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97/2015-0000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5-03-20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5-03-20 14:23文章来源: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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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根据绵府办法〔2001〕10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家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林业实际,制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4.主管全市森林资源;组织制定全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规定、标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征用和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全市森林和陆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负责森林公园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审定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7.制订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措施;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8.指导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

  9.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0.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全面完成营造林30万亩,增加森林面积7.95万亩、森林蓄积9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0.26百分点;实现林业总产值150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640元;林木采伐严格控制在88万立方米以内,森林火灾损失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1‰和3‰以内,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95%以上;全面完成“十二五”林业建设目标任务,力争年底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1.坚持推进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状况。

  1.1、切实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依法对1823万亩森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全面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继续实施天然林商品性禁伐,有计划开展森林抚育和公益林建设。

  1.2、切实推进退耕还林工作。继续巩固退耕还林61.75万亩成果,抓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专项建设,启动3.3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

  1.3、切实推进植树造林和城乡绿化。突以“扩绿、减荒、提质、增效”为总任务的目标,科学把握造林绿化新常态,明确造林绿化新要求,积极开展营造林工作。

  1.4、切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以大熊猫为代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积极推动湿地保护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三江湖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工作。

  1.5、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资源林政管理。

  1.6、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拓宽森林防火宣教手段,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进林区、进学校、进社区全覆盖;加强火源管控,排查并消除火灾隐患;健全预警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提高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确保全市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1.7、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松材线虫防治目标责任制,突出松材线虫病、蜀柏毒蛾、林业鼠(兔)害等高风险有害生物防控。

  1.8、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工作。全面推进森林公安队伍“四项建设”,着力提升守护生态红线、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正规化的专业警种。狠抓案件侦破查处工作,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从严管控林区安全,确保林区和谐稳定。

  2.坚持科学规划,积极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全面完成创森工程建设任务。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全面完成系列森林生态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52.4%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以上;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江、河、湖、库等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村庄绿化率3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力争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

  3.坚持加快产业发展,努力实现绿色增长。

  强力推进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创新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壮大林业产业发展实力,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提升森林景观效益,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4.加强作风能力建设,着力繁荣生态文化。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党内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有效促进政风行风的转变。强化生态文化建设。加强林业宣传,不断提升林业地位和影响,依托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珍稀野生动物,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关注森林”、国际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引领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二、部门概况

  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执法单位1个,为绵阳市森林公安局;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绵阳市天然林保护中心和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绵阳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39.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39.1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39.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万元,农林水支出87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林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二期建设、林业科技推广、森林公安执法、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退耕还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等项目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表》

  2.《部门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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