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426/202003-00002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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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A级旅游景区有序受控开放工作的通知

2020-03-02 10:18文章来源: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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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广旅局:

为推动我市旅游行业有序复工复产,根据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参照四川省景区管理协会《四川省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开放工作指南》,现就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A级旅游景区有序受控开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有序受控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牢固树立有序受控开放意识。有序受控开放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是在我省尚未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背景下贯彻落实省、市最新部署,推动我市旅游业复工复产的临时措施,是与景区正常开放存在本质区别的特殊开放状态。各地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尤其是本地疫情防控政策,按照“有序、受控、有组织”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全过程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开放工作有利于疫情防控、有利于复工复产,为夺取抗疫工作最终胜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做好有序受控开放组织领导工作。

1.成立开放工作专班。县市区局工作专班负责对景区开放工作的全过程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景区工作专班负责对本景区开放工作的全过程组织领导,并对开放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制定落实开放措施。景区要在主管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景区实际,研究制定有序受控开放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总体要求、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应急管理等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开放措施周密完善、落细落实。

3.做好开放工作准备。景区要根据有序受控开放工作方案,强化必要的设施、设备、器材、装备等物资保障,明确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经评估后在本地疫情应急指挥部和主管部门指导下有序受控开放。未经评估,或评估不合格,或未经本地指挥部同意,不得开放。

二、全面准确把握有序受控开放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握开放时间和开放空间要求。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完成开放准备工作的景区(含生态旅游示范区、度假区),经所在县市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实行有序受控开放。

2.景区所属露天景点原则上按照正常营业时间开放,位于景区内的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室、餐厅、展厅、室内儿童游乐场和景区酒店部门所属游泳池、棋牌室、歌舞厅等所有封闭性经营场所一律不得开放。

3.景区开放前和开放中,应通过张贴纸质告示、发布网络公告等方式,将开放时间、营业时间、开放场所、预约方式、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告知社会公众,并报送本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二)切实加强游客管理服务工作。

1.景区要制定实施加强游客流量控制的有效措施,确保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

2.收费景区原则上实行网络、电话实名预约购票,未实名预约购票的游客凭身份证现场购票。

3.景区应要求游客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对外地车辆、人员实施登记管理。

4.景区应妥善安排团队游客分时段、间隔性进入景区,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5.景区应安排专人佩戴专门标志进行巡逻检查,对拒测体温、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和聚集性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劝导。

6.景区应购置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在卫生间、室外就餐场所等部位摆放,免费供游客使用。

(三)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基础性工作。

1.封闭式景区、开放式景区均应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在入口处等咽喉位置设立卡口,对工作人员和游客实行凡进必检。景区卡口、餐饮、卫生间等需要游客排队的场所,应确保游客间保持1.5米的距离。

 

2.景区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景区员工或游客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应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实施隔离观察,并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3.景区应加强员工管理,对员工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要求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切实做到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

4.景区应在开放前逐一检查维修游娱、索道、游船、观光车、交通车等设施设备,严格排除安全隐患并进行安全警示。景区开放后,上述设施设备应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应至少消毒两次,并采取隔位就坐方式保证游客间距。

5.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服务网点、停车场、娱乐设施等场所每天要定时不定时消毒,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要做到一客一消毒。

6.景区应实行室外、分餐、间隔、错时、错峰等餐饮管控措施并控制就餐场所人员数量,应提示游客切实做到不扎堆、不聚餐、勤洗手。

7.景区应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实行垃圾箱“一日两清两消毒”制度,保持景区环境整洁。

8.景区应切实加强公共卫生间管理,建立日常检查记录,确保设施完善、通风良好、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配备消毒洗手液和一次性擦手纸,确保蹲便、座便和小便池、洗手台、把手等部位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日用消毒水冲洗。

9.景区应切实加强食宿卫生管理,督促餐厅和酒店部门对所属员工进行集中培训,全面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和酒店卫生安全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消毒措施,确保食宿卫生安全。

三、有关事项

(一)各县市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所属景区的督促指导,确保景区有序受控开放工作顺利推进,并及时向市局报告所属景区有序受控开放情况。

(二)全市封闭型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三)本通知所列各项要求系根据目前情况,综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求制定,我局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下发新通知,对景区开放工作提出新的指导意见。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规范办理。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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