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97/2019-0004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9-09-27
文号: 关键词: 林业决算公开

2018年度林业局决算公开

2019-09-27 16:04文章来源: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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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

  绵阳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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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19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4

  第四部分 附件 29

  附件1 29

  附件2 37

  第五部分 附表 4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2

  二、收入总表 42

  三、支出总表 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4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4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绵阳市林业局(简称市林业局)是绵阳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和石漠化调查,组织拟定防沙治沙以及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组织沙城暴灾害应急处理;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权属纠纷,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国土绿化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绵州行动,推进城区绿化提升、环城彩林带建设、荒山荒地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湿地保护与恢复等生态建设“十大工程”。全年完成人工造林17.63万亩,实施封山育林16.32万亩,森林抚育28.75万亩,未成林抚育4.25万亩,人工更新3.6万亩。全市省级森林小镇总数达到5个。

  2、森林资源管护加强。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始终强化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强化森林资源全面监管。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支持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864亩。抓好天保工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落实,全面管护797.48万亩公益林和338万亩天然商品林,兑现国有林管护资金、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停伐补助资金等各类资金1.29亿元。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投入森林防火资金3150万元,设立进山检查站91个、临时检查站150个,全年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纳入了绵阳市“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松材线虫病得到有效防控,全面完成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建立了市级标本室和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数据库。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整治以木材和重点保护植物经营流通领域违法犯罪、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797起,其中办理行政案件717起,侦结刑事案件85起。

  3、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对全市湿地实行面积总量管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43.4万亩。积极探索以社区为主导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模式,提高大熊猫、川金丝猴等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成效。设立了全国第一个社会公益性保护地—平武县老河沟自然保护中心和全省第一个自然保护小区—关坝沟流域自然保护小区。

  4、林业产业蓬勃发展。大力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成功承办了全省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会和全国栎类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高端研讨会。结合森林资源要素合力,探索构建发展森林康养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森林康养、森林人家、森林旅游等各项生态旅游新业态,建成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3处、四星级森林康养人家12家。大力推进循环林业发展,构建“一模式三产业三效益”的生态循环林业模型。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218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获得收入2056元。

  5、涉林环保督查整改进展顺利。对生态环保督察118个涉林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领导领办、督办约谈、沟通协调等整改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109个,整改完成率92.4%。其中,76个矿权(采矿权40个,探矿权36个)已完成整改74个,整改完成率97.4%;11个水电开发项目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45.5%;其他项目31个,已完成30个,整改完成率96.8%。

  6、生态扶贫成效显著。牵头落实了《2018年绵阳市生态建设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实施了一批生态建设扶贫项目,落实贫困地区市级以上财政资金1.85亿元,全市建立了22个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让贫困群众通过直接参与造林绿化工程获得劳务收入。争取生态护林员中央资金1056万元,选聘91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生态护林员。选派10名干部奔赴凉山州美姑县参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帮扶的梓潼县大新乡两河村、茶亭乡麒阳村退出贫困村,5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7、林业改革全面深化。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推进集体林确权颁证,加快推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和改革成果的推广,不断增强林业发展效益。全面完成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并通过了省级验收。稳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改革,“三权分置”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8、党风廉政建设落地落实。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省市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严格执行基层党建“3+2”书记项目,着重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强化监督考核,坚持把履行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强化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形成了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党组会会前学法学纪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交心谈心制度,不断凝心聚力,形成了工作合力。以市委巡察组巡察回访、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机构设置

  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绵阳市森林公安局。

  2.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892.0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共增加了588.64万元,增长7.0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91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7.16万元,占99.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8万元,占0.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97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6.84万元,占44.32%;项目支出2772.99万元,占55.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70.7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4.48万元,增长17.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06.79万元,增长74.37%。主要变动原因是五一外滩等湿地项目的工程款按时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65万元,占5.99%;卫生健康支出(类)29.56万元,占0.6%;节能环保支出(类)594.92万元,占12.04%;农林水支出(类)3926.4万元,占79.55%;住房保障支出(类)89.95万元,占1.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939.4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83.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7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4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9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8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189.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支出决算为4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湿地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4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79.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8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7.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8.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0.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3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50万元,占7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22.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48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5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4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厉行节俭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2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林业局驻成都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一行,接待金额1528元;接待接待省林业厅科技处一行,接待金额1229元;接待华南农大专家来绵阳调研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建设情况,接待金额1000元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退耕还林项目、动植物保护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退耕还林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都开展得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退耕还林项目”、“动植物保护项目”、“湿地保护项目”、“林业执法与监督项目”、“林业防灾减灾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75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8万亩。

  2.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广大市民保护意识,2018年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宣传活动;野生动物救护;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检查;野生鸟类迁徙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3.湿地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受教育人员达到500人,三江湖生态环境公众智能观测平台后期维护与运行,对中脊岛及其周边鸟类和栖息地远距离监控,LED大屏幕实时播放。三江湖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特别是鸟类监测,为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4.林业执法与监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林业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2018年加强了木材检查站规范化建设,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运输行为,加大林业执法能力政策法规与制度建设、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就,完善林业执法监督体系,保障林木种苗质量安全。

  5.林业防灾减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8年完成森林防火知识技术培训2次共计3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和条幅)约5000条,防火宣传短信15000条;进行防火预警指挥系统及防控业务,森林防火检查及交叉检查、森林防火案件查处、森林防火器材的保养与维护等工作。新增加档案卷20册,确保档案年限大于5年,档案(卷宗)使用大于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退耕还林建设推进经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 执行数: 10万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75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7.86万亩的政策宣传、技术培训、调查、规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现场指导、检查和验收、信息管理和资料收集、建档工等工作。

  
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75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8万亩。2018年印制退耕还林的政策宣传资料2万份、开展技术培训2次、开展市级检查4次。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专项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现场指导、审查、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新一轮退耕还林7.86万亩的政策宣传、技术培训、调查、规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现场指导、检查和验收、信息管理和资料收集、建档工等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古树名木和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0.5万元 0.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林业科技工作 4万元 4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及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工作 5万元 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林木种苗及林业站工作 0.5万元 0.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推进 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推进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森林资源保护 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资源进一步得到改善 森林资源进一步得到改善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动植物保护
预算单位 绵阳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万元 执行数: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高广大市民保护意识,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宣传活动;野生动物救护;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检查;野生鸟类迁徙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开展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等项目管理及资金检查工作。

  
提高了广大市民保护意识,2018年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宣传活动;野生动物救护;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检查;野生鸟类迁徙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开展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等项目管理及资金检查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自然保护区建设检查指导 1万元 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3万元 3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野生动物救助 3万元 3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资料 4万元 4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湿地保护宣传 1万元 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野生动植物保护宣教 3万元 3万元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生物多样性宣传 提高社会知晓度、认可度。 提高社会知晓度、认可度。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时间 2018-12-31 2018-12-31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野生动植物保护 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满意度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物多样性得到持续保护 生物多样性得到持续保护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湿地保护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三江湖生态环境公众智能观测平台可实现对中脊岛及其周边鸟类和栖息地远距离监控,LED大屏幕实时播放。三江湖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特别是鸟类监测,为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受教育人员达到500人,三江湖生态环境公众智能观测平台后期维护与运行,对中脊岛及其周边鸟类和栖息地远距离监控,LED大屏幕实时播放。三江湖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特别是鸟类监测,为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自然保护区建设检查指导 2万元 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4万元 4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野生动物救助 4万元 4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资料 4万元 4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湿地保护宣传 2万元 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野生动植物保护宣教 4万元 4万元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生物多样性宣传 提高社会知晓度、认可度。 提高了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时间 2018-12-31 2018-12-31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野生动植物保护 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满意度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物多样性得到持续保护 生物多样性得到持续保护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林业执法与监督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进一步提升林业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木材检查站规范化建设,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运输行为,加大林业执法能力政策法规与制度建设、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就,完善林业执法监督体系,保障林木种苗质量安全。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林业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2018年加强了木材检查站规范化建设,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运输行为,加大林业执法能力政策法规与制度建设、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就,完善林业执法监督体系,保障林木种苗质量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木材运输检查 4万元 4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公开检查 2万元 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 4万元 4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森林督查及林业执法用车等工作 4万元 4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 3万元 3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普法宣传资料 3万元 3万元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森林督查、木材经营加工检查准确率 ≥95% ≥95%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规范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规范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满意度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 长期使用,临时使用为2年。 长期使用,临时使用为2年。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林业防灾减灾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万元 执行数: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进行防火预警指挥系统及防控业务,森林防火检查及交叉检查、森林防火案件查处、森林防火器材的保养与维护等工作。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预警,森林植物检疫及执法、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防治与检疫业务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及宣传印刷、林业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有害生物防治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办、统计上报、目标考核等工作。

  
2018年完成森林防火知识技术培训2次共计3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和条幅)约5000条,防火宣传短信15000条;进行防火预警指挥系统及防控业务,森林防火检查及交叉检查、森林防火案件查处、森林防火器材的保养与维护等工作。新增加档案卷20册,确保档案年限大于5年,档案(卷宗)使用大于100%。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预警,森林植物检疫及执法、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防治与检疫业务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及宣传印刷、林业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有害生物防治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办、统计上报、目标考核等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森林防火技能培训及演练 1万元 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防火视频指挥预警、会议系统维护保养等费用 1万元 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印发宣传资料 5万元 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森林防火值班及火灾处置、森林防火督查 3万元 3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工作及基础设建设 2万元 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复检、鉴定人工、耗材、运行等费用 6万元 6万元
效益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防治与检疫检测业务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及宣传印刷等费用 7万元 7万元
效益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防治工作检查、业务指导、统计上报等 5万元 5万元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3‰ ≤3‰
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阳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退耕还项目、动植物项目、湿地项目、林业执法与监督项目、林业产业化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绵阳市林业局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11万元,比2017年减少13.62万元,下降8.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0.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林业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指对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对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行政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对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管理及能级建设、日常管护,宣教等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指对其他天然理保护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指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颂之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繁育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湿地保护(项):指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产业化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林业方面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 指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绵阳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8年我局机构较上年无变化,有独立核算机构3个,独立编制机构5个。2018年我局有下属二级预算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绵阳市森林公安局,事业单位一个,为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非独立核算事业机构2个,分别为绵阳市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和绵阳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二)机构职能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绵府办发〔2011〕46号)和《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林业局机构编制的批复》(绵编发〔2017〕4号)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市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后续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和木材经营加工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和合理利用。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全市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市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市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宣传贯物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5.拟定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发布森林病虫鼠害预报,负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工程实施与监督,组织突发性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紧急救治;开展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

  16.负责对森林植物及植物产品实施检疫,对林木种苗的繁育、生产基地实施产地检疫,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授权查处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案件。

  17.组织实施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以及监测点建设和技术培训,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调查和风险评估,指导各地开展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信息汇总和上报,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科学研究和防控技术推广。

  18.制定四川绵阳三江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公园内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湿地公园内自然资源调査和监测工作。

  19.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内的湿地生态修复、鸟类栖息地生态环境改良、科学研究和科普宣教工作,负责湿地公园内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2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我局2018年在职人员72人,比2017年减少2人,减少幅度为4%。主要变动原因为:2018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选调2人,局机关调出3人,退休2人,机关安置转业军人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绵阳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7075.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912.2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163.5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绵阳市林业局本年支出合计4974.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65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29.56万元,占0.59%;节能环保支出594.92万元,占11.96%;城乡社区支出35.29万元,占0.71%;农林水支出3926.4万元,占78.93%;住房保障支出89.95万元,占1.8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我局按照年初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批复预算,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预算下达的时效性和执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预算纳入绩效评价,按要求对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撰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按要求及时公开,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

  我局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相关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宗旨,明确责任,不断强化宣传,节约用电、用水、用纸、降低油耗,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行政运行经费,精简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资金分配我局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的分配手段,按照专项项目性质特征、项目进展、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分配,如期完成专项预算绩效目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按照年初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预算下达的时效性和执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预算纳入绩效评价,按要求对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撰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按要求及时公开,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较往年有所提升,部门行政运转得到保障,促进了全市林业工作的开展。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林业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好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保证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正常运转和通讯、车辆运行等支出。

  (二)存在问题

  预算的科学、细化有待提高,编制中的目标管理等还需进一步加强,无法预计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需加强预算执行中期内部监督制度。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的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本年预算草案。

  2、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3、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确保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切实提高收支管理水平,做好决算和预算的衔接。

  
附件2

  2018年三江湖(五一外滩)湿地生态恢复及鸟类栖息地改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绵财预[2018]30号)要求,对我局三江湖(五一外滩)湿地生态恢复及鸟类栖息地改良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涪江二桥至东方红大桥的涪江右岸河滩地,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恢复因“6.26”、“7.11”特大洪灾损毁的驳岸、小岛、滩涂,恢复湿地及部分植被,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改善鸟类栖息环境,使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更加合理,湿地生态功能稳定发挥,湿地鸟类得到有效保护。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三江湖(五一外滩)湿地生态恢复及鸟类栖息地改良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目得分:88.60分,等级:优。
“三江湖(五一外滩)湿地生态恢复及鸟类栖息地改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分值 实际得分 扣分 扣分原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项目决策

  (20分)
绩效目标(10分) 明确性 4 3.50 0.5 建成效果没有定量或分等级描述
合理性 4 4.00    
进度计划 2 2.00    
科学决策(10分) 必要性(政策依据) 5 5.00    
可行性(政策完整) 5 2.20 2.8 没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管理

  (10分)
资金到位(1分) 财政资金到位率 1 0.80 0.2 资金到位率96.78%
资金管理(4分) 资金分配 1 1.00    
资金使用 3 2.72 0.28 延迟支付、超支各扣0.14分
财务管理(1分) 财务制度 0.5 0.40 0.1 评价工作开始时未完成记账,未打印记账凭证并整理
会计核算 0.5 0.24 0.26 没有设置项目支出专账,扣0.1。支出认定错误,扣0.16。
项目执行(4分) 组织机构 1 1.00    
建设程序 2 1.80 0.2 项目没有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
制度制定与执行 1 1.00    
项目绩效(70分) 产出(20分) 完成数量 5 5.00    
完成质量 5 5.00    
完成时效 5 5.00    
完成成本 5 5.00    
社会效益(5分) 撬动率 5 5.00    
可持续效益(5分) 项目系统性和连续性 5 5.00    
生态效益(25分) 鸟类栖息地改良面积 5 5.00    
植物栽植面积 3 3.00    
植物栽植种类 2 2.00    
鸟类栖息地改良效果 15 11.55 3.45 专家评分加权11.25分
使用效率(5分) 居民每周使用次数 5 4.00 1 平均使用次数每周增加量1.42
群众满意(10分) 社会效益满意度 10 7.39 2.61 群众问卷平均加权7.39分
总分 88.6 11.4 90以上优秀,80以上优,70以上良,60以上合格,60以下不合格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18年9月14日,市林业局召开了有市纪委派纪检组、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定了恢复重建程序。编制了《三江湖(五一外滩)湿地生态恢复及鸟类栖息地改良项目6.26、7.11特大洪灾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方案经专家评审审议通过,并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意见。该项目恢复重建已完成应急抢险和游步道维修加固。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和局党组研究决定有序推进该项目灾后恢复重建,现已完成场地清理、地形整理、种植土回填,具备栽植条件,预计2019年6月完成项目恢复重建任务。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恢复因“6.26”、“7.11”特大洪灾损毁的驳岸、小岛、滩涂,恢复湿地及部分植被,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改善鸟类栖息环境,使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更加合理,湿地生态功能稳定发挥,湿地鸟类得到有效保护。

  2、项目管理

  “三江湖(五一外滩)湿地生态恢复及鸟类栖息地改良项目“6.26”、“7.11”特大洪灾恢复重建项目”中使用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300万元,2018年全部到位,到位率100%。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按照国家的财务制度以及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该项目的资金实施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帐核算,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及手续。

  3、项目绩效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所在的涪江二桥至东方红大桥的河滩地是绵阳城区规划的绿地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冬候鸟的重要栖息地,同时还是众多市民生态体验和休闲的重要场所,生态区位较为重要,原项目设计方案经过市规委会评审通过。项目因“6.26”、“7.11”两次特大洪灾,造成工程部分损毁,主要原因是植物为新栽,根系还不发达,经过两次洪水长时间冲刷和浸泡,使部分乔木、灌木、水生植物和草坪冲毁,种植土冲失。

  “6.26”、“7.11”特大洪灾属不可抗力,目前季节适合植物栽植,为早日发挥该项目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十分必要。通过“三江湖(五一外滩)湿地生态恢复及鸟类栖息地改良项目“6.26”、“7.11”特大洪灾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恢复因“6.26”、“7.11”特大洪灾损毁的驳岸、小岛、滩涂,恢复湿地及部分植被,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改善鸟类栖息环境,使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更加合理,湿地生态功能稳定发挥,湿地鸟类得到有效保护。在保护好原生湿地植被的基础上,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改造局部地形,增加湿地水面,增加了三江湖的生物多样性,恢复了三江湖的湿地生态功能,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生态体验和休闲场所,实现了保护、科普、宣教的有机结合,具有重要的生态、社会效益。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实施“三江湖(五一外滩)湿地生态恢复及鸟类栖息地改良项目”时,财政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向群众发放问卷调查,该项目建成后群众平均来项目区进行休闲、锻炼等活动的次数平均每周增加1.42次,群众对该项目反映良好。

  该项目因“6.26”、“7.11”两次特大洪灾,造成工程部分损毁后,广大市民非常关注,积极献言献策,多方反映,要求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尽快为老百姓建成一个鸟语花香的生态休憩环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由于“三江湖(五一外滩)湿地生态恢复及鸟类栖息地改良项目“6.26”、“7.11”特大洪灾恢复重建项目 ”位于城市中心区,工程竣工后,进入项目区的市民较多,增加了管理难度。

  (二)项目完工后,相应配套设施未在项目中,部分市民有意见。

  四、相关措施建议

  1、植物配置注重功能分区和满足鸟类栖息需求。

  2、完善灾后重建恢复方案。

  3、完善科普功能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

2018年林业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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