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40X/202204-0000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04-11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2-04-11 13:47文章来源: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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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管理范围内三江河道内台地管理和开发。

(2)负责管理范围内政府所属闸坝及其水域,按行业归口管理企业所属电站、闸坝。

(3)负责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石)、取土、淘金等作业事项的管理,依法征收管理费、堤防工程维护费。

(4)负责管理范围内所管河道、闸坝防洪度汛方案编制与实施,以及主汛期河闸的防汛调度工作。

(5)负责管理范围内河道及跨江河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核与监督,依法维护河道管理秩序,处理水事纠纷。

(6)负责管理范围内河道水面及水体综合开发与管理。

(7)负责管理范围内河堤、闸坝等工程设施规划及建设管理、维修养护,以及河道清障与保洁工作。

(8)负责管理范围内三江’’河堤的建设与结构安全管理。

(9)承担全市河湖保护支持保障工作和河长制办公室安排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市水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工作。一是超前做好2022年防汛筹划和备汛工作。汛期前抓紧修复加固河道水毁岸堤,确保河道安澜。二是完善组织保障、物资储备、预案方案、抢险队伍,做到思想早发动,工作早部署,人员及物资器材早落实三是加快防汛抗灾能力建设,完善防汛抗灾体系积极与市级防汛部门建立流域防洪救灾调度联动机制,提升预测预报、防洪调度和应急抢险能力。与涉河单位建立协同配合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汛情灾情进行联合演练,确保一有灾情能高效应对。细致做好闸坝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加快仙人桥闸坝闸门防腐维护保养施工研究实施三江闸坝启闭系统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防汛减灾、闸坝运行、涉河工程施工等各项工作做到防患未然。二是紧盯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重点环节安全检查,及时清除隐患,完善安全工作台帐,确保安全问题从发现到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三是邀请闸坝设备供应商专家和技术人员闸坝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设备操作技能维护保养培训,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到武都水库、通口电站等水利枢纽工程参观,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加强一线巡护人员的安全常识、紧急避险和急救技能培训,提升安全素养能力。

(三)常态抓好管理所和聘用人员管理。一是规范统一各所管理标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切实可行的闸坝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规范操作规程,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二是严格执行《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掌握聘用人员思想状况,常态抽查监督在岗履职、工作作风等情况工作绩效进行月度、年度考核,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做到奖惩分明调动工作积极性保持队伍稳定推进水闸注册工作逐步提升闸坝现代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逐步清理更换各所破旧老化办公生活设施

(四)着力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涉河项目监管。推进涪江绵阳中心城区段水景观提升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有涉河工程实行工程备案和工程巡查台账管理,把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安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作为重点监管内容,保证涉河工程项目建设不出问题。

(五)严格涉水事务管理。加强与涉水部门协调,持续深化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涉河涉水违规违法行为继续组织好中元节文明祭祀劝导志愿者行动,抓好重点时期河道突击清理工作有序推进老茶树违规占用河道岸线问题整改。常态抓好各库区水面保洁工作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水环境治理改善满意度。

(六)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针对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和一线工作实际,调整优化一线巡河员配置方式,探索整合社区网格员、乡村保洁员公益岗位,增加河道巡查职能,确保一线巡查管护不缺位加强河湖长制考核结果在基层运用,做到考核有效、问责有力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强化依法治理。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馈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进问题台账清仓见底。三是持续创新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手段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联动治理,优化市、县两级流域推进办人员组成,提升流域共治合力探索创新公众参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民间河长”等社会力量参与管河护水和监督各级河长、巡河员履职探索建立河湖管护问题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群众参与护河治水的热情推广三台县通过民间流域环保协会设立流域环保基金投入流域日常管护、公益活动、增殖放流等经验,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河湖保护渠道。推广无人机巡河、河道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普及巡河APP使用,提升河湖长制工作现代化水平。四是加快推进绵阳市河长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科谱河长制宣传阵地,展示绵阳厚重水文化底蕴。

   

 

第二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xlsx

 

 

 

 

 

 

 

 

第三部分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6.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4万元、农林水支出126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3万元。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396.6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1291.69万元增加104.95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和实际人数均有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396.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6.6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39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64万元,占55.32%;项目支出624万元,占44.6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6.6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1.69万元增加104.95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和实际人数均有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6.6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4万元、农林水支出126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6.6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291.69万元增加104.95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和实际人数均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4万元,占4.71%;卫生健康支出16.44万元,占1.18%;农林水支出1260.04万元,占90.22%;住房保障支出54.43万元,占3.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3.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的养老缴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632.7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和聘用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624万元,主要用于闸坝河道日常管理的项目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4.4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2.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5.04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基本工资、事业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职业年金缴费、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47.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水环境治理工作业务研谈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各级检查及接待河长公室开展的各类交叉督查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管辖范围内堤防岸线安全巡查、河道水环境保护及河长公室开展的各类检查和督导等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河湖保护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河湖保护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市河湖保护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624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特定目标类项目5涉及预算62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独子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其他水利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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