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40X/202204-0000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04-11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预算

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

2022-04-11 13:45文章来源: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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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

 

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概况


一、职能简介

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普法工作;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实施水资源、河道堤防、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文及防汛等设施的监察;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和其它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负责清理江河、库、渠的违章建设;办理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确保我市良好的水事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保护水资源环境,依据《水法》、《防洪法》,查处我市重大的非法采砂、招投标、质量安全、水土保持等水事违法案件,保障全市水事活动有序进行,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水事案件结案率100%,案件群众满意度≥90%。

 

 

 

第二部分  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2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xlsx 

 

 

第三部分  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水政监察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71.78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2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工资级别变化及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预算基数调整,预算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收入预算7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78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支出预算7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8万元,占总支出83.28%;项目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16.7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78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2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工资级别变化及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预算基数调整,预算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78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54.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7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2.2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工资级别变化及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预算基数调整,预算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54.59万元,占76.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万元,占10.84%卫生健康支出3.08万元,占4.29%;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占8.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4.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水政监察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农林水(类)水利(款)及其他水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是用于保障市水政监察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用于确保我市良好的水事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保护水资源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保障全市水事活动有序进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19万元,主要用于:市水政监察支队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9万元,主要用于:市水政监察支队人员的职业年金的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94万元,主要用于:市水政监察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市水政监察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33万元,主要用于:市水政监察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政监察支队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迎接各类专项检查及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调研等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22021年预算持平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其中:越野车1辆。

2022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政监察执法办案等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水政监察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经费预算有所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水政监察支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水政监察支队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2万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其他单位转入的补助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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