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97/2017-00051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 绵阳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7-07-13
文号: 关键词: 环保,督察,林业

宾军宜带队赴绵阳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工作

2017-07-13 16:00文章来源: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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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 ,7月11日至12日, 省林业厅副厅长宾军宜带领由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等部门和省环科院、省林科院专家组成的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工作第四组赴绵阳市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工作。

  
        督察组一行抽查了千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地检查了黄洞子磷矿、石笋磷矿、鱼洞口水电站、邬家沟水电站等问题现场,全面系统查阅了绵阳市自然保护区环保督察的各项档案资料,听取了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区监管和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与绵阳市林业、环保、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林业局长以及国家级、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区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宾军宜指出,绵阳市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绵阳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抓紧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到来前的这段时间,加快各自然保护区内问题的整改。要对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分析研究,紧急行动起来,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综合整治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宾军宜要求,在整改过程中不能“以停代退”、“以罚代退”,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严格区分问题类别和性质,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精诚团结,密切合作,注重集体研究,对于本部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上报。要抓好问题台帐更新,按周上报整改进度,确保顺利通过中央督察组的督察。


  
        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杨旭煜、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江腊海、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李康、省水产局渔政处副处长李洪等参加督察。




 
  

         绵阳市政府副市长经大忠、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志强、绵阳市林业、环保、国土、发改、农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分管负责人陪同督察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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