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434/2018-00031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8-24
文号: 关键词: 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绵阳市洪涝灾害医疗卫生应急预案

2018-08-24 21:17文章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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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282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绵府发〔2010〕5号)》要求,为做好洪涝灾害医疗卫生应急工作,在“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医疗救护方针指导下,制定本预案。
  一、机构建设
  (一)建立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建立绵阳市洪涝灾害医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绵阳四○四医院、市中医医院院长,市疾控中心主任,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疾控科、爱卫办、宣传科、应急办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洪涝灾害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建立医疗防疫应急分队。
  由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绵阳四○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疾控中心等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组成洪涝灾害医疗和防疫应急分队,各医疗机构分管领导任队长,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应急分队医疗救治、防疫和处理日常事务。
  二、灾前准备工作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根据汛期预报信息及时开展工作,开通专用电话,准确掌握洪涝灾害灾区医疗及卫生防疫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做好人员、车辆、药品和医疗器械三落实,使洪涝灾害医疗和防疫应急分队人员一旦接到命令,能迅速到位开展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
  (二)各单位制定洪涝灾害医疗防疫应急分队人员的培训计划,举行模拟演习,达到实战要求。
  (三)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尤其是洪涝灾害高发区群众)普及洪涝灾害发生后的医疗自救、互救、防疫和健康教育等知识。
  (四)将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四○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作为伤病员后送备用医院,并做好各医院内医护人员、床位、设备、药品等各项准备工作。若遇灾后传染病流行,根据需要,可启用绵阳四○四医院丰谷分院作为传染病收治单位。
  三、灾后行动方案
  (一)洪涝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灾情,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报告。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分别由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兼任。指挥部有权指挥、组织、调配医疗救护应急分队参与灾区的医疗救护工作。
  (三)现场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1.对现场伤亡和卫生防疫情况及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医疗救援措施,努力保障灾区群众的生命安全。
  2.按照“就近、安全、高效抢救”的原则,指挥、调度现场及相关辖区内的医疗资源,使其合理、及时、高效地开展灾后救援和防疫工作。
  3.根据伤病员病情轻重,及时转运指定医疗机构。
  4.负责处理灾害现场的其他有关事宜。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指挥协调系统。
  形成由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应急分队和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体系,根据灾情,定时和不定时召开“碰头会”,及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洪涝灾害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建立健全医疗救援体系。
  建立健全以应急分队为骨干,灾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为基础,伤病员后送医院为后盾的医疗救援体系。
  (三)后勤保障系统。
  洪涝灾害应急分队由所在医院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急救及卫生防疫药械、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等,并定期检查更换,开通专用直拨急救电话,保证信息畅通,做到常备不懈,急之能召,召之能来,来之能救。
  领导小组视情况提请市政府协调邮电、交通、武警、公安、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医疗救援工作中有关通讯、交通、伤员运送、药品和医疗器械调拨等。
  本应急预案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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