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020/2011-00116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布机构: 绵阳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8-23
文号: 关键词: 建议,意见,方案,通知,服务,审批,中国,规划,计划,调整,流通

绵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2-08-23 07:57文章来源: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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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绵委发〔2011〕10号),设立绵阳市商务局(简称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本市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认定、初审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商务局。

  2、将原市经济委员会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入商务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将承担的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和监督管理的职责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承担商务厅下放的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的职责。

  2、承担商务厅委托的反垄断执法等相关工作的职责。

  3、按要求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

  4、加强自由贸易区和区域经济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为企业拓展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5、加强服务贸易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

  6、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拟定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职责,拟定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五)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生猪屠宰、酒类流通和茧丝绸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七)拟订促进转变全市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制订外商投资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协调市内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指导与商务有关的财政、税收、信贷、价格、外汇、保险等政策的执行并提出建议意见;监督管理各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负责拟订局机关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内部审计;负责拟订商务发展扶持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使用建议,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商务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节能降耗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来文来电处理、信息报送、会议组织、新闻宣传与发布、政务督办、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平安创建、印章管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后勤管理、公务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综合信息科。

  拟定全市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分析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市商务工作影响并提出对策;负责编制起草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全市商务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局重大课题调研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材料和领导重要讲话材料;负责全市商务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及统计工作;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商务志、商务年鉴编纂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公务员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负责全市国际商务专业资格考试的初审;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及群团工作。

  (四)外贸外经科。

  拟订全市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协助企业外贸经营权及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核准、登记工作;建设外贸促进体系,指导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推进贸易标准化工作;配合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反垄断调查和听证;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和接受国外政府和民间无偿援助等项业务;负责本局商务外事活动安排及出国出访事宜及外事联络工作;拟定本市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认定、初审和监督检查。

  (五)外资外企科。

  拟订全市外资促进、外商投资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外资促进和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及分析;承办国家规定限额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和增资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依法审核全市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指导建立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组织筛选发布招商引资项目;协调组织外资促进活动,建立外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

  (六)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市场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负责国内贸易领域的反垄断调查和听证;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负责老旧汽车更新工作;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直销和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七)服务业发展科。

  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组织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政策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餐饮业以及相关生产、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推进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八)运行秩序科(绵阳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拟订全市市场运行调节的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内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商务领域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生猪屠宰管理、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工作;参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拟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政策措施;规范市场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欺诈等工作。

  (九)行政审批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行政审批改革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局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统一受理、办理和接受市政府公布且须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商务部门审批、核准、变更、审核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清理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并提出我局取消、调整、下放商务行政审批事项和转变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承接省商务厅下放职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牵头做好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有关的统计和动态分析工作,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商务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十)信访法规科(绵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群众咨询等信访问题;负责查办、收集、统计、分析、上报信访事项及信访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办信访处理意见的落实、公示或反馈查处结果;负责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工作;协调督办、审核信访事项及信访案件;负责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涉及商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核;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指导全市商务系统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及听证等事务,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负责已结案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办理纪检组日常事务工作,协助纪检组开展纪律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9名(含纪检监察人员单列行政编制1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主任1名、机关党办主任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职数1名。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绵委办发〔2007〕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编委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的意见〉的通知》(绵委办发〔2011〕1号)规定管理。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其人员编制由市委编办专账管理。

  (二)市商务局与市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改革委确定的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拟订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市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等进行核准。

  3、境外投资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市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进行核准。

  4、并购安全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指导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核的相关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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