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397/202103-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1-03-30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绵阳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30 13:27文章来源: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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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林业局(市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2.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林木采伐管理,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和石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组织沙尘暴应急处置。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权属纠纷。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承担市级林业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相关工作。

10.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大规模绿化绵州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承担大熊猫国家公园在绵试点建设期间的相关工作。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査等工作。

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提请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绵阳市林业局2021年重点工作。

今年的主要目标是:完成营造林3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56%,实现林业总产值244.2亿元,全面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1‰和3‰以内。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推行林长制,扎实做好林业改革发展创新工作

2.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和春防攻坚战,全力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发展;

3.以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筑牢科技城发展生态屏障

4.保护优先,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5.以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为抓手,构建多产融合的绿色发展体系

6.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基础,有效助推乡村振兴衔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4.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农林水支出89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1万元。市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124.6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局转隶市公安局。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112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4.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112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03万元,占70.43%;项目支出332.6 万元,占29.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4.6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7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局转隶市公安局。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4.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农林水支出89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4.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7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局转隶市公安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3万元,占12.82%;卫生健康支出26.58万元,占2.36%;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891.81万元,占79.30%;住房保障支出53.01万元,占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支出的离退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0.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5.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0.0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为12.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为13.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9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为290.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为278.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2021年预算为34.2万元,主要用于: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1年预算为3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林地保护等方面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1年预算为113.5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2021年预算为69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和监督(项)2021年预算为39.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行政案件受理、查处理和督办、执法设施设备购买等方面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2021年预算为5.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2021年预算为27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为53.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预算为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2.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97%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局转隶市公安局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相关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或与2020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9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林业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绵阳市林业局下属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4.9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18.16万元,下降68.71%。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转隶市公安局。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行政执法相关设施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市林业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其他本部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预算公开-绵阳市林业局.XLS

347301001_绵阳市林业局.pdf347601_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pdf347301002_绵阳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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