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40X/202209-00008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09-23
文号: 关键词: 2021年度 绵阳市水利局单位决算

2021年度绵阳市水利局单位决算

2022-09-23 10:43文章来源: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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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绵阳市水利局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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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923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职能简介……………………………………………………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8

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5

第四部分 附件………………………………………………………32

第五部分 附表………………………………………………………7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71

二、收入决算表…………………………………………………71

三、支出决算表…………………………………………………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7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7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7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7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7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7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71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1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权限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地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1)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与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市水利处不再承担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水利工程防汛预案编制和安全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市水利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8)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市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2.必要时,市水利局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以来,绵阳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期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大目标、两大体系、两条底线和六项重点工作”的“3226”总体工作思路,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强推进、三年上台阶、五年大突破”目标要求,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追求“三个一流”、实施“四大战略”、实现“七个大幅提升”目标,紧盯“绵阳水网”战略发展目标,系统谋划绵阳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着力构建涪江左右岸互联互通“完备的水网体系”,助推绵阳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抓项目促投资,水利项目投资稳定向好

一是扎实推动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市水利局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合力推动水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市水利项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98个,累计完成投资25.38亿元,超额完成18.5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2021年已争取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4.52亿元(中央38405万元,省级6764万元),较2020年增加0.78亿元,同比增加19%,实施项目50个。

二是着力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引通济安、沉水水库等7个省、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现已完成年度投资6.4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3.5%;统筹推进祠堂湾、铁笼堡、唐家山、新华等拟建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运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推进良性循环;有序推进涪江右岸丰谷段、梓江柴坝段、游仙区魏城河等2021年度12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项目,2021年完成治理河道35公里,完成投资约3.9亿元。

三是科学谋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科技城新区建设战略规划,提出“绵阳水网”战略发展总体思路,谋划构建水资源管理、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防洪安全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和现代化水安全监管体系5大体系。全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326个,匡算项目总投资524.45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1个,投资34.13亿元。拟建项目162个,投资217.78亿元;加快前期重点项目84个,投资94.84亿元;储备项目69个,投资177.7亿元。

(二)压紧压实责任,防汛减灾工作高效开展

一是全面排查整改防汛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靶向,积极配合督导检查暗访工作,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机制,紧盯江河、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点部位,以及平武、北川、安州等重点区域,完成22个暗访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对发现问题共发出提示函或督办通知共11次,累计排查隐患点位7587处,发现隐患891处,整改隐患889处,全面落实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等安全度汛措施。

二是提升防洪减灾救灾综合能力。有序推进游仙区芙蓉溪街子段、平武县虎牙河水晶段和虎牙乡段、涪江三台县灵兴堤防等5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加快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2020年洪涝灾害143个水毁修复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投资9800万元;争取水利发展资金9500万元,用于61个水利灾后重建项目,完成投资1.33亿元;

三是强化会商研判预警预报。组织气象、水文、应急动态会商研判12次,实行“一日一调度、一日一会商”,严格执行定期科学研判和重要天气加密会商的防汛减灾形势分析工作机制,全市共发布暴雨预警、暴雨预警信号、雨情通报等各类天气预警预报信息406期次,发送预警预报短信619万余人次,江河洪水发布92期预警预测信息,山洪灾害防御发布预警18期、发送预警短信20余万条,制发防灾应急措施提示18次,为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今年汛期成功应对“6.16”“7.25”“8.7”“9.15”等13次强降雨天气过坚守“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三)创新完善机制,推进水生态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全体市级河长带头巡河,针对河湖清“四乱”、部、省督办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市级河长深入河湖一线巡河问河49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1856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27325次,累计发现和督办各类河湖问题11155个,发出整改《提示函》18余份,对问题整改不力的3个县(市)总河长办、河长办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强力推动28个重、难点问题整改销号。

二是建立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创推“一河一检”、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等举措,坚持落实“四长联护+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各级河道警长、河湖检察官巡河执法170余次,公安机关处置涉水警情105起、起诉案件29件,移交行政单位处罚23起。围绕排污整治、河道管理、水源地保护等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公告12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市级八大河流整体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国、省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突出抓好水资源调度管理、保护利用、考核统计,依法履行水资源调度管理职责,严格取用水监管,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开展六合堰、彰明堰、天星堰3处河道外管控断面流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实施河道外管控断面流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涉水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顺利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全市9个县市区已有5个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四是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新时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建立监测网络体系、开展监测和评价,认定复核部、省下达生产建设项目图斑1262个,依法查处整改违法违规图斑434个,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4平方公里。采取“约谈一批、挂牌一批、处罚一批、信用监管一批、宣传教育一批”方式,形成高压态势,已排查整改矿山水土保持问题96个。

(四)细化工作举措,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

一是深化乡村水务建管模式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体系,推动乡村水务形成规划全域化、经营规模化、用水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新格局,因地制宜补短板、强管理,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全面解决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6.6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54%。建立农村集中供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 99.22%,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 98.90%,已达到部、省要求的工作目标。

二是全力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我市现有已完成安全鉴定的病险水库共计140座,7座规划外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28座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252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任务基本完成;完成125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检查,并督促各地抓紧完成发现问题整改,水库除险加固与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逐步建立。

三是有效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求。全力抓抢春灌蓄水保水时机,加快推进以武引灌区、人民渠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于现代化改造,加强节水型灌区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坚持防汛、抗旱、保供统筹,按计划完成12.33亿立方米的蓄水目标。提升农业用水效率,新增实施农业水价改革任务45.77万亩,累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43.9万亩,占总任务的75.18%,累计建成计量设施1172个,成立终端用水管理组织348个,全面分解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到用水主体。

(五)强监管优服务,提升水利行业治理能力

一是强化安全与质量监督。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制定实施《2021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绵阳水利“铸安2021”执法行动方案》和《绵阳市重点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巡查方案》,完成“平安季”、“创安2021”、“五一”、“5·21”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执法巡查等工作。通过安全执法巡查排查重大安全隐患60处,一般安全隐患94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2021年,全市共开展巡查32981次,出动48940人,水事案件立案48件,其中采砂案件22件。到11月底结案46件,撤销立案1件,正在办理1件。罚款94.7304万元,没收非法所得8.4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件。按照《绵阳市河道采砂联合执法巡查办法》,水利、公安对平武县、江油市开展了执法巡查三次,共巡查点位28个,发现问题21个,盗采砂石等河道违法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局优化营商环境36条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全面对接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紧跟省厅和我市政务服务百日攻坚提升行动部署,持续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速审批时限,贯彻落实《四川省水利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全面实行事前报告制和事后备案制。窗口全年受理并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85件(其中办理取水许可证8个),招投标备案涉及16个项目(其中,去年续办10个项目,2021年度6个项目)62件次,保持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六)攻重点破难点,统筹协调移民规划安置

一是加快推进移民安置规划。2021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职责由原市扶贫开发局整体转移到市水利局,其具体工作由移民安置后扶科负责。移民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坚持提前介入、全程管理、具体指导的原则,积极推动我市拟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和搬迁安置实施。完成了平武县黄羊河一三级水电站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北川开茂水库蓄水阶段移民安置自初验省级终验工作、盐亭县金峰水库正常蓄水位库底清理和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自初验省级终验工作。推动武都水库、沉水水库、开茂水库、草溪河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妥善解决移民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从严从实抓好后期扶持。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目标,狠抓后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移民幸福感、归属感。截至2021年底,全市有移民后期扶持人口44825人,其中直发直补44552人、项目扶持273人,涉及12个县市区(园区)、143个乡镇(街道)、1022个村(社区)、3030个组,移民人均纯收入达1.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

三是多措并举维护信访稳定。把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作为维护移民权益、促进移民增收的基础性工作。以移民政策宣传解释、矛盾诉求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以及灾害防治等的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信访措施、优化工作举措,防患于未然,维护移民整体稳定。1月、6月、12月分别组织开展了移民诉求矛盾大排查,全市共受理和办理移民群众来电来访105件次,省厅交办跟踪件1件次,未发生移民进京和返回库区集访非访。

    三、机构设置

绵阳市水利局属于绵阳市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21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绵阳市水利局

2.绵阳市水利处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516.4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11.62万元,下降43.1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8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4.67万元,占77.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8.70万元,占22.59%;其他收入2.50万元,占0.13%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30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18万元,占55.28%;项目支出1029.07万元,占44.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13.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10.58万元,下降75.8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0.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6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84.53万元,下降44.6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0.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77万元,占14.35%卫生健康(类)支出21.72万元,占1.20%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437.61万元,占79.42%住房保障(类)支出90.45万元,占5.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10.05万元完成预算98.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8.10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资金结转下年度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96.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4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0.09万元,完成预算92.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结转下年度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7.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0.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完成预算7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俭、严格审批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3万元,占9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占7.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3万元,完成预算99.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汛等公务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完成预算1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04万元,下降64.60%。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质检安全工作检查0.13万元;水利安全生产交叉检查0.11万元;河道管理建设0.08万元;水资源工作接待0.03万元;县市区协调人事工作0.07万元;省水利厅信息中心网络安全调研0.05万元;水利资产调研0.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7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08万元,比2020年增加15.64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6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防汛抗旱物资采购、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绵阳市地下水监测能力建设方案编制、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非农取水户水量监测运行维护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7.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3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及项目管理项目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转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补助等。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目):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绵阳市水利局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绵阳市水利局机关共有2个预算单位,分别是:绵阳市水利局机关、绵阳市水利处。

(二)基本职能

绵阳市水利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利、地方电力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权限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地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1.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与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1.2021年底,部门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水利处)9人,工勤编制6人,合计编制452021年末在职人数47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工勤人员6人,事业编9人。

2.离休人员2人,较上年减少1人;遗属补助人员8人。减少人员均为死亡。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251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4.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48.7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30.6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229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68万元,占总支出的55.23%,项目支出1029.07万元,占44.77%。具体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77.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6.36万元,津贴补贴148.51万元,奖金17.62万元,伙食补助费19.92万元,绩效工资21.4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58万元,医疗保险缴费24.61万元,住房公积金87.92万元,医疗费4.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1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97.99万元,其中:办公费8.71万元,印刷费3.18万元,咨询费5.57万元,手续费0.004万元,水费2.25万元,电费19.44万元,邮电费29.61万元,物业管理费22.52万元,差旅费39.99万元,维修维护费7.03万元,会议费0.96万元,培训费3.02万元,接待费0.57万元,劳务费41.31万元,委托业务费823.57万元,工会经费12.83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4万元,其他交通费57.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6.50万元,其中:离休费用55.33万元,抚恤金65.06万元,生活补助12.58万元,医疗费补助6.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81万元。

4)资本性支出49.6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0.5万元,物资储备49.17万元

结转下年度使用资金215.23万元。

从资金的使用情况看,按年初预算使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对项目绩效的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财务工作和项目工作为组长的考评组,按要求及时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中的不足,我们通过完善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对于基本建设项目,我们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等工作。根据整体绩效评价体系计算,水利局得分为95.42分。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预算编制

1-1-1-1编制完整

市水利局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预算数据,认真核实基础数据,特别是人员数据,工资数据,据实在预算软件中填报数据。对于每年的项目支出数,我们根据每年工作重点上报项目。公用经费部分市财政按各单位性质核定数据。对上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均按项目下达时的要求安排使用。单位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均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1-1-1-2 目标制定

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分别核定成本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细化量化、标准合理。

1-1-1-3 编制准确

本部门预算编制准确较高,项目基本无调节事项(水土保持项目调整仍然属于年初计划内的实施安排)。

1-1-2.预算执行

1-1-2-1 支出规范

单位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等现象,无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开支费用情况。专项资金的分配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进行。全部履行了集体决策程序。

1-1-2-2 支出控制

我们严格按照公用经费的管理规定开支各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等,年初预算与部门决算偏差度在合理范围之内。

1-1-2-3 动态调整

开展部门动态绩效监控、中期评估,并将结果运用于预算调整。部门年末预算额度0。

1-1-3.完成结果

1-1-3-1预算完成

项目支出实际进度6、9、11月分别达到6.40%;36.25%;60%。在12月执行进度达到100%。

1-1-3-2目标完成

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绩效目标一致

1)水利系统运行维护

1.1)完成安昌河水位站点运行维护。安昌河水位站完成易损设备更换和维护,为2021年绵阳城区安昌河安全度汛,提供水文信息资料。信息提供及时率100%,准确率99%,信息使用者满意度达98%。

1.2)完成水务信息系统和山洪预警系统的维护。完成数据监测,为防汛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科学指导防汛减灾工作。

1.3)完成水资源监测及公报发布。完成对涪江、安昌江、芙蓉溪、梓潼河、通口河、平通河等河流及仙海湖等12座水库,共计38个断面开展水质监测251次;对绵阳市重点区域20口地下水井开展水质动态监测;编制发布全市2021年度水资源公报。

1.4)完成中小河流水文站运行管理。保证了全市中小河流39个雨量站、11个水位站、12个水文站正常运行,为中小河流防汛减灾、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2)全市水利管理工作

2.1)完成对全市高效节水灌溉的建设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现场勘察221次等,提升了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乡村振兴发展。

2.2)完成对全市202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建设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督查验收135次,巩固提升了饮水安全成果,确保了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达标。

2.3)完成对全市6县3区2021年度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抓好水资源调度管理、保护利用、考核统计,依法履行水资源调度管理职责,严格取用水监管,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开展六合堰、彰明堰、天星堰3处河道外管控断面流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实施河道外管控断面流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涉水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顺利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全市9个县市区已有5个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3)水利工程安全质量监督

2021年度内对全市7个市级监督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确保了监督工程质量在其设计使用年限内有效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安全执法巡查排查重大安全隐患60处,一般安全隐患94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工程重点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全年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4)防汛工作

2021年度有序推进游仙区芙蓉溪街子段、平武县虎牙河水晶段和虎牙乡段、涪江三台县灵兴堤防等5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完成22个暗访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对发现问题共发出提示函或督办通知共11次,累计排查隐患点位7587处,发现隐患891处,整改隐患889处,全面落实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等安全度汛措施。组织气象、水文、应急动态会商研判12次,实行“一日一调度、一日一会商”,严格执行定期科学研判和重要天气加密会商的防汛减灾形势分析工作机制,全市共发布暴雨预警、暴雨预警信号、雨情通报等各类天气预警预报信息406期次,发送预警预报短信619万余人次,江河洪水发布92期预警预测信息,山洪灾害防御发布预警18期、发送预警短信20余万条,制发防灾应急措施提示18次,为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今年汛期成功应对6.16”“7.25”“8.7”“9.1513次强降雨天气过坚守“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5)水土保持保工作

开展全市6县3区水土保持督查、检查、验收200次,建立监测网络体系、开展监测和评价,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审批水保方案165个,指导项目业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99个;做到任务指导全覆盖,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达90%。

6移民工作完成情况

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目标狠抓后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移民幸福感、归属感。截至2021年底,全市有移民后期扶持人口44825人,其中直发直补44552人、项目扶持273人,涉及12个县市区(园区)、143个乡镇(街道)、1022个村(社区)、3030个组,移民人均纯收入达1.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月、6月、12月分别组织开展了移民诉求矛盾大排查全市共受理和办理移民群众来电来访105件次,省交办跟踪件1件次,未发生移民进京和返回库区集访非访。

1-1-3-3 违规记录

财政、审计巡查检查结果情况:未发现在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二)综合管理

2-1-1.非税收入管理

2-1-1-1 政策执行

市水利局所有的非税收入均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无违规行为。

2-1-1-2 收入解缴

市水利局的非税收入均按规定及时缴纳。

2-1-2.政府采购管理

2-1-2-1 预算管理

市水利局年初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做到了“应编尽编制”,不存在无预算采购和超预算采购情况。

2-1-2-2 采购实施

市水利局的政府采购方式、程序合规,不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情况,均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3.资产管理

2-1-3-1 资产配置使用管理

市水利局所属单位新增资产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在建工程在办理完成竣工结算批复后及时入账。且及时在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

2-1-3-2收益核算

2021年市水利局无资产处置按程序报批,并将处置收入及时上交财政

2-1-4.内控制度管理

2-1-4-1制度建设

市水利局按规定建立了内控制度,内容包括: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合同管理以及“三重一大制度”,并根据水利局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调整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2-1-4-2 制度执行

市水利局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落实了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权力制衡举措。做到了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四分离。

2-1-5三公经费管理

2-1-5-1预算编制执行

市水利局根据规定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实现多年零增长,2021“三公经费”支出未突破年初预算。

(三)绩效结果运用

3-1-1.信息公开

3-1-1-1 自评公开

市水利局按要求及时按规定事项在相关网站上公开了部门的预算、决算及评价情况。

3-1-2.整改反馈

3-1-2-1 结果整改

针对预算执行中部分项目执行较慢的现象,我们及时进行了提醒和督促,保证了项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完成。

3-1-2-2 应用反馈

我们在各方面均及时反馈各方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能按时完成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做到基本准确,无预算调整;部门支出进度基本符合预算要求,“三公经费”支出基本符合预算要求;建立了内控制度,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预算资金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符合相关财经管理规定,预算、决算做到了按时、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开。

(二)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一是预算绩效控制薄弱,实行政府制定预算绩效制度以后,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但仍缺乏相关的绩效管理,没有专职人员开展这项工作。二是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不到位,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三是追加预算下达较晚,不能及时在年底完成当年预算,只能结转到次年完成。四是部分项目因财评招投标等原因,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够开工,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举措

一是提高改变绩效管理观念。良好的绩效管理意识是绩效管理制度设计完善和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约谈机制,督促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发挥绩效管理制度的作用。三是加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五是加快项目绩效支出管理,加强对各项目科室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指导,监督项目支出经费合理、规范、及时支出。

(四)建议意见

建议市财政局对绩效评价整合,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更科学、更有效。

 

附件:2021年度绵阳市水利局机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绵阳市水利局

                                2022510

 

 


2021年度绵阳市水利局单位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1年评价指标体系

单位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54分)

预算编制(17分)

编制完整(3分)

3

目标制定5分)

5

编制准确9分)

9

预算执行(19分)

支出规范(5分)

5

支出控制5分)

5

动态调整9分)

9

完成结果(18分)

预算完成10分)

5.42

目标完成6分)

6

违规记录2分)

2

综合管理 36分)

非税收入管理8分)

政策执行(2分)

2

及时更新(2分)

2

收入解缴(4分)

4

政府采购管理8分)

预算管理(4分)

4

采购实施(4分)

4

资产管理(8分)

配置使用管理(6分)

6

收益核算(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8分)

制度建设(5分)

5

制度执行(3分)

3

三公经费管理(4分)

预算编制执行(4分)

4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4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整改反馈(6分)

结果整改3分)

3

应用反馈3分)

3

合计

100

95.42

 

 


附件2

绵阳市水利局

2021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绵阳市水利局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水利系统运行维护、全市水利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防汛工作、水土保持保工作、移民等工作。

(二)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绵阳市水利局及下属各单位进行绩效自评的项目17个,共到位资金931.4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项目11个,下达资金294万元,年中追加项目6个,追加资金637.4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市水利局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严格管理项目资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支出都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办法使用专项经费,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报账凭证完整,未发生违规现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局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履行了水利局职能职责,完成了预算绩效目标,促进了水利事业发展。

1)水利系统运行维护

1.1)完成安昌河水位站点运行维护。安昌河水位站完成易损设备更换和维护,为2021年绵阳城区安昌河安全度汛,提供水文信息资料。信息提供及时率100%,准确率99%,信息使用者满意度达98%

1.2)完成水务信息系统和山洪预警系统的维护。完成数据监测,为防汛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科学指导防汛减灾工作。

1.3)完成水资源监测及公报发布。完成对涪江、安昌江、芙蓉溪、梓潼河、通口河、平通河等河流及仙海湖等12座水库,共计38个断面开展水质监测251次;对绵阳市重点区域20口地下水井开展水质动态监测;编制发布全市2021年度水资源公报。

1.4)完成中小河流水文站运行管理。保证了全市中小河流39个雨量站、11个水位站、12个水文站正常运行,为中小河流防汛减灾、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2)全市水利管理工作

2.1)完成对全市高效节水灌溉的建设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现场勘察221次等,提升了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乡村振兴发展。

2.2)完成对全市202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建设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督查验收135次,巩固提升了饮水安全成果,确保了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达标。

2.3)完成对全市632021年度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抓好水资源调度管理、保护利用、考核统计,依法履行水资源调度管理职责,严格取用水监管,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开展六合堰、彰明堰、天星堰3河道外管控断面流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实施河道外管控断面流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涉水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顺利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全市9个县市区已有5个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3)水利工程安全质量监督

2021年度内对全市7个市级监督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确保了监督工程质量在其设计使用年限内有效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安全执法巡查排查重大安全隐患60处,一般安全隐患94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工程重点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全年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4)防汛工作

2021年度有序推进游仙区芙蓉溪街子段、平武县虎牙河水晶段和虎牙乡段、涪江三台县灵兴堤防等5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完成22个暗访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对发现问题共发出提示函或督办通知共11次,累计排查隐患点位7587处,发现隐患891处,整改隐患889处,全面落实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等安全度汛措施组织气象、水文、应急动态会商研判12次,实行一日一调度、一日一会商,严格执行定期科学研判和重要天气加密会商的防汛减灾形势分析工作机制,全市共发布暴雨预警、暴雨预警信号、雨情通报等各类天气预警预报信息406期次,发送预警预报短信619万余人次,江河洪水发布92期预警预测信息,山洪灾害防御发布预警18期、发送预警短信20余万条,制发防灾应急措施提示18次,为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今年汛期成功应对6.16”“7.25”“8.7”“9.1513次强降雨天气过坚守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5)水土保持保工作

开展全市63区水土保持督查、检查、验收200次,建立监测网络体系、开展监测和评价,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审批水保方案165个,指导项目业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99个;做到任务指导全覆盖,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达90%

7移民工作完成情况

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目标狠抓后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移民幸福感、归属感。截至2021年底,全市有移民后期扶持人口44825人,其中直发直补44552人、项目扶持273人,涉及12个县市区(园区)、143个乡镇(街道)、1022个村(社区)、3030个组,移民人均纯收入达1.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月、6月、12月分别组织开展了移民诉求矛盾大排查全市共受理和办理移民群众来电来访105件次,省交办跟踪件1件次,未发生移民进京和返回库区集访非访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所有项目都完成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所有项目都符合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所有项目都完成既定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所有项目都完成了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满意度都达到了95%以上。

(四)项目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履行了我局的职责职能,达到了预期的效益目标,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发展;通过防汛减灾工作高效开展和全面排查整改防汛风险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效益明显,可持续影响较大;通过水土保持工作,生态效益增加。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市水利局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实现,总共17个项目,完成项目14个,未完成项目3个,主要原因为追加项目下达时间较晚,造成项目进度滞后。

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绩效控制薄弱,实行政府制定预算绩效制度以后,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但仍缺乏相关的绩效管理,没有专职人员开展这项工作。二是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不到位,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三是追加预算下达较晚,不能及时在年底完成当年预算,只能结转到次年完成。四是部分项目因财评招投标等原因,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够开工,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改变绩效管理观念。良好的绩效管理意识是绩效管理制度设计完善和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二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促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发挥绩效管理制度的作用。三是加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五是加快项目绩效支出管理,加强对各项目科室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指导,监督项目支出经费合理、规范、及时支出。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于对下一年度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提高改变绩效管理观念,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督促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发挥绩效管理制度的作用。根据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项目绩效目标已同2021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绵阳市水利局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绵阳市水利局

                      2022424

 

 


附件

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0

1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对全市2019-2021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的建设管理工作

完成了全市2019-2021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的建设管理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开展全市高效节水灌溉培训会

1次

1次

 

开展全市高效节水灌溉工作推进会

1次

1次

 

对各县市区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现场勘查的差旅费

200次

231次

 

对各县市区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现场勘查的租车等费用

50次

68次

 

质量指标

工程建设质量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成本指标

培训费

2万元

2万元

 

工作推进会

1万元

1万元

 

差旅费

2万元

2万元

 

租车费

5万元

5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对群众影响

提升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实现基础设施提升,促进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90%

 

灌溉工程管理单位满意度

≥85%

9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安昌河水位站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安昌河水位站维护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9

9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9

9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安昌河水位站易损设备更换和维护

安昌河水文站点由绵阳市水文局负责运行维护,更换设备和维护,为2021年绵阳城区安昌河安全度汛,及时提供水文信息资料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质量指标

维护情况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维护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成本指标

维护费

9万元

9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防汛作用

保证绵阳城区安全度汛,对2020防汛提供数据支撑

市城区安全度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信息使用者满意度

95%

98%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0

1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对全市202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建设管理工作

完成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的管理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推进会

1次

1次

 

对各县市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督查验收租车费

20次

20次

 

对各县市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督查验收差旅费

200次

200次

 

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培训会

1次

1次

 

质量指标

工程建设质量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成本指标

工作推进会

1万元

1万元

 

租车费

5万元

5万元

 

差旅费

2万元

2万元

 

培训会

2万元

2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对群众影响

巩固提升已成饮水安全成果,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达标

巩固提升已成饮水安全成果,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达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满意度

≥90%

≥9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市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市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0

1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对全市7个市级监督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

完成全市7个市级监督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开展市级监督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4个,市级实施质量监督的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1500万元。确保录入监督工程质量在其设计使用年限内有效充分发挥作用,通过验收的各项水利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质量事故和质量事故隐患得到100%处理。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咨询费

30次

30次

 

资料印刷和宣传经费

2批

2批

 

差旅费

200次

200次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标率、质量事故和质量事故隐患处理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社会效益
指标

工程安全质量情况

确保监督工程质量在其设计使用年限内有效充分发挥作用

确保监督工程质量在其设计使用年限内有效充分发挥作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使用年限

≥50年

≥5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工程影响区群众满意度

≥90%

≥90%

 

工程管理单位满意度

≥90%

≥9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双电源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双电源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2

12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2

12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市领导工作要求,为确保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雨情、水情、汛情及时传递,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可靠运行,保障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电力线路可靠运行。

完成了防汛抗旱调度运行,及水情雨情传递的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维护情况

合格

合格

 

数量指标

双电源系统维护

1.00日期区间内

1.00日期区间内

 

时效指标

维护时间

2021年度

2021年度

 

成本指标

国家电网调试费

4万元

4万元

 

维护保养费

8万元

8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社会影响

为确保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雨情、水情、汛情及时传递,保证我市安全度汛

保证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雨情、水情、汛情及时传递,保证我市安全度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8%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水旱灾害防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水旱灾害防御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5

15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为保障6县3区安全度汛、信息畅通

保障了6县3区安全度汛、信息畅通,加强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降低了财产损失的风险。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水旱灾害防御值班补助及其他物品购置

1批

1批

 

开展对各县市区的督查、检查和指导所产生的差旅费

200次

200次

 

水旱灾害防御指挥系统运行维护

1次

1次

 

召开水旱灾害防御相关会议

2次

2次

 

质量指标

完成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社会效益
指标

水旱灾害防御情况

增强了防灾减灾意识,避免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增强了防灾减灾意识,避免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及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及管理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10

110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10

11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绵阳市全市6县3区水土保持工作对我市的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该项工作,需要及时指导各县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力争做到任务指导全覆盖。

完成全市水土保持指导工作,完成宣传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项目管理差旅

150次

150次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9项

9项

 

项目管理租车费用

40次

40次

 

水土保持项目审查及工作部署会

4次

4次

 

宣传(公告公示牌制作、宣传片制作)

4批次

4批次

 

开展项目管理培训

3次

3次

 

成本指标

宣传费

10万元

10万元

 

市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90万元

90万元

 

项目管理租车费用

3万元

3万元

 

水土保持项目审查及工作部署会

4万元

4万元

 

项目管理差旅费

1.5万元

1.5万元

 

开展项目管理培训

1.5万元

1.5万元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社会效益
指标

对绵阳经济建设环境提供保障

保护全市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支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全市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支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

水土保持管理进一步高效

保护全市水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保护全市水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管理对象满意度

90%

90%

 

 

对水土保持管理的社会满意度

90%

90%

 

说明

 

水资源防汛系统、山洪预警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水资源防汛系统、山洪预警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6

26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26

26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保证水务信息系统和山洪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保证了水务信息系统、山洪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满足各级的信息需要,指导防汛减灾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质量指标

系统运行情况

运行良好

运行良好

 

时效指标

运行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成本指标

系统维护费

16万元

16万元

 

系统运行邮电费

10万元

1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保证水务信息系统和山洪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证水务信息系统和山洪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水资源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水资源管理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2

22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22

22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对全市6县3区2021年度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完成了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效益

质量指标

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成本指标

项目审查咨询费

1万元

1万元

 

开展水资源管理、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工作的租车费用

6万元

6万元

 

召开全市水务系统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工作会议和全市水电站生态流量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会议

2.5万元

2.5万元

 

召开水资源管理会议

1.5万元

1.5万元

 

9个县市区开展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督查验收

2万元

2万元

 

印制全市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文件、资料及迎接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资料

5万元

5万元

 

开展全市水资源管理培训

4万元

4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对社会影响

促进全市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全市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促进全市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全市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可持续影响指标

水资源进一步高效

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管理对象满意度

≥90%

≥90%

 

 

对水资源管理的社会满意度

≥90%

≥90%

 

说明

 


水资源监测及公报发布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水资源监测及公报发布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8

28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28

28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开展水质监测,编制发布全市2021年度水资源公报

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质监测,并编制发布公报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对涪江、安昌江、芙蓉溪、梓潼河、通口河、平通河等河流及仙海湖等12座水库,共计38个断面开展水质监测

240

251次

 

委托水文局对绵阳市重点区域20口地下水井开展水质动态监测

20口

20口

 

编制《绵阳市水资源公报》

1套

1套

 

质量指标

数据准确率

≥99%

≥99%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数量指标

开展水质监测

260次

282次

 

社会效益
指标

对水资源监测影响

加强水资源监测,为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水资源监测,为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水资源公报使用者满意度

≥90%

≥90%

 

 

水资源管理部门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中小河流水文站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中小河流水文站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42

42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42

42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为确保全市中小河流39个雨量站、11个水位站、12个水文站正常运行,

确保了全市中小河流39个雨量站、11个水位站、12个水文站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中小河流水文站运行维护

60

60

 

质量指标

数据准确率

≥98%

≥98%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成本指标

运行维护费

42万元

42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对水利工作影响

为中小河流防汛减灾、水资源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为中小河流防汛减灾、水资源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监测数据使用者满意度

≥90%

≥90%

 

 

中小水文站点管理部门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工作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四川省水利厅)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45.95

145.95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45.95

145.95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水旱灾害普查、防汛储备物资采购、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完成水旱灾害普查、防汛储备物资采购、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预案编制及防汛抗旱物资采购

1批次

1批次

 

成本指标

编制水旱灾害普查

91.78万元

91.78万元

 

防汛储备物资采购

49.17万元

49.17万元

 

防汛工作经费

5万元

5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保障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显著

显著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居民社会活动平稳

显著

显著

 

生态效益
指标

将对我市县市区应对水旱灾害和洪水隐患提供保障

显著

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

95%

95%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移民业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移民业务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4

24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24

24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为规范化管理移民后扶人口、项目建设、移民规划安置工作,维护移民稳定,有效推动后扶工作高效开展,开展移民工作调研、指导、监督检查、监测评估等工作

完成移民后扶人口、项目建设、移民规划安置工作,维护移民稳定,推动后扶工作开展,移民工作调研、指导、监督检查、监测评估等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开展移民工作调研、指导、监督检查、监测评估、后扶稽察、信访维稳、资金审计

1个

1个

 

成本指标

委托三方机构开展全市移民资金审计

7万元

7万元

 

开展移民工作调研、指导、监督检查、监测评估

7万元

7万元

 

移民信访维稳工作

10万元

10万元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质量指标

使移民工作管理规范率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有效推动后扶工作高效开展。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技能,基层移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推动后扶工作高效开展,重大活动、重要事件节点,开展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推动后扶工作开展。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技能,基层移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后扶工作高效开展,重大活动、重要事件节点,开展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县市区移民管理部门满意度、

移民满意度

县市区移民管理部门满意度≥100%、移民满意度

≥99%

县市区移民管理部门满意度≥100%、移民满意度

≥99%

 

说明

无。


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37.48

3.748

1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37.48

3.748

1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分析绵阳市水资源及各类涉水空间的保护和利用现状;重点水利设施的规划建设任务等

已完成项目采购,并支付预付款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完成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

1项

0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

37.48万

3.748万

项目未编制完成

质量指标

形成分析报告

1份

1份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未编制完成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对绵阳市水利规划情况

项目未编制完成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市级财政水资源节约和保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2021年市级财政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专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30

23.98

18.45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30

23.98

18.45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推进乡村振兴和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全市用水总量分配调整方案编制,水资源调度方案编制

目前仅完成部分项目采购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非农取水户水量监测运行维护

1项

0

项目正在进行中

涪江铁路桥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1套

0

项目正在进行中

全市用水总量分配调整方案编制

1套

0

项目正在进行中

水资源调度方案编制

1套

0

项目正在进行中

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培训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升级

1项

1项

项目正在进行中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

130万

23.98万

项目正在进行中

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质量

良好

良好

项目正在进行中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12-31

2022-12-31

项目正在进行中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对绵阳市水资源监测情况

项目正在进行中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水旱灾害防御调度中心能力提升和重大水利前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水旱灾害防御调度中心能力提升和重大水利前期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50

200

8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250

200

8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水旱灾害防御调度中心能力提升和重大水利工程前期经费

已完成项目采购,并支付预付款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完成水旱灾害防御调度中心能力提升

1项

1项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

250万

200万

前期工作未结束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

良好

良好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12-31

2022-12-31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绵阳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推动重大水利前期工作

提升绵阳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推动重大水利前期工作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绵阳市市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测绘及界桩放样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绵阳市市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测绘及界桩放样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水利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0

50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50

5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绵阳市河道管管理范围划定测绘及界桩放样

涪江、梓江、安昌河、芙蓉溪、平通河、通口河、凯江、魏城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测绘及界桩放样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涪江、梓江、安昌河、芙蓉溪、平通河、通口河、凯江、魏城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测绘及界桩放样

8处

8处

 

时效指标

截至2021年底,建设任务完成比例

95%

95%

 




经济效益
指标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显著

显著

 

生态效益
指标

保障河湖岸线安全

显著

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居民社会活动平稳

显著

显著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

95%

9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绵阳市水利局单位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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