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389/202004-00050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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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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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农村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
近日,从《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获悉,农业农村部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中选择了60个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县(市、区),作为第二批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供各地学习借鉴。我市游仙区位列其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市坚持主动作为、先行试点、由点及面、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聚焦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提高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和助力乡村振兴,着力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五个关键环节,积极稳步全面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游仙区、江油市被列为国家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涪城区、盐亭县、安州区被列为四川省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绵阳市2019年被确定为国家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市。
目前,全市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共清查核实资产总额118.0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16.68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2099.9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959.1万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08.33万人;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11207个,占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41%,量化资产20.53亿元,发放股权证书11599本,分红6296.27万元。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创新集体经济组织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共同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形成多方共赢的“1+N”模式(“1”即集体经济组织,“N”即各类市场主体),实现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为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全市已消除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其中,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515个、10万元以上的213个、100万元以上的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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