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354/202006-00026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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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0-06-24 11:27文章来源: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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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开展信用评价是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发展的重要手段。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和重要经济干线建设项目从业单位进行评价管理,但一般农村公路等项目尚未开展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该逐步建立农村公路主要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为此,市局起草了《绵阳市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利于完善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品质优良,促进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

二、起草依据

主要包括《公路法》、《招标投标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川交发〔2019〕45号)等。

三、编制过程

2019年11月《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该逐步建立农村公路主要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为此,我局以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为基础,参照了有关兄弟市州做法,起草了《办法》,并通过局官网、OA等方式公开征求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从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后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四、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八个部分。一是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为我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勘察、设计等单位(以下简称“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其中已按照《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评价的项目从业单位不再重复评价,因此本办法具体评价指标主要适用于一般农村公路。二是信用分级和考核方式。信用等级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划分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信用一般、信用不良、信用差(黑名单级)五个级别,分别用AA、A、B、C、D表示。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按考核方式分为初次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和不定期信用评价。三是信用评价程序和方法。市境内重点项目按照《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信用评价,地方项目按照本办法进行信用评价,重点项目和地方项目均纳入我市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进行计算并公布。四是初次信用评价。进入我市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应如实提供本企业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市交通运输局从业单位基本情况档案,市交通运输局将适时公示,并纳入招投标管理。五是年度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基本对象是从业单位在公路项目承包合同段的信用行为,信用初评、初审、审核单位均基于各承包合同段信用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地方项目由各项目业主初评,经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初审上报、局直有关单位审核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审定。六是不定期信用评价。不定期信用评价是根据从业单位承包合同段信用发生重大变化情况,对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的调整。不定期信用评价应体现动态评价的原则,实时、动态反映从业单位信用的重大变化。七是信用奖罚。从业单位信用等级AA、A、B、C、D信用奖罚,奖优罚劣。八是附则。明确从2020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附件包括评分标准、投标失信及其他行为扣分标准、失信情况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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