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045/202302-0002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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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2023-02-22 10:46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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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草拟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负责委托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2.承办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做好数据统计、资料整理汇总等工作。

3.参与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公告、公示、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4.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专项资金的管理。

5.承办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工作。

6.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宣传、解释工作,与被征收人洽商房屋征收补偿具体事宜。与被征收人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组织被征收房屋的拆除。

7.负责做好房屋征收相关信访、调解和维稳工作。

8.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的管理。

9.承办危旧房棚户区(旧城区)改造等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多措并举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开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督促指导各地加强项目资金向上争取和多元化筹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

(二)结合城市更新创新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工作。深入践行城市更新理念,对标国家支持政策,在涪城区华丰小区等社区开展完整社区试点,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

(三)加强征收项目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征收项目台账,深入开展督查督导,落实房屋征收政策标准,进一步强化房屋征收补偿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妥善处置征收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及改造后的美好前景,激发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工作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凝聚广泛共识。

第二部分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征收中心).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征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征收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48.3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4.8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年初预算的绩效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本年新增人员1名,本年新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1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征收2023年收入预算34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征收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4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3万元,占76.46%;项目支出82万元,占23.5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8.30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4.8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年初预算的绩效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本年新增人员1名,本年新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1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3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9.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征收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8.3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4.8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年初预算的绩效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本年新增人员1名,本年新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9.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2023年预算数为26.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2023年预算数为13.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计划生育事务(款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99)2023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独生子女奖励。

4. 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11)事业单位医疗(项02)2023年预算数为7.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09)2023年预算数为82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旧城改造项目推进方面开支。

6.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9)2023年预算数为197.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7.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3年预算数为2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工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8.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征收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心交流合作、其他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中心无保留车辆,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公职及运行维护费。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征收中心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项目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征收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8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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