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045/202402-0002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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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

2024-02-23 15:49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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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受市住建委委托行使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事项共计284项。实施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消防安全、建筑业市市场行为、三包一挂、招投标活动、市级建筑工地扬尘及大气污染、勘察设计、建筑质量、房地产开发和预售销售、房产中介机构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事项,负责全市住建领域、城市管理领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办理工作。

2.负责全市住建领域、城市管理领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办理。

3.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牵头开展全市城乡环境提质督查专班日常督查工作,开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重点督查督导,对全市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提供市容环境保障,对各县市区(园区)存在的问题开展督办。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

定期召开行政执法案件推进会,统筹推进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进程;开展案件内部评审,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整改;召开重大案件讨论会,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类型的案件进行讨论交流。

2.持续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提质日常督查工作。

加强城乡环境提质督查,按照月度、年度计划开展对全市各县市区、园区的全面督查,重点强化全市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市容保障,及时开展回头看督导,确保整治效果长效化。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13台,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现场取证、安全文明及扬尘治理执法巡查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特别是调查询问和现场取证过程中必须实施全过程监控,并将实时数据及时上传和保存到云平台,确保执法程序合法。

4.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学习。

重点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方面的培训,从规范执法流程、用语、服务态度着手,提高行政执法和为民服务水平。

第二部分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表

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监察支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969.2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9.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监察支队2024年收入预算96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9.2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监察支队2024年支出预算96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89万元,占98.82%;项目支出11.40万元,占1.1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监察支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9.2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9.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9.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监察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9.2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9.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2万元,占11.12%;卫生健康支出35.24万元,占3.64%;城乡社区支出764.08万元,占78.83%;住房保障支出62.15万元,占6.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1.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独生子女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4.97万元,主要用于: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52.68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支队工作顺利开展发生的日常公用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0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支队日常巡查、季度检查等工作顺利开展发生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2.15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监察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补贴、工会费用、福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监察支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8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外省来绵工作交流、检查发生的工作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6.62%。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职责职能移交。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客车2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及为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发生的租车费、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查处受市住建委委托的284项行政处罚事项,以及对各县市区(园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路面问题开展重点督查督导,为全市各类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提供市容环境保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监察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5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0.51万元,增长53.51%。主要原因是包含了部分项目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监察支队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监察支队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监察支队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1.4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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