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434/201907-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7-16
文号: 关键词: 预算说明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7-16 16:13文章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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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市卫健委)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发和处理工作。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进生育政策落实。

9.指导县 (市、区)、园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2.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卫健委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扎实推进健康绵阳建设,稳步推进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巩固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传承发展中医药,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产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建设西部经济强市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1.扎实推进健康绵阳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健康绵阳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推进措施,继续开展《“健康绵阳2030”规划纲要》监测试点工作,推进《健康绵阳建设研究报告》成果转化。二是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扎实推进健康促进示范试点,深入实施“提升健康素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员海选、“同唱健康歌共做健康操”活动。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六进”活动、健康巡讲和健康大讲堂活动,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三是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总结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的经验和成效,探索绵阳特色的健康城市建设新模式。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创建,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四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探索开展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价,促进疾控机构规范管理。加强预防接种安全规范管理,保持高接种率。加强艾滋病检测报告,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现率,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与治疗。做好地方病、血吸虫病、麻风病防治工作,巩固防治成果。组织开展口腔健康状况流行病学调查,做好肿瘤登记、癌症早诊早治、心血管病和脑卒中筛查、死因监测、营养监测和口腔疾病防治等项目。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大传染病防控,严防重大疫情发生。深入推进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在册登记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提高患者规范管理率和规律服药率。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评价。五是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探索开展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点,推动建立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鼠疫、不明原因肺炎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防控,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2.持续推进综合医改。一是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联体组织模式,加强紧密型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深化市级医院托管绵阳城区社区卫生机构医疗业务工作。指导建立医联体内部管理、运行、利益分配和考核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促进基层首诊。加大家庭医生服务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认可度和支持度。进一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突出重点人群签约,丰富签约服务内容,提升“履约率”。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壮大家庭医生队伍。落实激励性薪酬制度,提高家庭医生积极性。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有效服务等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不断提升签约服务实效。二是进一步扩大公立医院改革成效。持续深化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完善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绵阳市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督促公立医院有序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依法制定医院章程,规范医院内部治理和权力运行规则。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模式和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医院领导人员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三是持续完善药械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医疗机构药械集中采购使用监管,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的绩效考核,启动实施耗材零加成,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监管。四是加强行业综合监管。部署实施省医疗“三监管”信息平台下沉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信息结果应用。加强对医疗机构日常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累计考评和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控。规范实施大型医院巡查督查,督促医院规范执业,加强自律。加强内部控制,开展内部审计,定期研判、评估委直属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制度,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和重点整治。

3.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效。一是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管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等级评审,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推进质控中心拓面增量。加强对院感、血液、急诊急救等重点科室的分级分层质控督导,巩固提升质控中心与卫生执法部门联合质控成果。加强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力度。强化临床用血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加强重点学科(专科)的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估,力争新增省级重点学科(专科)2个以上。二是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推进大型医疗机构预约诊疗制度和临床路径管理,健全医疗服务信息公示。持续优化就医流程,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美化就医环境,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进一步健全院前急救体系,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医院管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提升保健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做好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三是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作风履职尽责专项行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开展规范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服务现场模拟演练教学、服务技能大练兵等活动。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边远、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无纸化建档、体检、随访等,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获得感。四是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探索建立社会办医“五星级”动态管理制度,完善惩处、退出机制,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诚信经营、规范执业。完善社会办医政策,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建设进入医养结合领域,力争新设置民营医院5家以上。

4.持续推进健康扶贫行动。深入推进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强化政策协接,建立健康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用好“两保、三救助、三基金”,严格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继续开展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进一步降低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负担。深化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加大对红原、昭觉及市内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力、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深化平武县、北川县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大练兵行动、设备使用率提升行动和居民健康管理全覆盖“三大行动”,提升服务水平。

5.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深入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支持市骨科医院、江油市中医院、三台县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中医专科),支持市肛肠病医院、安州区中医院、北川中羌医院创建三级乙等中医院。持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在乡镇、社区普及推广艾灸、刮痧、拔罐等中医适宜技术,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长效推广机制。实施名医战略,不断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全国、全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考核管理,确保传承工作有序推进。

6.持续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继续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生育登记服务,深入推进安州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市级试点工作。二是加强妇幼健康保障能力建设,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儿童健康行动计划,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扎实推进妇幼重大公卫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提升妇幼儿童健康水平。持续完善“母子一卡通”系统功能,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APP。三是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严格落实计生家庭奖励奖扶特扶政策。探索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的具体措施。坚持和完善卫生计生干部“一对一、多对一”联系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制度。加强“两非”打击力度,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平衡。四是提高流动人口服务水平。继续巩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质量,深化流动人口均等化各项服务工作。完成2019年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任务。

7.加强事业发展支撑保障。一是积极推进卫生与健康机构整合,依法确定机构职能,实现机构改革平稳过度。二是加强党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强化民营医院“两个覆盖”。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切实做好特别是机构改革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持续推进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建立诚信执业长效机制。开展医疗机构满意度测评并强化结果运用。三是加强行业法治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法律进机关等活动,推进“法治示范医院”创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公开运行部门行政权力,管好用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环保督查问题整改,继续督办梓潼天宇、中科绵投重点项目。四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大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加快推进市儿童医院、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科技城核医学中心项目建设,启动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建设。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组织、人社、卫计赴外引才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等引才育才平台建设。落实扩大医院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建立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制度,支持医院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落实《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和院长职业化进程,加大新选拔任用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市属医院或公共卫生单位之间的交流力度,加强医院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递进培养、培训,加强后备干部储备。深化基层绩效改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探索推进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控制、上划管理、调剂使用新模式。持续完善乡村医生引入、退出、养老以及收入待遇政策、学习培训机制。六是加强信息统计工作。推进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持续完善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提升平台互联互通成熟度。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应用。加强互联网医院和数字化医院、智慧健康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建设。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实施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加强卫生计生统计数据源头管控,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分析研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质量。七是强化宣传倡导。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推进重大政策解读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办好《健康绵阳》专栏专刊,构建融媒体式宣传平台。组织开展健康中国行宣传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做好卫生计生先进典型的选树,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卫健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代管机构1个。主要包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市计划生育协会、市卫生计生信息与技术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市健康教育所、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四O四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卫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494,157.2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641.4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增、医疗业务量增长等导致收支相应增长。(市卫健委机关由于职能划转和机构合并,增加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及职业病防治能力项目、老年优待证制作印刷费项目共计收入8.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494,157.2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35.9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6.6%,较2018年减少5,296.5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上年相同。

3.事业收入(其他资金)461,521.2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3.4%,较2018年增加4,344.9万元。

(以上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进行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494,157.2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3,039.8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96%,较2018年增加17,126.65万元。

2.项目支出341,117.3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9.04%,较2018年减少7,485.19万元。

(以上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2进行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635.9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29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增、医疗业务量增长等导致收支相应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35.9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6.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19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31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以上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进行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35.9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29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增、医疗业务量增长等导致收支相应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6.09万元,占24.23%;卫生健康支出24,193.59万元,占74.13%;住房保障支出536.31万元,占1.64%。

(以上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进行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6.39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兑现直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6.91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兑现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423.8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及直属单位缴纳2019年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298.9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及直属单位缴纳2019年单位承担的职业年金,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58.45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2019年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77.2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完成相关职责职能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72.48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计生信息与技术中心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9年预算数为1,447.19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医院、市四O四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医院业务工作、日常维修、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购置等,确保医院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19年预算数为444.2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医医院业务工作、日常维修、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购置等,确保医院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694.24万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宣传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466.4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3,160.01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妇幼保健设备购置、妇幼保健业务工作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3,183.21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采供血业务工作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08.27万元,主要用于: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853.65万元,主要用于: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用经费及无偿献血业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58.67万元,主要用于:市计划生育协会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5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3.79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人员支出,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1.0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支付2019年单位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37.12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事业单位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36.31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支付2019年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以上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进行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0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8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31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以上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1进行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9.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88万元。

(根据公开表3-3和表4-1合计情况进行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2.8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经费的开支。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省内外相关部门来绵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参与市政府有关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26.18%。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减少3辆,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的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减少59.9万元。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9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5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其他车型21辆。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88万元,用于49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过桥、停洗车、维修保养、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卫生应急、疾病及艾滋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机构及医疗人员管理、农村卫生工作、卫生执法监督、民族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根据公开表4的情况进行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根据公开表5的情况进行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卫健委下属1家行政单位以及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市卫生计生协会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4.5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55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卫健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2,29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316.3万元,其它资金安排59,974.04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专用医疗设备器械采购、信息系统建设,市红十字中心血站采供血设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能力建设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卫健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9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4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5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1200万元,购置医疗器械等大型设备7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卫健委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直属医疗单位的医疗业务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拨款、非本级拨款、利息收入、资产盘盈收入、捐赠收入、医院食堂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 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信息公开表(2019年)卫健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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