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426/202309-00037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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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决算

2023-09-26 10:40文章来源: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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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92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8

第四部分 附件 ……………………………………………………………………………23

第五部分 附表 ……………………………………………………………………………4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

    10.统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合作,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活动,推动绵阳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12.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市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协调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

2.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绵阳市博物馆

4.绵阳市文化馆

5.绵阳市图书馆

6.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1348.0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547.85万元,增长15.79%。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482.57万元。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085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0.70万元,占85.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93万元,占3.6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72万元,占10.8%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090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3.98万元,占53.88%;项目支出5028.22万元,占46.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60.3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14.81万元,增长6.57%。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39.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4.95万元,增长3.03%。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3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238.40万元,占2.5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64.05万元,占74.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56万元,占16.73%;卫生健康支出161.89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392.88万元,占4.2%其他支出20万元,占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33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8.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3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支出决算为50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41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91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3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5.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2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支出决算为1499.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24.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0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3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3.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1.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7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1.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73.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0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95.03万元、津贴补贴509.57万元、奖金47.61万元、绩效工资261.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0.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3.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6.35万元、离休费46.56万元、抚恤金66.24万元、生活补助4.54万元、奖励金0.34万元、住房公积金323.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4.48万元。
  公用经费46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30万元、印刷费0.91万元、咨询费4.90万元、手续费0.51万元、水费0.94万元、电费10.05万元、邮电费26.09万元、物业管理费10.30万元、差旅费2.56万元、维修(护)费8.24万元、培训费1.53万元、公务接待费3.12万元、劳务费7.25万元、工会经费78.92万元、福利费5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3万元、其他交通费104.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5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14万元,完成预算74.83%,较上年增加23.3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规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02万元,占9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2万元,占7.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02万元,完成预算76.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2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购置公务用车辆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4.9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管理。截至2022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文化活动、文化市场管理、博物馆和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管理、旅游推广、旅游资源开发、文旅产业发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2万元,完成预算5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0.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28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文广旅局接待省广电局13882元;接待巴中市文广旅局161215元;接待南充市文广旅局1次15人2160元;接待省文旅厅1次8人1430元;接待成都市委编办1次15人2622元;接待雅安市政府办考察1次14人2272元;接待省广电局调研2次10人2009元;接待省委宣传部调研1次9人832元;接待厦门文旅局1次20人1479元;接待省文旅厅调研3次15人1099元市博物馆接待南通博物馆学习交流1次21人1680元;接待大同市博物馆1次7人427元;接待厦门市博物馆1次7人368元;接待北京鲁迅博物馆1次5人356元;接待三台博物馆学习交流1次6人284元;接待平武县报恩寺点交文物1次11人880元;接待省文物局指导工作1次9人403元;接待厦门市博物馆1次7人560元;接待南充市博物馆学习交流1次20人1600元;接待泸州市博物馆学习交流1次10人742元;接待四川博物院1次7人352元;接待廊坊博物馆1次6人482元;接待北京鲁迅博物馆1次6人347元;接待大理白族博物馆1次10人773元。图书馆接待四川省古籍保护站实施评估工作组1次5人600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待省文化和旅游局1次3人727元;接待北川县综合执法局1次5人800元;接待三台执法大队1次6人900元;接待德阳文化执法支队1次11人1500元;接待广元文化执法支队1次2人500元;接待省执法监督局1次5人97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9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6.0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2.04万元。主要用于科博会AR光影秀策划执行及宣传推广服务引进省级以上优秀剧目演出、市级送文化下乡、博物馆安防弱电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蓄电池采购、博物馆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5.7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5.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一般行政管理: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活动:反映举办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博物馆: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广播: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反映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绵委办〔2019〕51号),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由原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合并成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022年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含原市文物管理局人员),其他事业单位4个。

    (二)机构职能

1.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

    10.统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合作,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活动,推动绵阳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12.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市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协调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2年末在职人员212人,离休人员1人。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市文广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落实“大文旅”发展战略,服务“五市战略”工作大局,奋力推动全市文广旅高质量融合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江油市上榜2022中国旅游百强县市,北川县上榜2022中国旅游潜力百强县市;北川民族艺术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文艺院团;安州区桑枣镇齐心村入选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罗浮山温泉度假区获评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入选2021—2025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北川巴拿恰入选2022年全国非遗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非遗旅游街区”;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名镇、名村、名导、名宿各1个;面向全国招引54名乡村文艺人才,扎根基层开展文化服务,全市文广旅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文旅产业及项目方面牢固树立“创新思路是当下文旅产业唯一的出路”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组织开展“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攻坚行动,疫后全市文旅经济发展活力有效释放。文旅消费有效扩大。制定文旅行业恢复发展十条措施,发放文旅消费券550万元,投入纾困、促消费资金600万元。拨付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优选、整合涪江流域节点城市文旅消费项目,成功发行涪江文旅一卡通。文旅企业服务成效明显。用好文旅恢复发展资金,支持文旅企业申领各类纾困政策资金1.5亿元,解决30余户企业转供电价格等问题。全年新增文体娱业规上企业15户,文体娱行业规上企业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30%。文旅项目支撑不断加强。重点推进罗浮山温泉小镇等55个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81.7亿元。2个项目入列全省2022年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获得扶持资金共计2400万元。文旅产品供给持续创新。音乐剧《将进酒》成功签约并启动创排,推出越王楼沉浸式戏剧《名楼盛宴》,持续涵养城市文化消费。积极推进文博场馆“文创空间”建设,探索以“授权”为核心的文博文创开发模式,让文物“活”起来、“动”起来、“潮”起来。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两弹城等场馆均引入市场运作方式,研发推出系列特色文创衍生品。

    二、文旅宣传推广方面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浓厚文化氛围、强化市场运作,营造阶段性、事件性文旅热点,优化打造绵阳文旅流量门户,不断提升绵阳文旅知名度和吸引力。做优绵阳文旅宣推策划。借力省、市平台,整合本地优势资源,围绕中心大局开展话题和事件营销,举办“悦览家乡·品味绵阳” 2022“绵阳人游绵阳”金秋文旅消费季、“踏雪凌霜·冬游绵阳”文旅惠民季等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城市恋歌”云上草地音乐会、“科创基金小镇·绵乐荟”文化共享空间活动,营造热点,集聚流量。全年文旅宣传推广信息登上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中国旅游报、中国文化报、四川观察、川观新闻等核心媒体117次,实现全网曝光量逾5000万次。做优“绵品出川”文旅板块。遴选非遗产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等1000余种,原创文艺节目30余个,参加“绵品出川”厦门站、东莞站、苏州站、衢州站展销对接,举办推介洽谈活动20场次,累计实现线下销售收入1.9亿元。做实系列文旅推介品牌。组织开展“在宽窄巷子遇见绵阳”宣传推广活动,推出《文旅局长说文旅》绵阳系列短视频,举办“寻找绵阳最美非遗”活动、美拍绵阳摄影大赛、绵阳文旅抖音挑战赛等活动,营造出热络的文旅消费市场氛围。

    三、文广旅事业发展方面培育特色文化精品,用优秀作品引领人,用优质服务滋养人,用全民美育提升人,凝聚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少儿广播节目《小叮当》获国家广电总局2021年度优秀广播精品节目扶持项目。新增15个省级非遗项目。陈云珍获评2022四川非遗年度人物,1个项目获评2022四川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3个项目、3个个人获2022年度四川艺术基金扶持。三台县成功创建2022年度省级智慧广电示范区,三台县《智慧广电乡村工程管理平台建设设计方案》被评为2022年四川网络综合治理数字化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印发《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奖补管理办法(试行)》,举办“中国科技城·绵州讲坛”公益讲座94场、“绵州大舞台”惠民演出75场,组织市级文艺单位开展送文艺进基层演出49场;引进文物外展11个,赴北京、陕西、重庆等地举办专展14个。文物保护持续加强。全年对上争取文物保护项目8个(其中国保项目6个、省保项目2个),下达文物保护资金3424万元。积极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绵阳段建设,修订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绵阳段建设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千佛山战役遗址公园建设专项规划。5处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四川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12处文保单位、49件馆藏文物纳入绵阳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场馆建设日趋完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区主题公园打造,推进文化显性化。组织实施市图书馆服务空间提升拓展工程,实施321个“五馆一站”免费开放等民生工程。新增登记备案专题类博物馆纪念馆7家,其中4家纳入第四批中央补助免费开放名单。四川两弹城博物馆被明确为正处级单位,江油李白纪念馆机构升格为正科级单位。成功申报5个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江油市黑滩村村史馆入选省文旅公共服务项目优秀空间。

    四、文旅行业治理方面始终坚持将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推动全市文旅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力治理创新,持续推进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行业安全监管落细落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0.7万家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87处。组织开展全市娱乐场所证照情况摸排并进行分类处置。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文物安全隐患专项检查4次,发现安全隐患24项,已完成整改20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压实压紧“四方责任”,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安全播出工作抓紧抓实。聚焦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保期,统筹抓好内容、播出、传输、设施、网络五个安全,全面完成全市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严格播前三审、重播重审和总编辑负责制,坚持题材规划、立项创作、备案审查“三个关口”前移,牢牢守住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意识形态阵地。持续开展“黑广播”信号监听监测,全年查处“黑广播”3起。文旅市场管理有力有序。全年受理审批事项65件、涉文旅投诉166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文旅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严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行业主体管理,两弹城、越王楼·三江半岛景区被评为首批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五、党的建设方面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有力保证了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中蕴含的思路和要求转化为指导全市文广旅工作的根本遵循和方法,自觉对标对表,切实转化为具体举措,体现为具体行动。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文广旅工作的全面领导。时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完善党建与业务联动式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持续推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第一议题”制度见行见效,围绕重点项目建立工作专班制度,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行业专题座谈会等,聚力打造一支思想解放、视野开阔、真抓实干、奋勇争先的工作队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文化安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重大风险研判应对工作不断加强。

    二、部门收支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情况

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4684.93万元,部门决算收入1085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928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398.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支出情况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1090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5873.98万元(含人员支出5403.27万元,公用支出470.70万元);项目支出5028.22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466.7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398.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

     三、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主要履职目标

文旅产业及项目方面。文旅消费有效扩大、文旅企业服务成效明显、文旅项目支撑不断加强、文旅产品供给持续创新。文旅宣传推广方面。绵阳文旅宣推策划、“绵品出川”文旅板块做优,系列文旅推介品牌做实。文广旅事业发展方面。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文物保护持续加强,场馆建设日趋完善。文旅行业治理方面。行业安全监管落细落实,安全播出工作抓紧抓实,文旅市场管理有力有序。

(二)主要履职情况

    江油市上榜2022中国旅游百强县市,北川县上榜2022中国旅游潜力百强县市;北川民族艺术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文艺院团;安州区桑枣镇齐心村入选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罗浮山温泉度假区获评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入选2021—2025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北川巴拿恰入选2022年全国非遗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非遗旅游街区”;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名镇、名村、名导、名宿各1个;面向全国招引54名乡村文艺人才,扎根基层开展文化服务,全市文广旅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2022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已将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资金等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

1-1-2.目标制定: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

1-1-3.编制准确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全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调剂金额为0
    1-1-4.支出规范: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程序报批,分配专项资金按《绵阳市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绵委办发〔2020〕11号)规定程序报批

1-1-5.支出控制: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无偏差

1-1-6.动态调整: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年度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为0
    1-1-7.预算完成:自评得分:9.87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在6、9、11月分别达到50%、75%、91.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在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5.88%,得2.87

1-1-8.目标完成: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
    1-1-9.违规记录: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反映上一年度预算管理合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评,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等方面均达到了要求。具体在内控制度管理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在资金管理方面:开展了全系统内部审计,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在预算执行方面: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细化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等,未出现预算支出执行不力,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情况。2022年度,我局各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均离不开财政资金的坚强保障,本年度自评得分为97.87分。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思想上重视。我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每年最少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步骤、统一工作思想。二是管理上严格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强化应用。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与科室资金安排相挂钩,对绩效目标不能按期实现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或单位进行约谈。

    (三)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预见性不强,精细化和科学化还不够,因专项预算资金下达较晚的原因,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四)改进建议

    提前谋划年度工作重点,扩大预算编制前的意见征求范围,确保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执行性。

 


附件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填表人:程鸿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自评分数

评定依据及说明

合计:

 

97.87

 

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

编制完整

3

3.00

单位已将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资金等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

目标制定

5

3.00

单位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

编制准确

9

9.00

全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调剂金额为0

预算执行

支出规范

5

5.00

单位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程序报批,分配专项资金按《绵阳市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绵委办发〔2020〕11 号)规定程序报批

支出控制

5

5.00

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无偏差

动态调整

9

9.00

单位年度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为0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10

9.8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在6、9、11月分别达到50%、75%、91.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在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5.88%,得2.87

目标完成

6

6.00

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

违规记录

2

2.00

根据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反映上一年度预算管理合规

综合管理

非税收入管理

政策执行

2

2.00

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按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

及时更新

2

2.00

单位在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收入解缴

4

4.00

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

政府采购管理

预算管理

4

4.00

单位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事项,均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实施

4

4.00

单位政府采购事项方式、程序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专项预算批准的应实施的政府采购事项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采购计划申报,且年底前基本实施完成

资产管理

配置使用管理

6

6.00

新增资产按规定编制配置预算,及时准确入账,将国有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收益核算

2

2.00

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按程序报批,处置固定资产获得的收益,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

内控制度管理

制度建设

5

5.00

单位内控制度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等主要经济业务领域的,根据财经法规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内控制度

制度执行

3

3.00

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全力制衡基本举措,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

三公经费管理

预算编制执行

4

4.00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零增长”。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未突破年初预算数。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绩效结果应用

信息公开

预算公开

2

2.00

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

决算公开

2

2.00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整改反馈

结果整改

3

3.00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问题进行整改

应用反馈

3

3.00

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报送反馈情况

评价等次

(得分≥90,优;90>得分≥80,良;80>得分≥60,中;得分<60,差)

优秀

 


附件2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 2022 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安排

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

《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

(绵财绩20237号)要求,本部门于7月组织开展了自评工

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 年度,本部门实施项目66个(部门项目66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资金 4,341.00

万元(中央、省补助 1,043.26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3,297.74 万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5个,预算资金 4,301.50 万元

(中央、省补助 1,043.26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3,258.24 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1 个,预算资金 39.50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39.50 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2 年度,本部门实施项目66个(部门项目66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3764.39万元(中央、省补助990.7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773.68万元),预算执行率86.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5个,预算执行3724.89万元(中央、省补助990.7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2734.18万元),预算执行率86.6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预算执行39.50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9.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66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

部完成60个,占90.91%;基本完3个,占4.55%;未完成3

个,占4.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5个,全部完成59个,

占 90.77%;基本完成3个,占4.62%;未完成3个,占4.62%;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全部完成1个,占100.00%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评价具体明细情况(见附件1)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项目66个(其中部门项目66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8.15,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39个,占比59.09%,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27个,占比40.91%。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66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

标共计142个,全部完成137个,占 96.48%;未完成5个,占3.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141个,全部完成136个,占 96.45%;未完成5个,占3.55%;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数量指标1个,全部完成1个,占100.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66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

标共计37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36个,占97.30%;完成质量达60-0%的指标1个,占2.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36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35个,占97.22%;完成质量达60-0%的指标1个,占2.78%;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质量指标1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1个,占100.00%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66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

标共计59个,按时完成57个,占96.61%;未按时完成2个,占3.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58个,按时完成56个,占96.55%;未按时完成2个,占3.45%;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时

效指标1个,按时完成1个,占100.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66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

标共计137个,全部完成133个,占97.08%;基本完成1个,占

0.73%;未完成3个,占2.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

136个,全部完成132个,占97.06%;基本完成1个,占0.74%;

未完成3个,占2.21%;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成本指标1个,全

部完成1个,占100.00% 

5.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66个项目涉及经济效益指标共计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济效益指标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 

6.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66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38个,优秀的指标37个,占97.37%;差级指标1个,占2.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37个,优秀的指标36个,占97.30%;差级指标1个,占2.7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1个,优秀的指标1个,占100.00%。

7.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66个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

8.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66个项目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共计20个,可持续20个,占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20个,可持续20个,占100%

9.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66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58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58个,占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57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57个,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1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1个,占100.00%。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见附件2)。通过自评反映,本部门全年项目66个(其中部门项目66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4.54,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58个,占比87.88%,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8个,占比12.12%。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37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绵阳市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2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2022年度,因疫情原因,个别项目推进缓慢;绩效目标设定上还不够科学、精细;绩效结果参照应没有充分发挥。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自评反映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全面加强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内部应机制,细化、量化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注重绩效成果应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将根据项目绩效情况,作为下年度的预算编制的重要参照,时刻跟踪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绩效情况,更好地完成预算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本部门自评报告待2022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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