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389/202309-0002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9-21
文号: 关键词: 政协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9-21 10:08文章来源: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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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花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土地流转过程中法律风险及规避的建议》(第3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规避风险”的建议

2022年,编印《农村承包地管理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文件资料汇编》发放至乡镇。指导县(市、区)、园区结合开展“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通过横幅、宣传车、村村通广播、公示栏、干部走村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营造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氛围。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继续对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让农户了解土地保护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特别是加强典型宣传,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通过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规避风险”的建议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6月印发《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县、乡分级审查制度,审查事项应包括农地租赁合同、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证明、农地使用规划、风险保障机制等内容,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指导。健全农地流转监管制度和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从政策咨询,资格审查,合同指导,备案登记和履约监督入手,规范土地流转资质管理、程序管理、合同管理。全市建立调解仲裁委员会9个,仲裁员248名,受理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589多宗。下一步,继续加强土地流转服务监管,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和备案管理,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乡级调解、县级仲裁、市级指导、司法保障”的仲裁体系建设,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纠纷。同时鼓励农户在保留承包权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转让或者交给集体组织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避免土地撂荒或被非法占用。

三、关于“通过提升服务指导水平规避风险”的建议

农业农村部门配合供销社,已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场所和工作职责;同步建立健全“两个台账”,即流出土地需求和流入土地需求台账,使土地流转供求信息达到共享、公开、同步。对接省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从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资格审查、合同指导,备案登记和履约监管入手,强化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组建市、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0个、乡镇服务站156个、村社信息收集点1721个,建成覆盖全市的流转服务网络。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和供销社将加强协调,大力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完善服务功能,确保集体资产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指导各地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农经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关于“通过加大巡察监督力度规避风险”的建议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依托卫片执法、耕地监测与动态巡查等工作提供的技术手段与数据支撑,抓牢抓实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并在近两年时间内,通过全力做好新形势下卫片执法工作、全面完成“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将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推向了新高度。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巡查力度,着力打造一支“长牙齿”的执法队伍,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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