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97/2014-00038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4-10-24
文号: 关键词: 林业局部门决算编制

关于绵阳市林业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4-10-24 14:30文章来源: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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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绵府办法〔2001〕10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家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林业实际,制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四)主管全市森林资源;组织制定全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规定、标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征用和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全市森林和陆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负责森林公园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审定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七)制订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措施;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八)指导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

  (九)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3年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

  (一)继续抓好林业三大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做好生态效益补偿和国有林管护工作,完成投资700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大力推进退耕还林专项建设,完成投资1.4亿元;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推进千佛山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湿地保护项目规划,完成湿地资源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进武都水库、北川唐家山堰塞湖、三江库区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工作。

  (二)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创森规划,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构建和谐美丽绵阳。积极开展国土绿化,提升绿化品位和层次,牵头完成重点绿化工程。

  (三)积极争取国省支持,扶持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基地10万亩。争取市政府出台《加快核桃产业发展意见》,支持核桃产业发展,规划用7年时间,全市发展核桃种植面积200万亩。在游仙、平武、北川、安县、江油建设具有生态教育、旅游等功能的珍稀树木植物园5个,规模达到10000亩以上,为林业增加新的亮点。培育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30个,支持10家重点企业发展,积极打造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品牌响、绿色环保的林产加工龙头企业和名星企业。开展林下特色种养殖,培育发展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业。全年农民林业人均收入人达到1460元。

  (四)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抓好森林保险、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林权流转管理,规范林权流转行为。依托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启动林权交易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

  (五)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和限额采伐等制度。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审核审批。开展“亮剑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快全市森林公安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完成市、县两级森林防火预警和指挥系统建设。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绵阳地区调查工作,全面完成第四次大熊猫普查工作。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绵阳市森林公安局;其他事业单位2个,绵阳市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和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部门收入决算总额为2889.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67.3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8.87万元。2013年支出决算总额288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15万元,公共安全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9.32万元,医疗卫生20.94万元,节能环保2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2.84万元,农林水事务1526.99万元,交通运输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9.2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绵阳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人口及计划生育事务。

  (二)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局执勤执法设备采购及相关开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抚育金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专项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林业三大工程建设、创建森林城市、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森林公安执法、林业科技推广、湿地资源调查及湿地项目利用规划、牌坊沟绿化工程等项目。

  (七)交通运输支出,主要是石油价格补贴,用于补贴机关能耗。

  (八)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1、《绵阳市林业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单位:万元)

  2、《绵阳市林业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
附件:

《绵阳市林业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附件:

《绵阳市林业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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