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389/202311-0000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11-02
文号: 关键词: 农产品

《绵阳市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2023-11-02 15:25文章来源: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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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绵阳市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背景: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明确实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首次将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纳入了法律规范。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上市食用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生产者将对贴有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承诺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通过承诺达标合格证,消费者可以查看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承诺内容、承诺依据等信息。

本方案通过做实亮证服务、落实亮证责任、创新亮证方式、营造亮证氛围等措施,教育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身份证。

目标:

到 2025年,力争累计建设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重点县 5个、合格证自助开具服务站点100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覆盖率达到 100%,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合格证查验等制度 100%,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社会认知度普遍提升。

行动内容:

一是做实亮证服务。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作用,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服务,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健康养殖等生产技术,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推进标准化生产。县级检测机构组织开展带证农产品风险监测,乡镇监管机构和村级服务点要积极推广常规农药快速检测新方法,为生产者提供检测服务。在重点乡镇、产业村建立合格证开具自助服务点,为广大小农户开具合格证提供便利。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共享农产品快检设备,带动周边农户加强自控自检。

二是落实亮证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在种植养殖基地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合格产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收购农产品时收取并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提升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

三是创新亮证方式。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主动与生鲜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协作,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在 APP、小程序、直播平台等农产品营销宣传页上醒目亮证。加强与机关学校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等对接,推动实现农产品带证销售,提升合格证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

四是营造亮证氛围。举办宣传周、主题日等“亮证”展示活动,组织消费者进基地、进市场,切实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作用。组织各类媒体开展亮证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氛围。探索“合格证+信用”模式,进一步展示合格证“含金量”。展示各类主体“亮证”成果,宣传推介一批样式新颖、信息详实、口碑人气俱佳的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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