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397/202305-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2-09-09
文号: 绵林办[2022]30号 关键词: 林业,乡村振兴

绵阳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林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9-09 11:39文章来源: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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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林办〔202230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绵阳市县(市、区)党政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农领〔2022〕12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林业局

                  2022年9月19



2022年度林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绵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绵阳市县(市、区)党政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绵阳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激励办法》)等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我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及迎接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100分)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情况(30分)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10分

评分细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政策水平和能力本领,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想基础的,得10分;未落实扣30%。

牵头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5分)

评分细则:建立了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动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的,得5分;未落实扣30%。

牵头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生态科、规改科、天保中心

3.压紧压实工作责任。(5分)

评分细则:落实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责任,制定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年度工作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的,得5分;未落实扣30%。

牵头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生态科、规改科、天保中心

4.推动工作落实落地。(10分)

评分细则:(1)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的规划、政策和举措,并按计划有步骤推动相关工作的,得5分;未落实扣30%。(2)采取有效举措,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和推动本部门和县(市、区)对口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和政策落地落实的,得5分;未落实扣30%。

牵头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生态科、规改科、天保中心

(二)按照职责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情况(20分)

1.制定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工作计划。(10分)

评分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按规定年初和年底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的,得10分,未落实扣30%。

牵头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推动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工作落实。(10分)

评分细则:(1)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得5分;未落实扣30%。(2)指导和督促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助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得5分;未落实扣30%。

牵头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年度任务落实完成情况(30分)

1.完成2022年市委1号文件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10分)

评分细则:完成《2022年市委1号文件任务分工明细表》中项工作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的扣30%。

牵头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生态科、规改科、天保中心、野保科

2.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部署安排的涉林工作任务。(10分)

评分细则: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部署安排的各项涉林工作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的扣30%。

牵头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3.完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工作任务。(10分)

评分细则:完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各项工作的,得10分;未完成的扣30%。

牵头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情况(20分)

1.落实行业帮扶政策。(10分)

评分细则: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细化落实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有关政策要求,主要帮扶政策保持稳定,并进行了分类优化调整的,得10分;未落实扣30%。

牵头科室:规改科、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完成重点工作任务。(10分)

评分细则:完成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扣30%。

牵头科室:规改科、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五)加减分项加减分累计均不超过5分

1.加分项

1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每件(次)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奖励的,每件(次)加1分。

2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得到中央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每件(次)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或国家部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件(次)加0.5分。

牵头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减分项

(1)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每件(次)减3分;被中央和国家机关或者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件(次)减2分被省直部门(单位)或者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批评的,每件(次)减1分。

牵头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配合市审计局审计发现涉林工作重大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件(次)减1分;发现虚假整改的,每件(次)减2分。

牵头科室:规改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3)市委农办建立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纪实制度,对需我局配合的工作完成情况、完成质量进行记录,对未完成的,每次减0.5分,对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每次减0.2分。

牵头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二、迎接2022年度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涉及林业6分)

(一) 加强乡村振兴审计监督(3分)

    1.配合市审计局将“三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审计监督且如实报送审计发现问题的,得1分;未配合市审计局组织开展相关审计或发现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不得分。

2.配合市审计局审计中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得1分;每发现1项重大问题扣0.2分,扣完为止。

3.配合市审计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均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得1分;每发现1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扣0.2分,每发现1项虚假整改的扣0.5分,扣完为止。

牵头科室:规改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二)加强现代林业园区建设(1分)

1.着力培育发展竹、油茶、核桃等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0.5分;未完成扣30%。

(1)竹产业。北川县新增现代林业产业基地3万亩,其中现代竹产业基地2万亩;创建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2个、省级竹林康养基地1个、省级竹林人家1个

(2)油茶产业。江油市建设油茶任务0.2万亩,完成油茶实施方案编制。

(3)核桃产业。三台县改建核桃丰产栽培技术标准化示范林0.1万亩,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出台支持现代林业园区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了林业园区建设工作的,得0.2分;未落实扣30%。

3.新认定市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以上(含)或开展申报省级林业园区1个以上(含)的,得0.3分;未完成扣30%。

牵头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生态科、规改科

(三)强化林业科技支撑(1分)

1.组建科技特派团,签订科技服务协议,完成本年度服务任务,依托“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开展专家服务在线咨询量(发起咨询数)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得0.5分;未完成扣30%。

2.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在广大农村宣传普及现代林业科学知识,推广现代林业实用技术,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得0.5分;未完成扣30%。

牵头科室:林业产业与科技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四)落实惠农资金补贴政策(1分)

1.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和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等政策的,得1分;每有1项未落实扣30%,扣完为止。

2.以上工作受到中央省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或出现未及时发放补贴资金、违反程序发放补贴资金的,或挪用中省各项惠农项目资金并经调查核实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牵头科室:规改科;责任科室:生态科、天保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林业局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产业与科技科。办公室主要职责与省林草局、市委农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抓好重点工作落实。要聚焦加强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林业现代化、深化林业农村改革、推进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重点工作,盯住薄弱环节,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对省、市考核任务中的硬指标要落实专人负责,集中力量推进,确保高标准完成。

(三)强化督导考核。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制落实机制,对标对表年度各项任务,定期通报督导检查结果,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请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附件:1.市林业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责任分工清单

      2.2022年绵阳市现代林竹产业发展和竹林风景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市林业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责任分工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考评分值(分)

牵头科室

责任科室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情况。(30分)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其纳入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政策水平和能力本领,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想基础的,得10分;未落实扣30%。

10

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办公室

(机关党委办公室)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况。

建立了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动、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的,得5分;未落实扣30%。

 

5

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生态科、

规改科、天保中心

 

 

 

3.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落实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责任,制定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年度工作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的,得5分;未落实扣30%。

 

5

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生态科、

规改科、天保中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情况。(30分)

4.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的规划、政策和举措,并按计划有步骤推动相关工作的,得5分;未落实扣30%。(2)采取有效举措,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和推动本部门和县(市、区)对口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和政策落地落实的,得5分;未落实扣30%。

 

10

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生态科、

规改科、天保中心

 

 

(二)按照职责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情况(20分)

1.制定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工作计划

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按规定年初和年底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林业局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的,得10分,未落实扣30%。

 

10

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推动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工作落实

(1)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得5分;未落实扣30%。(2)指导和督促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助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得5分;未落实扣30%。

10

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年度任务落实完成情况(30分)

1.完成2022年市委1号文件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

完成《2022年市委1号文件任务分工明细表》中各项工作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的扣30%。

 

10

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林业产业与科技科、生态科、规改科、天保中心、野保科

 

 

(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年度任务落实完成情况(30分)

2.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部署安排的涉林工作任务。

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部署安排的各项涉林工作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的扣30%。

10

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局机关各科室、

各直属单位

 

3.完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工作任务。

完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各项工作的,得10分;未完成的扣30%。

 

10

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局机关各科室、

各直属单位

 

(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情况(20分)

1.落实行业帮扶政策。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细化落实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有关政策要求,主要帮扶政策保持稳定,并进行了分类优化调整的,得10分;未落实扣30%。

10

规改科、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局机关各科室、

各直属单位

 

2.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完成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扣30%。

 

10

规改科、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局机关各科室、

各直属单位

 

(五)加减分项

1.加分项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每件(次)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奖励的,每件(次)加1分。

加减分累计均不超过5分,同一加减分事项按最高分值计算。

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局机关各科室、

各直属单位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得到中央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每件(次)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或国家部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件(次)加0.5分。

 

局机关各科室、

各直属单位

 

(五)加减分项

2.减分项

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每件(次)减3分;被中央和国家机关或者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件(次)减2分被省直部门(单位)或者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批评的,每件(次)减1分。

加减分累计均不超过5分,同一加减分事项按最高分值计算。

办公室(机关党委

办公室)

局机关各科室、

各直属单位

 

配合市审计局审计发现市林业局涉林工作重大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件(次)减1分;发现虚假整改的,每件(次)减2分。

 

市委农办建立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纪实制度,对我局配合的工作完成情况、完成质量进行记录,对未完成的,每次减0.5分,对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每次减0.2分。

 

(六)加强资金投入,落实要素配置。

1.加强乡村振兴审计监督(3分)

(1)将“三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审计监督且如实报送审计发现问题的,得1分;未组织开展相关审计或发现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不得分。

1

规改科

局机关各科室、

各直属单位

 

(2)配合市审计局审计中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得1分;每发现1项重大问题扣0.2分,扣完为止。

1

 

(3)配合市审计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均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得1分;每发现1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扣0.2分,每发现1项虚假整改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七)“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

 

1.加强现代林业园区建设(1分)

(1)着力培育发展竹、油茶、核桃等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0.5分;未完成扣30%。

0.5

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生态科、

规改科

 

(2)出台支持现代林业园区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整合涉林(农)项目资金支持园区建设的,得0.2分;未落实扣30%。

0.2

 

(3)新认定市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以上(含)或开展申报省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以上(含)的,得0.3分;未完成扣30%。

0.3

 

2.强化林业科技支撑(1分)

(1)组建科技特派团,签订科技服务协议,完成本年度服务任务,依托“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开展专家服务在线咨询量(发起咨询数)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得0.5分;未完成扣30%。

0.5

林业产业与科技科

局机关各科室、

各直属单位

 

(2)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在广大农村宣传普及现代林业科学知识,推广现代林业实用技术,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得0.2分;未完成扣30%。

0.5

 

 

(八)落实惠农资金补贴政策。(1分)

1.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和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等政策的,得1分;每有1项未落实扣30%,扣完为止。

1

 

规改科

 

生态科、天保中心

 

 

2.以上工作受到中央及省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或出现未及时发放补贴资金、违反程序发放补贴资金的,或挪用中省各项惠农项目资金并经调查核实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倒扣分

 


     附件2

 

2022年绵阳市现代林竹产业发展和竹林风景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单位

名称

新增现代林业产业基地(万亩)

创建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个)

创建县级及以上现代林业园区(个)

竹林风景线建设

竹业综合产值(亿元)

牵头科室

责任单位

小计

其中:现代竹产业基地

现代油茶产业基地

现代核桃产业基地

百里翠竹长廊

竹林人家(个)

竹林康养基地(个)

绵阳市

10.3

2

0.2

0.1

2

4

推进平武熊猫绿道建设

1

1

20

林业产业

与科技科

 

 

涪城区

 

 

 

 

 

0

 

 

 

0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游仙区

 

 

 

 

 

0

 

 

 

0

游仙区自然资源局

安州区

 

 

 

 

 

0

 

 

 

15.8

安州区自然资源局

江油市

0.2

 

0.2

 

 

1

 

 

 

0.4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

三台县

0.1

 

 

0.1

 

0

 

 

 

0.2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盐亭县

 

 

 

 

 

1

 

 

 

0.2

盐亭县自然资源局

梓潼县

 

 

 

 

 

1

 

 

 

0.1

梓潼县自然资源局

平武县

7

 

 

 

 

1

推进平武熊猫绿道建设

 

 

0.1

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北川县

3

2

 

 

2

0

 

1

1

3.2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http://www.my.gov.cn/public/content/4337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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