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389/202309-0002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9-21
文号: 关键词: 政协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6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9-21 10:14文章来源: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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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绵阳市委:

贵单位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壮大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6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2022年,我市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主线,全面完成39个乡镇级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加大乡村振兴财政金融投入,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实际投入76.9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乡村振兴投入3.6亿元,建成农业标准化基地200.1万亩、林竹基地471.88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28.04万亩,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超过2.12万公里,4G通信网络和光纤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武引二期主体工程全面建成,自来水普及率达90.40%,进一步夯实闲置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基础,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下一步,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乡村振兴“八大专项行动”为契机,统筹利用好集体闲置资源资产,助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人居环境舒适度,在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中,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二)健全产权交易体系,提升集体资产市场价值。印发《绵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20〕25号)《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全部入场交易的通知》(绵农发〔2023〕91号),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了交易主体的权益,发挥市场配置农村资源的作用,推动了农村生产要素有序流动。组建市、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0个、乡镇服务站156个、村社信息收集点1721个,建成覆盖全市的流转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农村产权交易鉴证1922宗,交易鉴证金额突破35亿元。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15宗,金额155.52万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4宗,金额624.89万元。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战略部署,配合市供销社认真做好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申报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推动农民群众更好地实现财产权益。

(三)加强扶持资金监管,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印发《绵阳市“三议两监督一公开”村级集体经济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推行“村财乡代管+第三方委托服务”相结合,落实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四议两公开”,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程序。1711个村(涉农社区)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并实行财务公开,1343个村(涉农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经济审计工作,1466名村干部接受任期和离任审计,健全扶持资金监管体系,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下一步,持续贯彻《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切实加强扶持资金监督管理。

二、关于“激发内生动力”的建议

(一)加强能力培训,提升村干部综合素质。分批次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实现任期内全覆盖,举办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视频培训会,累计培训约5500人次。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提升村干部经营管理能力,2022年培育高素质农民2.27万人,1人获评农业农村部2022年农民教育培训“百优保供先锋”,2人获评四川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先锋。下一步,依托中国(绵阳)科技城城乡基层治理学院、职业农民培训基地等,对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全覆盖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拓宽选人渠道,选好集体经济“带头人”。持续抓好优秀农民工、毕业大学生回引培养工作,“千名大学生筑梦乡村”工程吸纳1053名大学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累计建成市级及以上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29个,全年新增返乡创业农民工4402人(其中创办企业823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作用,1408名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建立建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才库,充分发挥村组后备干部、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等乡村人才作用。下一步,配合组织部门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层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聘请职业经理人,落实好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22条措施,用好我市4.34万返乡农民工宝贵资源,注重从返乡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队伍中,选拔人才进入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建强基层农经队伍,做好集体经济发展服务。印发《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及统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绵编办发〔2017〕85号),明确农经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是具体履行该职责职能的工作机构,并结合机构编制和职责职能界定的现状,整合现有资源合理确定农经工作岗位和专业人员,加强农经工作队伍建设。下一步,着力推动《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及统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基层的落地落实,督促乡镇明确2-3名有一定专业素养的农经管理工作专职业务人员,将工作能力较强的年轻干部配备到农经管理岗位上,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经管理队伍。

三、关于“健全保障机制”的建议

(一)探索“政经分离”,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在全市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村,探索在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村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账务分设、管理分开工作机制,将用于公益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交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经营性资产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更好地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下一步,持续贯彻《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制定并完善组织章程,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明确“三会”产生、运行办法及其职权范围、议事规则,确定组织运行和管理实行民主决策,将规范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法治轨道。

(二)探索建立“防火墙”,防范集体经济组织经营风险。印发《绵阳市贯彻<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方案》,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独资或者合资设立的企业(集体企业)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两者之间应当设立“防火墙”,并通过合同、章程、协议等方式控制经营风险,集体经济组织仅以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所有权以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中的出资部分对外承担责任,不得将土地所有权等不得抵押的集体资产进行抵押。下一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行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并指导乡镇认真履行对辖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监督和服务职能,加强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规模和经营性债务规模的监控和提示,每年开展一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

(三)推动集体经营性假设用地入市,确保要素配置优先满足。游仙区在4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入市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机制。组织县(市、区)积极申报国家级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用地入市试点地区,稳慎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面保障乡村发展用地,制定绵阳市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2022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8.26%。下一步, 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的决策部署,借鉴其他试点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经验和启示,提升改革的系统性和规范性,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与产权制度改革、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等协同发力。

感谢贵委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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