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40X/202104-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04-14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14 14:39文章来源: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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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水利局机关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水利局机关职能简介。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权限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地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1.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与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重点工作。

全市水利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实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1.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推动骨干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开茂水库、沉水水库和引通济安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祠堂湾水库,实施武引灌区、人民渠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积极推进铁笼堡水库、新华水库、清洁沟水库和唐家山枢纽工程前期工作,着力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力争完成全社会水利投资15亿元。二是补齐防洪基础设施短板。实施河道综合治理,优先解决城镇河道防洪不达标的问题,加快推进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计划投资2.8亿元,治理河道长度35公里。着力解决水库安全运行问题,加快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5座,完成投资4200万元。三是谋划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省级新区建设等战略机遇,规划建设绵阳“水网”,注重“大中小微”协调配套,重点实施控制性枢纽工程、蓄水工程、江河湖库连通、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工程建设,统筹解决全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和区域性、工程性缺水问题,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2.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认真总结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经验,及早谋划、提早部署,通过健全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物资储备、队伍组建、预案编制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值班值守以及宣传、培训、演练等措施,扎实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和调度会商分析研判,纵向联系和横向沟通,确保防汛信息及时准确传递。进一步理清水旱灾害防御思路,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着力补齐水旱灾害防御短板。

3.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持续开展巡河问河常态化、流域共治常效化、日常工作规范化。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着力提升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能力。针对乡镇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河长制体系工作力量,确保河长制工作不断档、工作质量不下降;有效增强一线巡查管护力度,做到各类河湖问题和堤库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深化河湖问题台账制管理模式,进一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如期完成。扎实推进河湖划界工作,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运行效率,持续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

4.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绵阳市节水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监管和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解决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问题,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0.5亿立方米以内。继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涪城区、梓潼县实现达标并通过评估验收;全面推进节水型机关、工业企业、学校、居民小区和节水型灌区等节水载体创建,力争建成1所省级节水型高校。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切实加强对市管取水户、国控取水户的监管。

5.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坚持遥感监管和现场复核相结合,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防治义务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的单位等纳入“两单制”管理。

6.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和质量监督检查执法,特别加强对高风险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对在建工程已完部分开展质量监督检测。认真开展水利行业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规范水利建设市场。

7.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查处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的力度;持续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工作,全面“清零”河道“四乱”等突出问题,将河湖“清四乱”工作转入常态化,强化问题处置,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发现一批、整改一批、见效一批,确保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依法履行水行政职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水利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1005.99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1.3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以及人员退休等。其中(1)项目支出减少。2021年项目支出数294万,较上年减少151万元,减少33.93%。(2)基本支出减少。2021年基本支出711.99万元,较上年减少20.34万元,减少2.78%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1005.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9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88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91万元,占66.70%;项目支出294.00万元,占33.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5.99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1.34万元,主要原因是:1、项目支出减少151万元;2、基本支出减少20.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8.1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1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9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2万元;农林水支出80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5.9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71.34万元,主要原因是:1、项目支出减少151万元;2、基本支出减少20.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8.1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6万元,占13.47%;卫生健康支出21.72万元,占2.16%;农林水支出805.36万元,占80.06%;住房保障支出43.45万元,占4.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6.78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06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62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11.36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机关的行政运行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业务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0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1年预算数为53.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3.45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1.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9.1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流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水土保持等项目的上级检查接待支出;兄弟省、市来绵进行业务交流活动接待,以及向上级汇报工作、争取建设资金产生的接待支出,计划接待58批次58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7万元,用于2辆公务保留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防汛、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水土保持、城区河道管理、水库管理、节水社会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9.1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15万元,减少1.7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水利局机关共有车辆2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水利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取得的设计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独子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5)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6)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7)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8)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9)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10)其他水利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绵阳市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1-1.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1-2.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7.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表7.绵阳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绵阳市水利局机关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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