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354/202010-00006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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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22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30米级海巡艇(川海巡279)一次性维护比选文件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30米级海巡艇(川海巡279)一次性维护
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30米级海巡艇(川海巡279)一次性维护
项目编号:MYJTYSJHGC比选(2020)1号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共同编制
2020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1
第四章 比选项目技术参数要求、商务和其他要求............ 12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4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9
第七章 采购合同(参考)................................ 35
第一章 比选邀请
受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0米级海巡艇(川海巡279)一次性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30米级海巡艇(川海巡279)一次性维护
2.项目编号:MYJTYSJHGC比选(2020)1号
3.采购内容:30米级海巡艇(川海巡279)一次性维护。
4.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五年内不得具有违法犯罪记录;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有效期内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不晚于2020年12月6日)。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应准备的资料:供应商自2020年10月26 日至2020年10月30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兴隆景苑11-2-2号)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参与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资料:
(1)在有效期内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不晚于2020年12月6日);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需核验原件,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四、比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比选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14:30时;
比选时间:2020年11月6日14:30时;比选地点:绵阳市剑南路西段23号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5楼会议室。
五、比选规则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依据比选文件确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综合评分。
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被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参与比选,未到现场的,视为认同比选结果。
报名通过的比选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时,通过比选确定1 家中选供应商;报名通过的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时,相应时间将顺延。
六、公告发布本次比选公告在绵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3号
邮 编:621000
联系人:旷国富
电 话:18009050095
代理机构: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兴隆景苑11-2-2号
联系人:邢涛涛 13458311104
八、比选监督监督人: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绵阳市剑南路西段71号
电话:0816-284811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不超过人民币13.37万元(含相关计提费用、税费)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不超过人民币13.37万元(含相关计提费用、税费) |
3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4 |
失信企业处理(实质性要求) |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
5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分法() |
6 |
联合体响应 |
接受()不接受(√) |
7 |
代理服务费 |
5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8 |
比选文件咨询 |
联系人:张敏 15228738878 |
10 |
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 |
中标(成交)公告在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网上公告后,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邢涛涛 13458311104。 |
11 |
澄清与修改 |
采购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
12 |
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 |
比选申请文件确定的有效期不得少于90天,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13 |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选定 |
采购人以评审小组确定的最高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
1.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项目。
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指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管处。
2.2“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是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比选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代理机构购买了比选文件。
4.相关费用及项目代理服务费4.1供应商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5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三、比选文件构成 5.本比选文件包含以下内容:(一)比选邀请;
(二)比选须知;
(三)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评标办法;
(六)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七)采购合同。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6.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比选申请人,均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将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比选申请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4采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在采购要求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7.比选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比选申请文件 8.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8.1资格响应部分: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6)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五年内不得具有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
(8)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本人参加比选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比选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承诺函。
8.2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实质性要求)。
8.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比选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3)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如涉及】;
(3)项目实施方案等;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务应答表;
(2)投标人业绩;
(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5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厂家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电话和维修服务人员名单;
(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8.6其他部分:(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3)诚信行为声明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做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9.比选申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9.1供应商应当准备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2份。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9.2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9.3比选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比选申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9.4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胶装)。
9.5比选申请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9.6比选申请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0.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0.1比选申请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日期。
10.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 (投标人公章)。
10.3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须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送达至规定地点或提前1个工作日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2.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供应商在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2.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响应须知规 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2.3在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响应。
12.4比选申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 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 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响应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3.诚实信用13.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3.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和评审小组成员进行商业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选。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采购人有证据表明比选申请人有此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 并将比选申请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或报请主管部门处理。
五、开标、评审和中标 14.开标14.1开标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14.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14.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给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14.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15.开标程序15.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比选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比选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比选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16.评审16.1评审小组将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6.2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提醒供应商注意事项:
采购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申请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在比选过程中,评审小组可能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发生上述情形时,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将视为放弃中标(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七、纪律要求17.供应商参加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比选过程中不得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单独联系或接洽;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参加比选或中选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五年内不得具有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8.在有效期内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不晚于2020年12月6日)。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①法人本人参加比选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代表参加比选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真实、有效,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或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利要求提供不完整、不清晰复印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原件核实,如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实,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章 比选项目技术参数要求、商务和其他要求 一、比选项目清单、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清单及服务内容。
1.1服务工作量: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工艺说明 |
1 |
更换船名牌(灯箱) |
个 |
1 |
|
2 |
增加船舶登记号 |
个 |
1 |
|
3 |
消防炮维修 |
台 |
1 |
|
4 |
舱内污水处理 |
项 |
1 |
|
5 |
上、下墩 |
项 |
1 |
|
6 |
全船除锈(内外) |
m2 |
1407 |
|
7 |
全船上漆(内外) |
m2 |
1407 |
|
8 |
新做海事标志和徽标 |
项 |
1 |
|
9 |
工作救生衣(含绵阳海事标识) |
件 |
30 |
|
10 |
救生圈 |
个 |
12 |
|
11 |
尾轴、舵轴检修 |
项 |
2 |
|
12 |
锚机检修 |
项 |
1 |
|
13 |
主机维护、保养、换机油 |
项 |
3 |
|
14 |
牙箱维修、保养 |
项 |
2 |
|
15 |
全船电器线路检修 |
项 |
1 |
|
2.服务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3.报价要求:本次比选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耗材的成本(材料成本及人工成本)、运费、以及相关设备的维护费用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比选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及可能存在的未知费用。
二、商务和其他要求:1.服务工期: 30日历天。
2.履约验收: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内容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95% 。
4.质保期一年。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依据有关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比选申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5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审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1.6评审小组做出评价仅依据比选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和现场比选的情况,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评审程序3.1比选申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比选资格。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正副本数量不全;
(2)不具备比选文件第三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3)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的资格性的;
(4)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报价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
(2)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3)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4)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比选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2澄清有关问题。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及答疑。
3.3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检查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比较与评价。
4.评审细则及标准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审小组成员应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打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20% |
2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比选价格最低的比选报价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价格权重×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
2 |
船舶维修建造综合实力10% |
10分 |
1.取得船舶维修建造资质三级三类得6分;三级二类得8分;三级一类及以上得10分。 |
|
3 |
业绩、信誉33% |
33 |
1.近五年(2015-2020年)有建造维修业绩的,维修1艘得2分,建造一艘得5分。满分25分。 2.近五年(2015-2020年)质量信誉考核为合格,得8分。 |
|
4 |
服务方案 |
35 |
1.对比选申请人编制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5分;方案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25分;方案一般得10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5 |
响应文件规范性2% |
2分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
以上各项得分之和,即为单个评审小组成员给比选申请人的评分,然后将所有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分汇总,除以评审小组成员总数,即为该比选申请人的实际得分。
5.废标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如串标等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废标条件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公告。
6.中标(成交)评审小组按本次比选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取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将在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
采购人对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不作未中选原因的解释。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比选申请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比选申请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正本/副本)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日期:
第一部分 资格响应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商业信誉和健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承 诺 函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五、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承 诺 函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六、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五年内不得具有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资料;
承 诺 函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公司(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五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七、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
承 诺 函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八、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本人参加比选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比选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兹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第XX包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自然人不提供。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第XX包)”项目(项目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XXXX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我公司作为本次比选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比选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方案咨询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比选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如本项目招标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我公司承诺所投产品均为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所需证明材料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如未能及时提供,我公司愿意接受以弄虚作假谋取中标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XXXX
第二部分 报价 一、报价函
报价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XX)”项目比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我方授权 XX、XX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总报价为: 。以上价格包含我方为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全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开标一览表2份。
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完全接受比选文件全部内容,并保证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7.我方承诺本次响应有效期为评审后90 天。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XXXX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工期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1 |
|
1批 |
|
|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XXXX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不涉及)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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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投标人分项报价合计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XXXX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响应 一、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偏离情况 |
1 |
|
|
|
|
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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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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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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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XXXX
二、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自行编写提供)
三、项目实施方案等(自行编写提供)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自行编写提供)
第四部分 商务 一、商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比选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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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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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表格如有增加可调整)。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XXXX
二、投标人业绩
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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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产品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三、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自行编写提供)
第五部分 售后服务 一、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厂家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电话和维修服务人员名单
(自行编写提供)
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自行编写提供)
三、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自行编写提供)
四、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
(自行编写提供)
第六部分 其他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XXXX
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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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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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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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 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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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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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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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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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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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售后服务人员 |
|
|
|
|
|
|
|
|
|
|
|
|
|
|
|
|
注:表格可调整。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三、诚信行为声明函
诚信行为声明函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第XX包 (项目编号: XX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XXXX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XXXX
说明:监狱企业不提供声明函,只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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