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434/2017-00017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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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2-28 |
文号: | 关键词: | 卫生计生 |
(绵卫函〔2017〕56号)关于对市七届政协一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答复的函(B类)
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对市七届政协一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答复的函
唐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第33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6〕152号)要求:“在2017年2月前将新农合职能划入人社部门。”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城乡医保整合的各项工作。2017年2月底前,配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整合城乡医保的职能职责、机构、人员;2017年6月底前,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完成新农合资产和新农合基金清理,并配合市人社局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17年7月底前,移交新农合参保人员数据信息、业务档案等,并将经过审计和决算后的新农合基金归集到医保局收入户;2017年8月底前,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联入医保系统。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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