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397/202204-00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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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13 |
文号: | 关键词: | 预算 |
绵阳市天然林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绵阳市天然林保护中心概况
绵阳市天然林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天然林保护中心(天保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权属纠纷。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市天保中心部门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要有序开展人工商品林采伐利用。要依法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和林木采伐执法监管。要完善森林采伐限额分配机制,推进采伐限额“阳光分配”,充分满足林权所有者可持续经营森林需要,提高采伐限额使用效率。要加强林木采伐利用监管,规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从严管控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收购、加工、运输木材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采伐、超证采伐、超限额采伐林木和乱收乱购林木的违法行为。
二是要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要切实推进《绵阳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推动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工程型向制度型,由阶段性向长期性转变。要结合实际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县级实施方案,明确辖区内天然林保护范围、目标和举措,切实做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要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林权所有者、林木管护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林区和谐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林业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天然林保护中心)。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绵阳市林业局机关 |
2 |
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
3 |
天然林保护中心 |
第二部分 绵阳市天然林保护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插入本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绵阳市天然林保护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天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农林水支出12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7万元。市天保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79.9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天保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7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9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天保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7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7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天保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9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农林水支出12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林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9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5万元,占13.97%;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占3.51%;农林水支出126.74万元,占70.42%;住房保障支出21.77万元,占12.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0.0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为6.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为1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2年预算为109.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为21.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天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天保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2022年公务接待相关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或与2021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天保中心2022年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天保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林业局下属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天保中心不涉及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天然林保护中心为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国有资产与市林业局共有。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市天保中心无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其他本部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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