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045/202402-0001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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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2024-02-23 16:08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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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城镇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和白蚁防治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组织绵阳城市规划区内城镇既有房屋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测和鉴定工作。

3.负责建立绵阳城市规划区内危房技术档案,收集、统计、分析城镇房屋安全技术状况。

4.参与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等引起的房屋安全应急处置。

5.负责对城市规划区既有房屋的白蚁检查、普查工作,制定白蚁预防综合计划、防治措施,建立健全防治档案。

6.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房屋白蚁疫情和预防信息的发布。

7.负责房屋安全、白蚁预防和施治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8.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认真做好白蚁预防和施治工作。

全年计划完成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复查回访项目400个,包治期内灭治1400户/次,以及对各级政府、行政单位办公区域等未在包治范围内的项目实施白蚁灭治。

组织开展全市白蚁危害普查,有序开展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危害检查工作,加大全市白蚁情况摸底和科普教育基地宣传。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政策体系,积极配合做好城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及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房屋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省市两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2024年持续做好房屋排查、隐患房屋管控、推进危险房屋工程整治;将对全市鉴定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开展城市既有建筑外墙脱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认真做好房屋安全、白蚁防治宣传工作。

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白蚁防治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平面媒体、印制宣传资料和实地查勘走访等方式,让广大市民熟悉了解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的重要性,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杜绝因房屋使用人的不当行为造成房屋安全隐患。

(四)加强房屋安全、白蚁防治档案管理工作。

通过房屋安全普查的方式,收集、统计、分析城镇房屋安全技术状况,建立危旧房技术档案资料库;对白蚁防治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实现房屋安全、白蚁防治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五)积极做好房屋安全、白蚁防治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通过举办培训会、外出交流学习、咨询技术专家等形式,不断提高中心及各县市区房屋安全、白蚁防治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为我市房屋安全、白蚁防治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狠抓信访调解和维稳工作。

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问题化解处置机制,加强对上汇报和横向部门协调力度,及时化解一批事关大局、影响社会和谐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来信来访、市长信箱、网络问政和网络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做到认真调查,及时回复,妥善处理。

 第二部分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表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620.9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62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9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62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94万元,占63.12%;项目支出229万元,占36.8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0.9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9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0.9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1万元,占5.85%;卫生健康支出7.56万元,占1.22%;城乡社区支出553.08万元,占89.07%;住房保障支出23.99万元,占3.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05)2024年预算数为23.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06)2024年预算数11.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99)2024年预算数为0.3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计划生育事务(款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99)2024年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

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事业单位医疗(项02)2024年预算数为7.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6.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9)2024年预算数为553.0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聘用人员按照规定标准支付薪酬及单位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费用。

7.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4年预算数为2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购房补贴(项03)2024年预算数为3.4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1.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1.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公用经费5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计划用于系统单位的交流合作、其他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须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方面。单位将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卡结算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公务接待控制,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白蚁施工车2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白蚁防治预防施工面积500万平方米,复查回访项目400个,包治期内灭治1400户/次的项目实施白蚁灭治的工作任务;做好房屋排查、隐患房屋管控、推进危险房屋工程整治;对全市鉴定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城市既有建筑外墙脱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开展城市既有建筑外墙脱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厅局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 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29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2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单位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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