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045/202302-0000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2-13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绵阳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02-13 13:42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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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13年以来,国务院、住建部先后出台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工作;2019年,四川省修订了《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为规范我市城市排水相关活动,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市住建委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共同印发了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版)

(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三)《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9修正版)

(四)《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建设的要求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城镇排水主管等部门,编制辖区内的排水规划。同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编制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并建立排水设施管理信息系统。

(二)雨水再生水利用及设施建设的要求

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设计、施工,应遵循在建设工程地面硬化后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总量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同步建设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

生态环境和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定期监测再生水水质,若水质不达标,应立即责令企业整改。

(三)污水处理的要求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企业的出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提倡执行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泥应当进行减量无害化处理,并达到达到《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引(试行)》和国家规定的污泥处置标准。

(四)设施养护管理的要求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园区应明确城镇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单位和其职能职责。公共排水设施原则上一城一区一镇由一个单位管理。城镇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完善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巡查、定期养护维修,保障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政策文件:http://zjw.my.gov.cn/xwdt/wjtz/40934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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