造融“医养康护游”为一体的新产业;推进“健康+体育”,加强“体医”协同融合;推进“健康+金融(保险)”,增强发展后劲。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力争纳入统计的健康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增加15%以上,从业人员突破1万人。

3.构建三大支撑

一是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五规”培训管理,提升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加强基层和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推进“传帮带”九大行动。深化卫生人才机制体制改革,出台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招聘政策,优化卫生人才评价体系,承接好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持续深入开展职称评审各项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大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深化医教协同,协调推动我市高等院校医学院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是推动卫生健康项目建设。通过争取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优质重点项目,不断增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后劲。争取一批以江油人民医院、北川人民医院为重点的7个项目,完成投资5.3亿元;实施一批以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中国(绵阳)科技城核医学中心等多个项目,计划投资35亿元,补齐配强绵阳城区西部、南部医疗卫生优质服务供给能力;储备一批以中医健康城康养项目、市中心血站为重点的27个项目,预计投资39亿元。持续强力推进市第三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市精神医学中心综合楼、四〇四医院疑难杂症住院大楼、市血站搬迁项目建设、放射与核辐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等项目落实落地,通过以项目为抓手推动我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是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发展。推进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改造专项计划,加快建设全域覆盖、互联互通、全程管理、全民共享的全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公共卫生管理信息平台等,推动卫生健康信息全域共享、业务协同、动态监管。实施医疗机构信息化提升工程,打造一批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提升群众就看病就医感受。开展医共体远程平台建设试点,推广游仙区远程诊疗模式。全域推进电子健康卡(码)应用,探索推动大数据、穿戴设备、云计算、物联网、5G等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卫生健康系统应用的融合发展,不断强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供给。

4.实施四大提升工程

一是服务能力与水平提升。以群众需求(高质量的需求、规范化的需求、扩大服务范围的需求等)为导向,按照国家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工作要求,以市中心医院城市医疗集团、市第三人民医院城市医疗集团、四○四医院城市医疗集团三个综合城市医疗集团及市中医医院中医城市医疗集团为抓手,深入推进医联体试点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德医风考评等制度,做好多学科诊疗、急诊急救、日间服务等重点工作,县域就诊率90%以上,出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率30%以上,各公立医院医疗收入、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均控制在合理区间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始终走在全省前列,社会满意度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二是营商环境提升。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提升,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取消二级及以下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限制,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全程专人跟踪指导服务,强化事中事后服务,编制“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开展延时服务和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增强办事企业和办事群众的便利获得感。继续推进高端人才就医保障工作,优化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工作方案,探索开通网上绿色服务通道,确保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工作更加更好的提升。

三是区域协同发展能力提升。加强与成都平原经济区和《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协议》签约兄弟市州交流合作,统筹协调推进医疗学术等工作交流座谈会议,积极促进医疗机构间业务合作,建立心身疾病等专科联盟;推进与成都平原经济区同等级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交流合作,共同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健康卡等信息化协作,促进数据共享,力争实现健康大数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地区互为提供学科领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信息,以促进远程会诊、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做好东西部对口合作,与浙江省衢州市建立常态长效合作机制,加强资源互享、经验互学,在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精准对接、务实合作。继续加大医护人员交流培养力度,不断把优质医疗资源和先进管理理念带进彝区藏区,帮助其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实施援外“卫生健康行动”,完成援外医疗队派遣,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管理。

四是人口均衡发展水平提升。加强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民生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完善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促进老年健康,着力扩大老年医疗服务供给,创办市级老年病医院,支持绵阳顾连老年病医院等老年健康医疗机构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40%以上,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病医院,加强老年重点疾病专科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的网底功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养老,创新发展多元化医养结合模式。强化人才培养,壮大老年健康人才队伍。建成智慧健康养老信息服务平台。

5.统筹推进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持续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以“健康中国行动”为主线,将工作重心由防控传染病为主向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转变。积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群众参与健康行动。重点开展对我市群众危害较大的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疾病的防治工作,采取积极预防、早期筛查、规范治疗等措施,降低相关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血吸虫病实现全市消除达标,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治疗成功率分别达90%以上,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健全体系,壮大队伍,提升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心态。以健康细胞建设为突破,推动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加强健康与工会、教育、环保协同发展,初步建成西部健康城市示范市。完成国家、省、市爱卫创建任务,迎接国家、省爱卫办的终期评估,为群众提供全周期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是努力打造西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高地,全面提升全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市级医疗机构建设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成为西部一流实验室。大力推动重点学科建设,建成省级2个,市级20个。探索开展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在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服务能力强、医疗技术先进的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绵阳四〇四医院等医院试点建设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人民医院、万江眼科等医疗机构提等升级,创建三甲医院5家,二甲医院2家。科学编制“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三是加强中医药工作。贯彻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加快实施《绵阳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我市中医药“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工程,建设1个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进3个县级重点中医医院补缺补短和扶优扶强建设,支持6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建立完善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推动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设立经典病房。提高中医医院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推进“三个一批”建设,扶持一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基地。持续推进麦冬药用价值及大健康产品研发。完善市级中医药产业市场运营平台,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和精品线路3个(条)。切实抓传承发展,以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医疗服务提升、名医名科名院名药名企建设、中医药文化弘扬、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延伸拓展为重点,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改善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全力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提升基层卫生水平。以乡镇区划调整为契机,按照“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的原则,大力推进平武县、游仙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试点建设紧密型医共体4家,形成网格化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医疗资源下移,加快推动县乡村一体化建设,补齐基层医疗机构技术短板,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改善服务,提升常见疾病诊治能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对重点人群、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完善落实签约服务的相关政策支持,让城乡居民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全市人民对健康服务的获得感、体验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五是抓好健康扶贫和妇幼健康。实施好健康扶贫攻坚行动,统筹做好全市健康扶贫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0%的疾病在县域内诊治,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大病救治管理率达98%,严格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支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积极推动市儿童医院建设成为省级区域儿童医学中心,推动完成“两纲”卫生健康目标任务,提高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实施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各级助产机构产儿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巩固提升母婴安全水平,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核心指标远低于省控指标,排名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卫健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市计划生育协会、市卫生计生信息与技术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四O四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卫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541,063.34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906.0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增、医疗业务量增长等导致收支相应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卫健委2020年收入预算541,063.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52.9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6.5%,较2019年增加了2,516.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上年相同。

3.事业收入(其他资金)505,910.4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3.5%,较2019年增加44,389.14万元。

(以上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进行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卫健委2020年支出预算541,063.3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70,447.1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1.50%,较2019年增加17,407.22万元。

2.项目支出370,616.2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8.50%,较2019年增加了29,498.85万元。

(以上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2进行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152.9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16.9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增、医疗业务量增长等导致收支相应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52.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8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88万元。

(以上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进行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卫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152.9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516.9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增、医疗业务量增长等导致收支相应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3.36万元,占19.38%;卫生健康支出27,786.67万元,占79.04%;住房保障支出552.88万元,占1.58%。

(以上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进行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8.87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兑现委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3.32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兑现市直属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361.1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及直属单位缴纳2020年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31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及直属单位缴纳2020年单位承担的职业年金,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09.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2020年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66.7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完成相关职责职能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2.5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计生信息与技术中心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6.09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医院、市四O四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医院业务工作、日常维修、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购置等,确保医院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0年预算数为171.44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医医院业务工作、日常维修、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购置等,确保医院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1,940.04万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宣传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521.1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17,777.68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妇幼保健设备购置、妇幼保健业务工作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3007.96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采供血业务工作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10.18万元,主要用于: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96.95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机关(原献血办职能)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52.55万元,主要用于:市计划生育协会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5.19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2.41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人员支出,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2.02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支付2020年单位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44.42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事业单位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52.88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支付2020年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以上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进行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36.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8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952.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以上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1进行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6.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1.38万元。

(根据公开表3-3和表4-1合计情况进行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9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7.7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经费的开支。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省内外相关部门来绵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参与市政府有关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44%。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减少4辆,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的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减少7.5万元。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6辆,其中:轿车33辆,越野车8辆,小型载客汽车5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38万元,用于4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过桥、停洗车、维修保养、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卫生应急、疾病及艾滋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机构及医疗人员管理、农村卫生工作、卫生执法监督、民族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根据公开表4的情况进行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根据公开表5的情况进行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卫健委下属1家行政单位以及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市卫生计生协会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4.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2.8万元,减少18.2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卫健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6,85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3,096.10万元,其它资金安排93,763.8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专用医疗设备器械采购、信息系统建设,市红十字中心血站采供血设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能力建设,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职业卫生执法装备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卫健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6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38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48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2785万元,购置医疗器械等大型设备2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市卫健委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直属医疗单位的医疗业务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拨款、非本级拨款、利息收入、资产盘盈收入、捐赠收入、医院食堂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 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0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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