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40X/202402-0000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2-06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2024-02-06 09:45文章来源: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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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负责管理范围内“三江”河道内台地管理和开发。

(二)负责管理范围内政府所属闸坝及其水域,按行业归口管理企业所属电站、闸坝。

(三)负责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石)、取土、淘金等作业事项的管理,依法征收管理费、堤防工程维护费。

(四)负责管理范围内所管河道、闸坝防洪度汛方案编制与实施,以及主汛期河闸的防汛调度工作。

(五)负责管理范围内河道及跨江河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核与监督,依法维护河道管理秩序,处理水事纠纷。

(六)负责管理范围内河道水面及水体综合开发与管理。

(七)负责管理范围内河堤、闸坝等工程设施规划及建设管理、维修养护,以及河道清障与保洁工作。

(八)负责管理范围内“三江”河堤的建设与结构安全管理。

(九)承担全市河湖保护支持保障工作和河长制办公室安排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市水利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聚焦省域经济副中心建设总体要求,以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为抓手,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1.贯彻落实幸福河湖建设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幸福河湖建设决策部署,高标准将芙蓉溪打造成全国山区型自然河流幸福河样板,挖掘特色亮点、探索总结经验,为国、省幸福河湖建设作出示范提供经验。制发全市幸福河湖建设令,分步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提速见效,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获得感。

2.深化拓展涪江流域联动治理格局。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2-2035)》部署,联合推进涪江流域川渝九地生态廊道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牵头开展共建共享涪江流域幸福河相关活动,落实轮值召集联席会议制度、跨界流域突出问题联查联治、流域公益诉讼协作等工作机制,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流域高质量发展。

3.全面提升基层河湖管护治理水平。以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和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基层河湖管护体系运行效能。打造基层河长工作站示范点,探索践行河长、田长、林长“三长合一”推进机制,总结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新举措,力争入选国、省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全力打造河长制“3.0”版本,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4.以芙蓉溪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为引领,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全力打造全国幸福河湖建设样板。在联合创建涪江流域“生态共同体”上当好排头兵,聚力打造涪江全流域联动治理样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针对本市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及产业布局特点,探索并推广基层河湖治理保护“解放模式”,有效解决城区水环境治理保护监督管理问题。

(二)增强政治自觉压实安全责任,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及防洪度汛

1.抓实排查风险隐患,强化政治敏锐力,及早预判,超前谋划。突出河湖治理保护和防洪度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高位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和水生态修复,严格落实汛前、汛期、汛后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兼顾涉河工程管理和河道管理的基础性,扎实推进各项在建拟建工程项目,细化实化闸坝日常运行工作和河道保洁工作。

2.抓牢防汛保安全各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心防洪度汛预案,形成工作台账、操作流程图。部署全年防洪度汛工作,汛前组织开展一次超标准洪水防御实战演练,做到思想早发动,工作早部署,人员及物资器材早落实。二是强化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和各闸坝双人值班制度,及时发布和处置各类水雨情和汛情。三是汛前抓紧修复加固河道水毁岸堤,确保河道行洪顺畅。四是进一步完善各管理所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优化闸坝操作规程。五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培训,提高闸坝运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对能力,做到操作规范,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建立健全应急抢险工作机制,通过培训、演练等方式,打造一支专业强、效率高的应急抢险队伍。七是加强市级防汛物资仓库的管理。创新管理方法,做到汛前物资有保障、汛后物资有清点,确保各类物资出入库顺畅、高效。

3.抓细会商协调促各项机制顺利运转。一是完善安全职责机制,明确领导班子及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是深刻汲取各类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三是加大安全检查、监督频次和强度,抓好闸坝、堤防、已建或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四是积极与气象、水文、住建等部门,及上游各电站、闸坝、涉河单位建立防洪调度和协同配合联动机制。

(三)促进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化,持续强化城区河道管理,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

1.在建拟建工程项目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建设质效。配合发改等部门做好涪江绵阳中心城区段水景观提升工程相关工作以及“三江六岸”水环境打造相关工作,为市民提供更优美的城区水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2.是常态化做好城区河道水环境管理、城区河道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安昌河老茶树、新老茶树违规占用河道岸线等历史遗留问题,拿出敢于“啃硬骨头”的精神推动河道岸线重难点问题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有效解决河道治理工作效能不高问题;

3.坚持“依法管河,依法治河”,完善涉河工程备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及时完成涉河工程的备案审批。

4.强化监管。一是加强对已建和在建涉河工程的管理,确保所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确保城区河道行洪畅通。对所辖河道涉河项目持续督导,密切跟踪青石路大桥等在建涉河工程,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施工管理,确保规范完成施工任务。加大河道巡检巡查工作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的严管态势,杜绝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发生。加大清漂保洁工作力度,始终保持三江、青义洞天库区优良水面环境。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区河湖日常管理保护,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5.凝聚合力促水生态保护。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依托主流媒体、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村级广播等平台,坚持“土洋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深化村规民约、志愿者服务、民间组织等群防群管群治工作机制,做好爱河护水的宣传工作,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维护水生态广泛关注、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全方位、立体式发动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形成河湖治理保护监督管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回应社会各界有关城区河道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共治共享。

 

 

 

 

 

 

第二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表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河湖保护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6万元、农林水支出150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68万元。市河湖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660.2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2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养老、医疗等各类保险基数纳入年初预算而导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660.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0.2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河湖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66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27万元,占66.03%;项目支出564万元,占33.9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60.2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24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养老、医疗等各类保险基数纳入年初预算而导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0.2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6万元、农林水支出150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60.2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调整养老、医疗等各类保险基数纳入年初预算而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8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16.26万元,占0.98%;农林水支出1502.35万元,占90.49%;住房保障支出48.68万元,2.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养老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938.3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和聘用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564万元,主要用于闸坝河道日常管理的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8.6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9.23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基本工资、事业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职业年金缴费、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1.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检查和开展河长办公室日常业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河道、堤防巡查和闸坝运行调度以及河长办办公室各类检查、督导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河湖中心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河湖保护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河湖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市河湖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564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56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独子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其他水利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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