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389/202006-00018 主题分类: 内设、直属机构
发文机构: 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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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植保植检站

2011-10-18 14:16文章来源: 绵阳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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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2、拟定和实施全市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3、开展检疫对象调查,编制全市的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 4、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按规定承办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手续,监督和指导种单位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 5、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繁育、生产基地。 6、制定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治预案。 7、负责优势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制定防治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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