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426/202004-00013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发文机构: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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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评选办法》(含评分细则)政策解读

2020-04-24 16:38文章来源: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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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0日,《四川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评选办法》《四川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评分细则》(以下简称《办法》《细则》发布,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该《办法》《细则》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指导四川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以下简称小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挖掘和保护利用本地特色文旅资源,促进文旅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旅产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二)依据。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川委发〔2019〕11号)提出的“实施文旅特色小镇培育工程”工作要求和2019年全省文化旅游发展大会部署安排。

二、《办法》主要内容

(一)框架。《办法》共六章16条。分总则、申报条件、评选程序、激励政策、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六章。

(二)重点内容。明确了小镇的定义、评选原则和程序,细化了小镇申报条件,设立了激励机制和监督管理要求。

1.小镇定义。小镇是指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范围和统一的运营管理机构,以特色文化、文化遗产、自然风光、工业遗存、特色建筑等独特资源为依托,通过挖掘、融合、转化和创新文化内涵,打造文化主题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特色产业突出、旅游功能完善、生态生产生活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非行政区域划分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小镇区别于行政建制镇(乡、街道)。

2.评选原则。小镇评选不定名额、宁缺毋滥,按照《细则》设定的评分项进行考核评分,综合考虑参评小镇的评分情况,择优确定小镇认定名单。

3.申报条件。从文旅资源、规划编制、主题定位、产业融合、产业效益、配套设施、监督管理、品质提升等8个方面设定了具体条件,并将在生态环境、文物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安全生产等方面未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或事故作为硬性条件。乡村或城市街区满足条件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均可作为申报对象,小镇以其行政建制名称或历史延续下来的约定俗成的名称进行申报,如×××镇、×××小镇(古城、古镇)、×××特色街区等。

4.评选程序。小镇评选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按照“申报、初核、评选、认定”的程序进行。由申报镇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核,研究小镇评选入围名单,组建专家评审组,采取资料评审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择优提出拟命名小镇名单,并征求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经公示、报批后,按程序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公布。

5.激励政策。在宣传推介、培训考察、专家指导、产品开发、人才培训、设施建设、资金奖补、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命名小镇相应优惠措施。

6.监管管理。对小镇实行常态监督、动态管理,由小镇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监管,每三年由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一次全面复核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小镇采取限期整改、撤销称号等处理。

三、《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为资源禀赋、规划管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形象推广、综合效益等7大评分项,总分值为100分。同时,对每个大评分项细化为若干细项,每个细项均赋一定分值,明确了评分点和评分指导说明。

《细则》重点考量小镇文旅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文旅要素产品建设以及综合带动效益等情况,充分体现小镇独特的文化特色、丰富的文化内涵、完善的旅游服务功能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细则》设定了小镇文化艺术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产业融合发展、社区建设与管理、旅游要素产品打造(特色住宿、特色美食、特色旅游商品)、文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旅安全生产与市场监管以及综合效益评价与管理(旅游总收入、接待人次、省(境)外过夜游客占比、社区居民从事文旅产业的人员占比)等诸多个性化的指标。

四、实施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9年2月23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印发的《四川省文旅特色小镇评选办法(试行)》(川文旅产领〔2019〕4号)同时废止。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解读人:任啸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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