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397/202304-00002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
发布机构: | 绵阳市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22 |
文号: | 关键词: | 林业提案 |
绵阳市林业局对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0205号提案答复的函
绵林函〔2021〕94号
张忠友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基层末端治理体系的建议》(第02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界定乡镇、村组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实做细
进一步厘清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森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划定防火区,规定防火期,设置防火设施,配备防灭火物资,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消除火灾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火灾扑救,保障防灭火所需费用;《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绵阳市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2020年本)〉的通知》(绵编办发〔2020〕81号),明确了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属地主体责任。
进一步健全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机制。以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了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地落实的通知》(川森防指〔2021〕1号)要求,建立了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度,建立了乡(镇)、村组“完善指挥体系、抓好常态防控、增强防救能力、加强宣传培训”任务清单,责任包保领导照单履职,挂图作战。
进一步压实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以全面推进林长制为抓手,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体系。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林长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级林长责任体系,同步安排部署,同步考核奖惩。《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1〕12号)要求,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林长,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林长。当前,我市正在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乡(镇)、村级林长责任体系,并建立配套制度体系,推动各级林长严格履职。
二、关于建立以村民小组为最小区划管理单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治理体系
按照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源头治理,建立并推行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制度,构建以村组为基本单元的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乡级林长负责网格化管理,加强护林员日常管理。村级林长负责开展日常巡护和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任务落实到村民小组的最小工作单位。当前,我市正积极探索构建绵阳智慧林长管理系统,以村民小组为最小网格单元,以护林员为网格员,完善护林员“三护两防一报告”工作职责,即“保护林地、保护林木、保护野生动植物和防控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发现问题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全面推行护林员APP,实现对护林员巡护全过程监管,最大程度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关于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市、县分担的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基层网格员(护林员)待遇
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属地职责,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多级多渠道投入机制。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更多资金投入,且随着地方财力增加,森林草原防灭火投入加大,将会按需聘请专(兼)职护林员开展护林防火工作,并逐步提高护林员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市、县、乡、村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实做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把绵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好、发展好。
感谢你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林业局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刘睿 联系电话:2296519)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