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434/2016-0008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10-25
文号: 关键词: 卫生计生

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6-10-25 15:38文章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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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含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卫生计生政策调研,组织草拟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及改革发展方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贯彻国家、省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起草我市实施意见,拟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市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3.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的宣传,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对重大食源性疾病的救治,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监督落实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6.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市级卫生计生单位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医学科研攻关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7.负责组织实施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机构自制药品价格政策措施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我省药品增补目录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使用的监管工作。 9.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卫生计生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计生合作。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献血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和民生大事。 3.不断完善行业运行机制。 4.持续推进计划生育服务转型升级。 5.大力促进中医民族卫生工作。 6.不断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 7.不断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卫生计生委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代管机构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绵阳市卫生计生委收入决算总额为335113.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951.57万元,事业收入272112.84万元,其他收入2828.8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3220.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决算299346.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0554.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8232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41.40万元,其他支出1829.43万元。 四、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卫生计生委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卫生计生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卫生计生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计生专项业务工作,以及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支出,用于卫生机构灾后重建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财政性资金采购总额9717.91万元,其中:货物类226.86万元、服务类9491.0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5年委机关运行经费总额 78.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国有资产占有总额365015.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445.01万元、固定资产254032.87万元、长期投资2343.04万元、在建工程14570.99万元、无形资产995.94万元、其他资产883.45万元。附件: 附表一、《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总表》 附表三、《支出总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

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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