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426/202209-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2-09-21
文号: 关键词:

2021年度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算

2022-09-21 19:03文章来源: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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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922

 

第一部分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 附件.............................22

第五部分 附表.............................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文化广电旅游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3、负责承担市本级及涪城区、游仙区区域范围内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组织查处重特大案件和跨县(市、区)违法案件的查处。

5、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督考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巩固成果,建强队伍,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稳妥推进文化执法改革

2021年,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整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旅游执法支队、涪城区和游仙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支队办公室、网络执法科、件审核科、执法督查与协调科、宣教培训科和城西新区、城南新区、涪城、游仙4个大队,副县级执法机构,人员编制47人。北川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并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余县(区、市)为“局队合一”模式。

2. 完善执法检查和办案制度等规章制度。

支队严格行政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突出执法和服务工作,制定内部考核考勤登记制度、行风测评等外部监督机制,强化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细化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统筹调配,全力保障支队各项工作在正规有序的良性轨道上高效运转。

3. 加强宣传思想工作

支队成立党总支和四个党支部,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争做合格党员。定期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宣传各级工作会议的精神要义。利用执法检查和召开经营业主培训会议的契机,引导广大经营业主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导向正确。注重运用新闻媒体文旅app、广告海报、LED电子屏、电脑电视背景等载体及时传递党的声音普及法规知识、展示执法动态。分别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观察》、《文旅绵阳》、文广旅局网站以及各级信息平台上发表文章40余篇。

4. 强化执法培训教育工作

采取专题培训、以案施训、换岗轮训、抽调组训、外学外训、网络远程教育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加大各类执法专业培训,累计办班5次,参训人员420余人次。加大对经营业主的业务、法规、安全知识、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各类培训,全市累计开展培训12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3次,参训参演380余人次。江油市开展以“以案说法,说说旅游那点事”“走进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等为主题的10期法治专题解读,向广大市民、游客宣传文化旅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二)扭住关键,严格把控,确保文旅市场安全有序。

1.加强假日旅游领导协调和综合调度。为确保节假日全市旅游市场平稳有序,突出“早计划、早安排、抓落实”。及时召开假日旅游工作会议,下发假期旅游工作通知,周密部署假日旅游各项工作。各地旅游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启动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助推各项旅游接待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节前和节日期间,支队领导全部靠前指挥协调,带队参与执法,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上下衔接,相互沟通,保证了全市假日旅游一盘棋。

2.加强文化旅游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卫生监管、安全监管等工作,为游客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成立旅游投诉举报中心,密切关注游客提出的意见和投诉,并尽快予以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处理117起旅游投诉,涉及游客(消费者)1000余人次,金额近60万元。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井然,未发生责任性投诉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

3.扎实推进疫情防控。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抓好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三多两有”等有效制度,督促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营业性演出场所和影院等密闭场所和市场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健康扫码、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要求,做到思想不松、措施不减,防止新冠病毒在文旅市场反弹传播,保障文旅市场健康繁荣。对不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经营主体,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各项专项行动。

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要求的基础上,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综合执法监督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领导下,结合今年执法重点工作安排,大力开展“双百”执法专项保障、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为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开展“奋战一百天·献礼一百年”执法专项保障行动。支队成立专项保障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科学研判和周密部署,制定和印发了《绵阳市“奋战一百天·献礼一百年”执法专项保障行动工作方案》。4月15日,在全市执法人员培训会议上,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支队长谢刚同志对执法专项保障行动有关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会后,市支队各大队和各县(市、区)执法大队分别就专项保障行动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专项行动以来,市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2192次,检查网吧、娱乐场所、旅行社、购物点、宾馆等632家次,接受投诉32起,约谈16家,立案查处11家,未发生安全事故和疫情防控问题。

2.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了《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重点针对非旅行社单位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旅行社业务、组织不合理低价“一日游”诱导中老年人办理旅游会员卡、预存旅游费用、出售理财产品、售卖保健品等行业乱象进行打击。与交通运政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检查行动3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旅游大巴32辆,巡查出团旅行社19家,发现各类旅游违法活动线索6起,对好米满家农业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和个人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已对1个当事人实施了停止违法活动并处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江油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行政处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案2件。

3.开展2021年全市文物专项巡查工作。市支队共组织开展2次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实现了对全市70%文保单位的巡查任务,同时实现支队100%执法人员参与文物执法巡查工作。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整体情况较好,部分单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已要求当地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全市全年完成4起文物保护单位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4.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市支队联合公安等多个部门对校园周边进行专项整治7次。4月份,开展了宗教出版物进行了整治,对郭文储存、散发非法出版物(宗教类)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收各类图书318册,罚款1000元。5月份,开展了教辅材料专项执法检查,对绵阳外国语学校违规使用教辅和绵阳时代打字复印店擅自印刷教辅材料进行了查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暑假期间,按照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的通知》,对城区新华书店、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企业、校园周边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发行业务,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违法经营行为。“护苗”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书店、打字复印店、印刷企业160余家,收缴非法出版物850余张(册),办理新闻出版案件2件,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4000元。

    5、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执法专项行动。市支队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版权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执法专项行动,对市区大型商场、超市、书店、药店进行执法检查,认真筛查侵权盗版图书、光盘等疑似非法出版物,并向过往群众和经营企业宣讲《著作权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市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检查书店36家,歌舞娱乐场所6家、印刷企业3家,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依法经营行为。

6、“七.一”前夕组织开展新闻出版行业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市支队在辖区内开展新闻出版、版权市场专项执法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书店、邮政报停、印刷企业21家次,共查获非法有害出版物218本,对1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摊贩予以取缔。

7、专项整治娱乐市场经营乱象。一是开展歌舞娱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播放不健康曲目、侵权盗版等问题,严厉禁止接纳未成年人经营行为,净化娱乐市场环境二是开展了中高考期间娱乐市场禁噪专项行动。配合公安部门狠抓歌舞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现象,为中高考学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备考环境三是开展了游艺娱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拳整治电子游戏场所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狠抓游艺娱乐场所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的张贴,规范游艺娱乐市场经营秩序四是强化无证娱乐场所治理,再次清查核实予以依法取缔,形成相关报告文件予以上报五是开展迷你歌咏亭市场专项整治,强化宣传,积极引导迷你歌咏亭经营主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强化内容管理,促进了我市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规范六是强化日常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统筹监管。尤其是认真做好涉外演出活动的监管工作,做到每场必到,全程监控。

8、开展网络文化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检查公司、网站、自媒体公众号(微信公众号)、论坛社区共计70家次,出动人员200余人次,维护了我市网络文化市场的有序运行。根据剑网、护苗、网剑、净网、净屏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部署,加大网络案件的查办力度,坚决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及有害内容的违法行为。办理了移送案件北京阳光视翰科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杨旭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均被省扫黄办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正在申报国家扫黄办挂牌督办案件,办理了绵阳欣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案,约谈了绵阳市外国语学校散发非法出版物案,

(四)强化监管,突出重点,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秩序。

今年以来,支队顺应机构改革新形势,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新要求,转变传统监管模式,积极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新机制,促进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管理秩序进一步规。

1.“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订了年度计划、专项工作方案,完善了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广播影视、印刷复制、营业性演出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综合执法人员库。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顺利,并收到了实效。今年在全国文化技术与监管平台里面共发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9次,抽取检查人数162人,共抽取经营单位1276家。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发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7次,抽取检查人数44人,共抽取经营单位29家,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印刷企业、游艺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歌舞娱乐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旅行社、电影发行放映场所等市场主体单位。

2.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信息登记、技监措施等行为实施监管处置。3月,对绵阳市涪城区九城网吧等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规行为立案调查,给予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4月,对金桥网吧等4个网吧擅停技术监管措施开展行政约谈。5月,对省厅督办线索绵阳市佳友网咖涉嫌擅自停止技术监管措施、绵阳市战岭网络未按规定悬挂证照等进行了核查处置。查看118日绵阳市文网卫士数据,全市营业网吧448家,服务端在线率96.43%,客户端安装率96.06%,擅停网吧数16家,未成年报警数0。从数据分析,绵阳网吧经营合规行为趋好。

3.严格娱乐市场监管治理。责令绵阳市涪城区蓝莓电竞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涪城区大鱼VR主题乐园擅自经营行为予以取缔,游仙大队对呐喊娱乐场所的消费者超出核定人数行为进行查处,罚款10000元,涪城大队对不见不散歌城KTV曲库内涉嫌含有违禁曲目进行了行政约谈。

4.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重点对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及歌曲、图书、音像等的侵权盗版行为实施打击。各地各大队正在对歌舞娱乐场所KTV歌曲侵权违法等行为进行摸排调查,共对9家歌城侵权行为进行了行政约谈。不定期对全市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和涉及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演出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相关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网络巡查,同时对涉及网络出版、版权网站加强了巡查和管理, 全市开展网络巡查36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36人次。

5.强化演出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备案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实地监管,避免出现“三俗”等内容的违法行为。市支队涪城大队对涪城区金五环体育馆5月宵夏演出活动演出备案手续不全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6.加强文物违法行为查处。2月,梓潼县执法大队对绵阳两弹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三线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行为进行了查处,罚款50万元,并责令恢复原貌。5月,三台县执法大队对宋亮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潼川古城墙)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作了立案处理,并处罚款5万元。

7、积极应对旅游焦点事件。针对今年国庆节期间绵阳旅游者因酒店爽约游九寨沟行程受阻及网络爆料事件,市局和支队及时成立专案组,对四川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绵阳锦华分公司通过环球、梦之旅、全球通等6家旅行社组织杨小凤等33名游客参加“九寨、黄龙、古羌城四日游”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从是否有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拒绝履行合同、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向当事人进行了逐一核实处置。通过专案组的政策解读、法律宣讲,当事人双方相互理解包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焦点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8、继续推进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和谐稳定,社会安定有序,营造健康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了治理涉黑涉恶涉乱长效机制,广泛开展文化市场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的宣传,认真梳理市场涉黑涉恶恶乱线索核查情况,截止10月底,共排查扫黑除恶线索台账64条,并形成线索台账上报,认真做好迎接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2021年,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会上,市支队被评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夏阳同志被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截至目前,全市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2409余人次,检查网吧、娱乐场所、旅行社及网点文物星级酒店(宾馆)、电影院等9661家次,没收非法出版物7770余册,收缴光盘2081张,拆除黑电台5处。行政约谈537家,责令整改206家,行政处罚43家,共处罚金20.26万元。接受电话咨询国内、出境旅游退费90余起,文化市场投诉182起,全市旅游执法人员服务游客1000余人次,未发生一起疫情,确保防控举措执行有力。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43.3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21万元,增长28.82%。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5个月。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74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7.02万元,占99.15%;其他收入6.31万元,占0.85%。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4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98万元,占90.61%;项目支出70.03万元,占9.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7.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7.91万元,增长29.57%。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5个月。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7.92万元,增长29.57%。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5个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0.48万元,占78.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6万元,占9.85%;卫生健康支出16.97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67.01万元,占9.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7.02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4.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市场管理(项):支出决算为9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7.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3.70万元、津贴补贴133.02万元、奖金14.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7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71万元、奖励金0.04万元、住房公积金57.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2万元

公用经费8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3万元、咨询费、水费0.4万元、电费1.82万元、邮电费8.61万元、物业管理费2.17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79万元、工会经费10.28万元、福利费7.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其他交通费29.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70.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占30.6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55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增加、执法区域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监管检查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2万元、维修费0.5万元、过路过桥费0.01万元、保险费0.99万元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完成预算3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32万元,下降28.9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厅下来检查工作的人员和其它县(区)来绵交流学习人员。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执法监督局,元旦前后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支出738元;接待省执法监督局,春节前后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支出638元;接待省执法监督局,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交叉检查支出711元;接待凉山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学习考察文化市场支出1500元;接待凉山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学习考察文化市场支出1100元;接待德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考察学习支出800元;接待省执法监督局,督导网络舆情支出700元;接待三台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案件、交流学习支出880元;接待江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案件调查取证支出8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9万元,比2020年增加5.88万元,增长7.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执法人员增加、执法区域扩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经费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注:单位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为本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涉及本单位的附表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从上级部门取得的专项经费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伤葬补助费。

    16.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反映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支队办公室、网络执法科、案件审核科、执法督查与协调科、宣教培训科、城西新区执法大队、城南新区执法大队、涪城执法大队、游仙执法大队组成。

(二)机构职能。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和程序,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由市文化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文化广电旅游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承担市本级及涪城区、游仙区区域范围内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重特大案件和跨县(市、区)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督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人员3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34人、工勤人员4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737.02万元。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737.02万元。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单位预算管理。

1-1-1.编制完整情况: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管理编制。

1-1-2.绩效目标制定情况: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1-1-3.预算编制准确性: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预算编制科学准确

1-1-4.支出规范: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支队严格预算执行,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程序报批。

1-1-5.支出控制: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经费支控制良好。

1-1-6.动态调整: 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年的部门预算额度回收额为0.

 1-1-7.预算完成: 自评得分:10.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际进度按要求完成,年终项目预算完成100%。

 1-1-8.目标完成: 自评得分:4.5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有差异。

1-1-9.违规记录: 自评得分:2.00;

(三)综合管理情况。

2-1-1.政策执行: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无非税

 2-1-2.及时更新: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无此项收费项目

2-1-3.收入解缴: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无非税收入

 2-1-3.预算管理: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年度中未发生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情况

2-1-4.采购实施: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年度中无政府采购预算

 2-1-5.配置使用管理: 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要求管理国有资产。

 2-1-6.收益核算: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处置固定资产按程序报批。

 2-1-7.制度建设: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内控制度内容涵盖完整,更新及时。

 2-1-8.制度执行: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并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

 2-1-9.预算编制执行: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较上年实现“零增长”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预算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管理情况随同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

 3-1-2.决算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要求随同部门决算公开

3-1-2.结果整改: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针对绩效管理过程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1-3.应用反馈: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2021年度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8.5分,等次为优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追加预算及时到位,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事前审批流程等,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2、由于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内容,程序繁杂,政策性强、覆盖面广,仅凭财务人员的认知度难以高质量完成任务。 3、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2、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

 

 

 

 

 

 

 

 

 

 

 

 

 

 

 

 

 

 

 

 

2021年度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1年评价指标体系

单位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54分)

预算编制(17分)

编制完整(3分)

3

目标制定5分)

5

编制准确9分)

9

预算执行(19分)

支出规范(5分)

5

支出控制5分)

5

动态调整9分)

9

完成结果(18分)

预算完成10分)

10

目标完成6分)

4.5

违规记录2分)

2

综合管理 36分)

非税收入管理8分)

政策执行(2分)

2

及时更新(2分)

2

收入解缴(4分)

4

政府采购管理8分)

预算管理(4分)

4

采购实施(4分)

4

资产管理(8分)

配置使用管理(6分)

6

收益核算(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8分)

制度建设(5分)

5

制度执行(3分)

3

三公经费管理(4分)

预算编制执行(4分)

4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4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整改反馈(6分)

结果整改3分)

3

应用反馈3分)

3

合计

100

98.5

 

 

 

 

附件2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1、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经费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对文化、文物、旅游市场进行执法监管和案件办理,从而净化文化市场

2、旅游市场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在春节、国庆长假及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节前检查和节日期间对涉旅企业、旅游景点进行专项检查。

3、文物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按《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州)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每年对辖区内文物安全工作进行集中检查不少于2次,主要对全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制止、整改。

4、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培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号】规定,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文化市场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对全市文化、旅游、经营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二)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及时准确、分解下达预算及时到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1、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经费  项目资金预算27.34万元,完成100%。完成对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的执法监管和案件办理。

2、旅游市场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项目资金预算5.754万元,完成100%。完成春节、国庆长假以及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的节前和节日期间对旅游市场的专项检查。完成寒暑假旅游旺季的专项检查。

3、文物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项目资金预算13.04万元,完成100%。 完成对全市439家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制止、整改。重点对22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6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

4、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培训费   项目资金预算9.9万元,完成100%。 完成对全市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的法律法规培训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经费  完成对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的执法监管和案件办理。

2、旅游市场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完成春节、国庆长假以及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的节前和节日期间对旅游市场的专项检查。完成寒暑假旅游旺季的专项检查。

3、文物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完成对全市439家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制止、整改。重点对22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6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

4、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培训费   完成对全市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的法律法规培训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经费  完成对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的执法监管和案件办理。2021年办理各类案件20个。

2、旅游市场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完成春节、国庆长假以及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的节前和节日期间对旅游市场的专项检查。完成寒暑假旅游旺季的专项检查。2021年对旅游市场进行7次执法专项检查。

3、文物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完成对全市439家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制止、整改。重点对22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6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2021年对文物市场进行2次,共20天的文物巡查。

4、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培训费   完成对全市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的法律法规培训。2021年办理对全市执法人员的培训3期,对经营业主培训2期。

(四)项目效益分析。

1、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经费  完成对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的执法监管和案件办理。促进了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净化了文化市场。

2、旅游市场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完成春节、国庆长假以及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的节前和节日期间对旅游市场的专项检查。完成寒暑假旅游旺季的专项检查。促进了旅游市场安全、有序、规范发展。

3、文物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完成对全市439家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制止、整改。重点对22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6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保障了文物安全。

4、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培训费   完成对全市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经营业主的守法经营意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情况

 

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7.34

27.34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27.34

27.34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对文化、文物、旅游市场进行执法监管和案件办理,从而净化了文化市场

完成对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的执法监管和案件办理,从而净化了文化市场。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

20个

20个

 

 

 

 

 

质量指标

文化市场执法监管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

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额

 

27.34

100%

 

 

 

 

 

……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净化文化市场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用年限

5年

5年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管理部门和社会满意度

95%

9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旅游市场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754

5.754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5.754

5.754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在春节、国庆长假及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节前检查和节日期间对涉旅企业、旅游景点进行专项检查。

完成春节、国庆长假以及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的节前和节日期间对旅游市场的专项检查。完成寒暑假旅游旺季的专项检查。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节假日旅游市场执法专项检查

7

7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1月

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额

 

5.754

5.754

 

 

 

 

 

……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促进旅游市场安全、有序、规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用年限

5年

5年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5%

9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文物执法专项检查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3.04

13.04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3.04

13.04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按《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州)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每年对辖区呢文物安全工作进行集中检查不少于2次,主要对全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制止、整改。

完成对全市439家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制止、整改。重点对22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6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文物执法专项检查

2次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

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投入额

 

13.04

100%

 

 

 

 

 

……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保障文物安全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用年限

5年

5年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管理部门和社会满意度

95%

9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培训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9.9

9.9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9.9

9.9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号】规定,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文化市场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执法人员惊喜培训。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对全市文化、旅游、经营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完成对全市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的法律法规培训。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执法人员培训

3期

100%

 

经营业主培训

2期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

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投入额

 

9.9

100%

 

 

 

 

 

……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促进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生态效益

指标

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和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意识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用年限

5年

5年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管理部门和社会满意度

95%

9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绵阳市文化执法支队决算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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