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40X/2017-0000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04-14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

绵阳市水务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14 11:56文章来源: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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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责:

  绵阳市水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利、地方电力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水利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统一管理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实行流域和区域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

  3、主管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用水、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用水、节约用水和中水回用工作。

  4、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指导全市水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部门、县(市、区)间的重大水事纠纷违法案件。

  6、组织审查水利工程规划,初审转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组织编制江河综合治理与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江河水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与扩大,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跨(穿)河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河道范围内生产建设许可和采砂(石)许可制度。

  7、负责水利工程行业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指导全市城市乡镇供水排水和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对全市开发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或初审。

  9、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组织编制防汛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2017年市水务局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推进水利脱贫攻坚

  一是狠抓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速推进在建武引二期灌区、开茂水库、沉水水库等3处大中型工程全面建设;全面启动草溪河水库建设;有序推进三台祠堂湾水库、盐亭新华水库等中型工程以及唐家山水库、铁笼堡水库、建兴水库等防洪控制性枢纽的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石桥铺闸坝工程建设工作。督促启动梓潼建兴水库前期工作,深入研究龙门湖水库规划方案。

  二是开展饮水安全和水源保障行动。

  坚持以提高安全饮水覆盖率和保障率为核心,加快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安全工程体系,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计划投入饮水安全项目资金5670万元,巩固提升10.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4.2万人)。

  三是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统筹解决好灌溉水源、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最后一公里”问题。

  2、加强防汛抗旱减灾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进一步落实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抓紧修复各类水毁灾损工程,及早落实组织保障、物资储备、预案方案、抢险队伍,加快防汛抗旱能力建设,构建更为完善的防汛抗旱体系。

  3、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行生态河道治理,加强全市河道整治指导工作,特别是安昌河、草溪河、干河子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完善“河长制”河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河道巡查和重点突出地区河道执法工作,确保巡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组织实施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

  4、强化涉水事务管理。水资源管理切实用“三条红线”指标落实到位保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水行政执法确保正常的水事秩序,水利安全生产狠抓责任落实,行政审批高效满足群众需求。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绵阳市水务局机关);行政执法单位1个(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绵阳市河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编制情况

  2016年底,部门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161人,工勤编制6人。

  (三)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情况

  2016年底,部门在职158人,离休人员4人,代管离休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水务局系统收支入预算总额5296.95万元,较2016年增加322.70万元,增长6.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设计院设计收入支出增加,以及人员增加、车贴等增加预算。

  (一)收支预算情况

  1、水务局2017年收入预算5296.95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3.0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56.69%,较2016年减少72.10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④其他资金2293.9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43.31%,较2016年增加395.34万元。

  2、水务局2017年支出预算5296.95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4286.8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0.93%,较2016年或减少264.98万元。

  ②项目支出1010.0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9.07%,较2016年增加587.6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03.05万元,较2016年减少72.10万元,降低2.34%。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3.05万元,较2016年减少72.10万元,降低2.34%;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

  2、支出包括:(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89万元,较2016年减少776.32万元,降低75.58%.(2)、医疗卫生支出56.63万元,较2016年增加11.84万元,增长(或降低)26.43%.(3)、农林水支出2543.68万元,较2016年增加664.61×万元,增长35.37%。(4)、住房保障支出151.85万元,较2016年增加27.32万元,增长21.94%.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1992.97万元,用于保障绵阳市水务局机关、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绵阳市河道管理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010.08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河道维护管理、城区闸坝运行维护管理、防汛抗旱业务工作、人口饮水安全、省市河道巡查、水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小河流及主要江河治理工作、水库除险加固、水政执法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89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农林水支出2543.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区河道维护管理、城区闸坝运行维护管理、防汛抗旱、人口饮水安全、省市河道巡查、水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小河流及主要江河治理、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宣传管理工作等。

  4、住房保障支出151.8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其他资金支出2293.90万元,是水利设计院设计收入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66万元、农林水支出213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6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水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16年预算增减情况

  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16年预算10.60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后各地均加强了管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流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水土保持等项目的上级检查接待支出;兄弟省、市来绵进行业务交流活动接待,以及向上级汇报工作、争取建设资金产生的接待支出,计划接待70批次70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9.84%。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进行车改后,机关事务管理局收车10辆,车辆减少,预算相应降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9万元,用于7辆公务保留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防汛、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水土保持、城区河道管理、水库管理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水务局系统下属行政单位1个(绵阳市水务局机关),参公单位1个(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0.47万元,比2016年预算113.53万元增加36.94万元,增长32.53%,增加原因主要是车补因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水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水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773.01万元。共有车辆7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机关事务管理局收车后目前未作固定资产减少处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单位利息收入和水利研究设计院的设计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绵阳市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表》(系统数据)

  绵阳市水务局

  2017年4月14日
附件:

绵阳市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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