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389/202305-00005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5-30
文号: 关键词: 种业

《2023-2024年绵阳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解读

2023-05-30 14:10文章来源: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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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2023-2024年绵阳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种业创新发展活力,提高种业发展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和省委、市委“一号文件”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有关文件决策部署,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活动导向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关键时间节点,市局将派出检查组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三、主要任务

共五项内容,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品种管理、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强化执法监管、强化培训宣传。分十一条阐述,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加强品种监管、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管理、严格制种基地监管、加强种子企业检查、加强市场检查、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从严从重查处种业违法案件、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提升种业执法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宣传。

四、细化目标

市级目标:组织对辖区内种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数量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对国家级制种大县、良繁基地及省级农作物种子(苗)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县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组织对辖区内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种业监管执法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法定职责,是规范种业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对照本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种业监管执法相关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抓细抓实,做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三是强化队伍支撑。积极争取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种业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加强宣传总结。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各县(市、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2023年10月30日前将本区域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1-2个)以正式文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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