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397/202311-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3-11-07
文号: 绵阳市林长令[2023]3号 关键词: 林长制

绵阳市林长令(第3号)

2023-11-07 15:07文章来源: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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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

 

《关于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市林长:曹立军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

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古树名木资源丰富,总数位居全省第一,保护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四川省总林长令》(第3号)要求,各级林长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扛起古树名木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一、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思想认识。古树名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见证者,承载着城市记忆和百姓情感,蕴藏着丰富的政治、历史和人文资源,具有极高的生态、文化、社会和经济价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保护古树名木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肩负起保护管理古树名木的责任担当,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举措,务求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

二、压紧压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各级林长要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县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公安、林草、住建、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文旅、民宗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林长巡林和林长制督导考核范围,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及时发现解决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按照《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协同联动机制。创新“林长+”模式,探索推行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将古树名木数量、生长情况等纳入领导离任交接和审计范畴。积极引进古树保护人才,加强古树保护专业技能人员培养。全方位拓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将古树名木的资源普查、认定、抢救、养护、宣传、科研等经费列入同级预算。

四、落实落细古树名木日常巡护工作。健全完善村级“一长两员”工作职责,把古树名木生长状况作为护林员、监管员的日常巡护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护林员“三护两防一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古树名木倒伏、枯萎、病虫害、死亡等异常现象和过度硬化固化地面、挖坑取土、动用明火、堆放倾倒有毒有害物品等可能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行为。各级林长办要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巡护工作,对巡护网格内发生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而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的护林员,要及时予以约谈或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着力完善古树名木日常管护措施。全面推进“一树一档”“一树一策”,加强古树名木问题排查整改,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强化翠云廊古柏群、北川古辛夷群、平武古青梅群等典型古树群生境改善,落实防火、防病虫害、防雷击、防破坏工作措施。严厉打击损害古树名木行为建立健全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以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建设项目实行避让古树名木原则,并依法做好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对发现的濒危古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治方案,及时落实救治经费,确保抢救成效。

六、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古树名木认养活动,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认养。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适时开展古树摄影赛(展)、古树评选等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讲好古树名木故事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依托古树资源建设一批以林长制为主题的古树小微公园,让市民切身感受古树之美和古树保护带来的生态红利,让保护古树名木成为全社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解读:http://www.my.gov.cn/public/content/4372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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