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434/2018-00033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8-24
文号: 关键词: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解读《关于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医疗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8-24 21:28文章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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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30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医疗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18〕3号),在国家、省总体政策框架的基础上,明确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联体发展的相关目标,同时,在分级诊疗制度、医联体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推进医疗联合体发展?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分级诊疗制度位于五项基本医疗制度之首,是整个医疗服务体系,服务模式和就医秩序的一项基础性、长远性、系统性的制度。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到实处,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2016年7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5号)。
  2017年3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在“五项制度”上实现新突破,把医改的立柱架梁的任务抓好,并将医联体建设列入全国医改十项重点工作。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2017年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5号)。
  二、目前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医疗联合体发展情况如何?
  2014年10月,我市由卫生、宣传、发改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开始在全市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016年1月,我委印发《绵阳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目前,我市共组建各类医联25个,成员单位近400家,涵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甘肃、陕西等邻近省份和遂宁、德阳、广元等市州。市级医疗机构疑难重症病人占比增加0.45%,三、四级手术占比增加4.49%,全市医疗机构上转7.7万人次、下转1.4万人次,县域内就诊率达92.4%,初步构建起“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
  三、目前我市医疗联合体发展中还有什么短板?
  医联体内之间组织形式松散,没有形成紧密的利益、责任共同体,在开展工作时,更多的出于医院自身利益考虑,特别是个别县级医疗机构与市级医疗机构在部分疾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同质竞争,导致医联体医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医联体建设停留在初级阶段,在诊疗技术、人才培养、资源下沉等方面开展了部分联合联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但受财政制度、人事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等限制,医疗联合体缺乏深层次的交流合作,致使基层服务能力难以有较大突破。
  四、我市医疗联合体的发展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2018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全市医疗健康服务“一卡通”。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在绵阳城区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选择1-2个县市试点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建成城区医疗集团4个以上、专科联盟3个以上,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现全覆盖,市、县、乡级医疗机构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新型分级诊疗格局形成。
  五、我市将采取怎样的措施完成指定的目标呢?
  一是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协同医疗服务建设,优化大型医院诊疗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二是进一步促进医联体加快发展,完善医联体组织模式,明确医联体运行方式,规范医联体组织管理,建立医联体备案制度,提升医联体质量安全 ,强化医联体有序转诊,促进医联体人才流动;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急慢分治管理机制,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联体利益分配和人员保障机制,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六、哪些工作是我市特有的新举措呢?
  (一)分级诊疗制度相关举措。
  探索大型三级医院逐步取消一般门诊,只开设急诊、专科门诊和疑难门诊,接受下级医院转诊病人;向上转诊患者,转诊医院应提供前期治疗文书,上转医生应全程跟踪医治情况;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等。
  (二)新增医联体建设相关举措。
  1.完善医联体组织模式。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四种模式的基础上,新增“一般医联体”,即由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医联体,包括综合医联体和专科医联体。
  2.新增试点推行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托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业务,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门诊或普通住院病房向社区延伸。
  3.新增医联体运行方式。包括:派驻服务团队、实施业务托管和全面实体整合。 
     4.建立医联体备案制度。医联体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后方为合规医联体并可实施。
  5.建立医联体内利益分配机制。派驻服务团队、实施业务托管的医联体内,原则上由成员单位承担牵头单位派出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协议期间成员单位的业务收支节余增量部分,牵头单位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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