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426/202303-00008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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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8 |
文号: | (绵)文综罚字〔2023〕003号 | 关键词: | 行政处罚 |
绵阳市文广旅局行政处罚公示(00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绵)文综罚字〔2023〕003号
处罚名称 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
处罚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十一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绵阳麦谷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1 91510703MA62CAEJ73
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2月17日
处罚机关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方编码 510701
当前状态 正常
公示期限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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