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97/2019-00022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9-05-20
文号: 关键词: 机构,职能

绵阳市林业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

2019-05-20 16:07文章来源: 林业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绵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和《绵阳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绵阳市林业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

  第一条 绵阳市林业局(简称市林业局)是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二条 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八)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十一)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承担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绵阳市林业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